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職俸祿(benefice)是教會法中主教和封建領主任命牧師(主任司鐸)管理教堂,授予其聖職和教堂的收入而成的俸祿,在天主教會和聖公會中得實行。該制度最早源自於8世紀法蘭克王國,後逐漸由天主教會沿用和保留,經過教宗額我略七世的改革,封建領主的任命權受到限制,而天主教會的權力得到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