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壽春
羅壽春(1903年—1931年),福建省上杭縣溪口鄉石銘村人,中國共產黨早期領導人。曾於福建省西部組織蘇維埃政府並擔任經濟部長。1931年時被牽連進坑口事變而遭到殺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羅壽春被追認為烈士,在文化大革命前後烈士稱號曾一度被取消。
羅壽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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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03年 中國福建省上杭縣溪口鄉 |
逝世 | 1931年 中國福建省上杭縣 |
職業 | 中國共產黨早期領導人之一 |
生平
早期生涯
早年出生於佃農,靠親友資助進私塾念書,後又進高級小學就讀,畢業後前往廣東考進了蕉嶺中學。1919年,畢業後在廣東省大埔縣石上小學擔任教師。後返回閩西,擔任永定縣金砂小學教師。1927年夏,加入了中國共產黨。1928年2月,受黨組織的委派回上杭開展農民運動,後在廣智學校教書,成立中共北四區區委,後組織上杭蛟洋暴動,與上杭縣的郭鳳鳴部展開了武裝鬥爭。之後他返回家鄉溪口,成立了東二區黨支部,並在農民中發展秘密農會[1]。
第一次國共內戰
1929年3月,紅四軍首次入閩,在長嶺寨戰鬥中擊潰省防軍第二混成旅,並擊斃旅長郭鳳鳴,占領長汀。羅壽春隨後組織召開石銘、大厚、大洋、大豐等十二鄉的貧苦農民大會,成立了區蘇維埃政府以及赤衛隊、少先隊、婦女會、兒童團等革命群眾組織。1929年4月,上杭召開了第一屆工農兵代表大會,成立了縣蘇維埃政府,羅壽春被選為執委常委。1930年3月18日,閩西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在龍巖召開,成立了閩西蘇維埃政府,羅壽春被選舉為閩西蘇維埃政府經濟部長[2],任內主持制訂了《閩西政府經濟部關於調劑米價宣傳大綱》,組織成立了糧食調劑局,調整谷價。為發展蘇區手工業生產,他主持制訂了閩西蘇維埃政府《合作社條例》,發動閩西的造紙、煉鐵、鑄鍋、石灰、農具、刨煙、熬樟油、製陶、鐵器、筍乾、茶葉等手工業。1930年9月,參與組建閩西工農銀行。1930年到1931年,羅壽春先後擔任了兩屆蘇維埃政府的經濟部長[3][4]。
1931年3月1日,閩西蘇維埃政府在永定虎崗召開「審判反革命社會民主黨分子」代表大會,會上審判三十四個「社黨分子」,並立即處決「首惡分子」林海汀等17人。此後,「肅清社會民主黨」運動在上杭由上而下地展開。同年5月,杭武第三區(溪口、太拔鄉)區黨代表何登南、杭武縣蘇直屬第三大隊政委陳錦玉等近二百人被當作「社黨」分別關在白砂、坑口。第三大隊全體指戰員亦駐在坑口。當時,時任閩西政府巡視員羅壽春到溪口調查了解情況。第三大隊隊長李真明知陳錦玉不是什麼「社黨」而被扣押,又看到大量共產黨員被無辜殺害,遂要求羅壽春批准釋放坑口及白砂的關押人員。羅壽春雖內心很同情,但因無權處理「社黨」問題,因此他答應李真回去將情況如實匯報。李真認為匯報後不可能解決,就命令把關押在坑口的八十多名人員釋放出來,並在坑口附近宣傳演講,反對上級亂抓亂殺。閩西政府聞訊錯認「社黨暴動」,即派駐永定虎崗的紅十二軍分路赴溪口圍剿。李真率領第三大隊戰士和新參加三大隊的剛釋放出來的「社黨分子」一起隱藏於溪口與太拔的深山密林之中,經數天圍剿,第三大隊絕大部分被捕犧牲,極少數人衝出重圍,逃往他鄉謀生,史稱「坑口事變」。羅壽春從溪口回到杭武縣蘇駐地自砂時,亦因坑口事變牽連,被株連謀殺[5]。
身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張鼎丞批示追認羅壽春烈士。1955年7月,上杭縣人民政府批准羅壽春為烈士。文化大革命期間,羅壽春又被取消了革命烈士稱號。1984年8月25日,中共福建省委批轉龍巖地委,1986年3月6日,發文同意恢復羅壽春為革命烈士[6]。
參考
- ^ 李庚辰. 走向辉煌:中国共产党党史学习资料 第1卷. 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2002年11月: 563. ISBN 7-220-06123-4.
- ^ 張利凱 (編). 1930年的故事. 北京:中國少年兒童出版社. 2001年3月: 158. ISBN 7-5007-3436-0.
- ^ 中共龍巖地委黨史資料徵集研究委員會編. 闽西革命根据地史. 北京:華夏出版社. 1987年9月: 125. ISBN 7-80053-109-0.
- ^ 曾維東,曾維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审判史.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年2月: 140–142. ISBN 7-80161-706-1.
- ^ 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室. 广东党史资料 第29辑. 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1997年5月: 91. ISBN 7-218-02403-3.
- ^ 闽西党史资料通讯 (第1期). 1990年: 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