紅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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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五類是1949年以後在中國社會上對某些人的稱呼,先是指履歷表上出身填寫為革命軍人、革命幹部、工人、貧農、下中農的一群人,後來也根據血統論泛化到指稱他們的子女為紅五類,與黑五類相對。[1][2] 一說是對政治身份為工人、農民、商人、學生、革命軍人等五類人的統稱,合稱工農商學兵。作為家庭成分(政治身份之一)的特定指稱,帶有彼時鮮明的時代特點和複雜的、不易為後世所理解的感性意義。
名詞釋義
「紅」指這五類家庭成員在現實社會的階級分層結構上,與執政黨、現政權(「紅色江山」)的性質是一致的,具有先天的政治正確性(「自來紅」),是其階級基礎、主體和依靠對象。因而在種種資源占有、利益分配(升學、招工、晉級調資、分房、醫療等社會流動的機遇和福利)上,他們享有優先權;在政治參與(參軍、提干、參選人民代表、從政為官)、接班人的培養(入隊、入團、入黨、選拔各種積極分子和入選幹部後備隊名單)上,享有優先權(因為「根正苗紅」);在運動對象的選擇、甄別上,享有豁免權。
文化大革命
紅五類在文革以前就已經實行的階級路線中便早獲得了多數優待,在文革中階級路線被強調到絕對的情況下得到了更多倚重(也可以說是老紅衛兵基於自身利益並得到當局認可的一種有意誤讀);與此相對,黑五類及其子女則被公開打入另冊,列入專政對象。
文革初期血統論最為猖獗的時候,在正式文件中有過不提及「紅五類」的紅五類優待方法,包括優先升學,並優先參加紅衛兵組織等[3]。這種一邊倒的政治情勢造就了紅五類的優越感。在同齡人中,紅五類子女比其他階級、階層出身的子女處於更優勝的社會主流地位,不但在正式的公眾生活中占據着核心位置,即使在非正式的人際交往裡,都擁有更多話語權、更多的交友機會,他們是交友選擇的決定者,交友規則(範圍、活動類型和內容、趣味、禁忌、處罰)的制訂者和遊戲的主導者、裁判者,而其他階級、階層出身的子女只能是被動適應者和響應者。即使是性情溫和的紅五類子女對後者都握有合法傷害權,不用說其中性情暴戾、極端者對後者更是動輒打罵、虐待。
這種情況在文革的高潮期、約1966年夏天達到頂點(代表是西城紅衛兵糾察隊,甚至私設刑訊、羈押場所)。後來,毛澤東為了摧毀第一線黨政官僚系統,通過中央文革小組對血統論進行了批判,情勢漸趨緩解、回落。但它的影響仍以極大慣性,在繼續革命理論的階級路線框架中延續下去。其真正消除,是毛澤東去世後的1970年代後期,以至於1980年代以後的事情。此後這一稱呼不僅逐漸消失,而且由於其在知識生產中所處的劣勢地位,和其他階級、階層在社會生活中扮演角色的巨變,竟至具有了某種「舊時王謝堂前燕」諷刺的含義。
參見
參考資料
- ^ 曹培. 文革中的我和我家. 香港中文大學. [2021-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30) (中文).
- ^ 徐友漁. 1966, 我们那一代的回忆. 中國文聯出版公司. 1998 [2021-04-14]. ISBN 978-7-5059-3153-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8) (中文).
- ^ 1966-7-2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改革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說:「對於工人、貧下中農、革命幹部、革命軍人、革命烈士子女以及其他勞動人民的子女,凡是合乎條件的,應該優先選拔升入高等學校。」 1967-2-19《中共中央關於中學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意見》中說:「紅衛兵應以勞動人民家庭(工、農、兵、革命幹部和其他勞動者)出身的革命學生為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