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傑 (1895年)
生平
宣統三年(1911年)考入湖北英文館(後改名湖北省立外國語專門學校、省立文科大學)學習,民國7年(1918年)畢業。
先後任湖南旅鄂中學教師,重慶大來洋行川輪船公司翻譯,漢口鷹木岩煤礦場經理,漢口福和煤務公司稽核,漢口特別市既濟水電公司工人子弟校校長
民國廿五年(1936年),去英國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選修市政,11月進奧地利維也納警官學校,次年11月又返英國倫敦大學進修。
民國廿七年(1938年)春,回國任重慶中央軍校法文教官,同年8月,任軍統局警務科長,掌管內政部警察總隊、中國警察學會等五個部門。
民國廿八年(1939年)4月,到中央訓練團黨政班第三期受訓
民國廿九年(1940年)2月,任軍統局監察人員訓練班教務組長,民國卅一年(1942年)升教務主任,後調任中美合作所總務組長、軍統局軍簡二級設計委員。
民國卅四年(1945年)5月,升第二戰區司令長官部外事處長。
民國卅五年(1946年)元月,任交通部視察專員,8月調赴南京任內政部警察總署第五處處長,國防部第二廳高級參謀,重慶警備司令部顧問。
民國卅六年(1947年)冬,參加岳池縣國大代表選舉,得多數選票當選。
1950年,被捕。1951年,被重慶市人民法院判處死刑殺害。
岳池縣國大代表選舉[3]
- 岳池縣選舉事務所於民國卅六年(1947年)9月1日成立,由縣長肖毅安兼任主任,設專職僱員五人,其餘由縣屬機關調充十六人,負責辦理國民大會代表(簡稱國大代表),立法委員選舉。
- 繕造選民冊:民國卅六年4月,岳池縣奉令由各鄉鎮造冊上報選民233882人,占人口560086人的41%,經省府8月核示,選民過少,飭另報呈核。同年9月,按民國卅四年度戶籍冊中年滿20歲以上之男女造報選民315320人。
- 辦理候選人登記:民國卅六年9月到10月31日為國大代表候選人登記期,登記有王朋來.蕭艾耆、羅傑、周吉千、楊臨澤,董唯,李九垓,王恩宏、陳爾康、吳怡平,林建中、蒲健秋,楊烈、苑昌坒,田偉然等十六人為區域代表候選人,職業團體無人申請候選人登記。
- 制發選舉權證.國大代表選舉權證由縣選所制發給各鄉鎮公所填寫,限投票前三日辦完,利用保民大會發交每一選民。
- 按規定式樣印製國民選票,票櫃按34個投票所制訂,於11月18日前運交投票所備用。
- 設置投票所及開票所,每一鄉鎮設投票所34個,每所設投票管理員3人,鄉鎮長為主任管理員,設監票員3人,警衛6人,童軍8人,由縣選所分別聘派.設開票所一所,設主任管理一人,管理員16人,並聘機關首長8人為監祭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