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縣 (日治時期)
臺中縣(たいちゅうけん Taichū ken)是臺灣日治初期的一個縣級行政區劃,其源頭可追溯到清治末期的臺灣府,臺灣府在日治初期先後改制為臺灣縣、臺灣民政支部,最後在1896年5月20日改稱「臺中縣」[1][2]。轄區範圍涵蓋中臺灣,約當今之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1]:165。
臺中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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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本帝國的縣 | |||||||||||||||||
1895年—1901年 | |||||||||||||||||
國家 | 大日本帝國 | ||||||||||||||||
歷史 | |||||||||||||||||
• 臺灣縣成立 | 1895年6月 | ||||||||||||||||
• 改為臺灣民政支部 | 8月25日 | ||||||||||||||||
• 改為臺中縣 | 4月1日 | ||||||||||||||||
• 實施二十廳制 | 1901年11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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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臺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
日語寫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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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台中県 |
假名 | たいちゅうけん(現代、舊) たいちうく𛅑ん(歷史) |
平文式羅馬字 | Taichū-ken |
日語舊字體 | 臺中縣 |
1901年11月11日,全臺改為20廳,原臺中縣轄區分成臺中廳、苗栗廳、南投廳、彰化廳、斗六廳[2]:52[1]:227。
沿革
臺灣縣與臺灣民政支部時期
臺灣總督府於1895年6月17日在臺北城舉行「始政式」後,在明治廿八年(1895年)6月28日依據〈臺灣總督府暫行條例(臺灣總督府假條例)〉第23條的規定,以〈臺灣島地方暫行官制制定之件(臺灣島地方官假官制制定ノ件)〉[3]、〈地方官暫行官制制定(地方官假官制制定)〉[4]等公文劃設地方行政區,最後制定出〈地方官暫行官制(地方官假官制)〉,是以清治時期的「三府一直隸州」為基礎,將臺灣劃分「三縣一廳」[1]:156、158。清治的臺灣府便被改為「臺灣縣」,底下設有彰化支廳、埔里支廳、雲林支廳、嘉義支廳[1]:156、158。縣知事為海軍少將兒玉利國[2]:47。但因為當時臺灣中南部仍在進行抗日行動,所以此規劃有名無實[1]:158。
由於抗日勢力難以在短時間內平定,於是決定改行軍政,之後基於〈民政支部及出張所規程〉[註 1],於8月25日將臺灣縣裁撤,改為「臺灣民政支部」[1]:158[2]:48。而在此一時期,日軍的攻勢已從北部到了中部一帶,在8月28日時已攻佔彰化[5]:41。而攻打嘉義城則是10月9日的事[5]:42。
最初臺灣民政支部底下設有嘉義、彰化、雲林、苗栗、埔里社五個出張所[1]:158[2]:48。至於支部廳舍的位置,兒玉利國請通譯吉野利喜馬作評估,之後選出了鹿港街、崁仔腳(在烏日與大肚之間)、東大墩街(原臺灣省城,清末為臺灣府城兼臺灣縣城)三個地點,其中吉野利喜馬所推薦的是東大墩街[2]:44。然而他的建議不為其他人所認同,書記官龍岡信熊、警部長有川貞壽等人[註 2]認為彰化是更為理想的地點[2]:44。1895年9月10日,兒玉利國向民政局長水野遵發出電報,表示「臺灣」(指今臺中市中區一帶)將來或許有發展可能,但在當下該處並不便利,所以希望暫將支部廳舍設在距離不遠的彰化[2]:44。之後此事得到總督同意,支部廳舍遂設在彰化城內[2]:48[1]:161。
之後在11月6日,以「訓令第20號」裁撤彰化出張所,改設鹿港出張所[2]:48[1]:161。11月13日,以「訓令第22號」將嘉義出張所改劃為臺南民政支部管轄[2]:48[1]:161。而後在12月5日[註 3],經臺灣總督裁定接納吉野利喜馬的建議,將臺灣民政支部的辦公處遷往東大墩街,並暫時以小北門外的考棚為臨時廳舍,同日揭牌[2]:44。
臺灣民政支部詳細的行政區劃如下[1]:161、162
出張所 | 辦公處 | 所轄各堡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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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 | 彰化城、臺灣城 | 藍興堡、貓羅堡(北部)、捒東上堡、捒東下堡、大肚上堡、大肚中堡、大肚下堡、南投堡、北投堡、沙連下堡(部分[註 4]) | 對應清代臺灣縣。 |
苗栗出張所 | 苗栗 | 苗栗一堡[註 5]、苗栗二堡[註 6]、苗栗三堡[註 7] | 對應清代苗栗縣。 |
鹿港出張所 | 鹿港街 | 線東堡、線西堡、貓羅堡(南部)、馬芝堡、二林上堡、二林下堡、燕霧上堡、燕霧下堡、武東堡、武西堡、東螺東堡、東螺西堡、深耕堡 | 對應清代彰化縣。原為「彰化出張所」,當時辦公處設在彰化城內。 |
埔里社出張所 | 埔里社 | 埔里社堡、北港溪堡、五城堡、集集堡、沙連下堡(隘藔莊) | 對應清代埔裏社廳。 |
雲林出張所 | 斗六 | 斗六堡、大槺榔東堡、蔦松北堡、尖山堡、海豐堡、他里霧堡、西螺堡、白沙墩堡、大坵田東堡、溪洲堡、沙連堡、鯉魚頭堡、打貓東堡、打貓西堡、打貓北堡、布嶼東堡、布嶼西堡 | 對應清代雲林縣。 |
臺中縣時期
設縣(三縣一廳)
明治廿九年(1896年)4月1日恢復民政,並正式施行3月31日公布的多項勅令[1]:164。其中的〈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官制〉(勅令第91號)將全臺恢復「三縣一廳」的規劃,但臺灣縣改為臺中縣,為「臺中縣」之名的正式出現[1]:164。之後臺灣總督府也以府令第1號(1896年4月28日[註 8][7])公布縣、島廳及支廳的名稱位置,以府令第3號(1896年5月20日[8])公布管轄區[1]:164、166。
最初臺中縣底下設有苗栗、鹿港、雲林、埔里社四個支廳,但其中的鹿港支廳在1896年9月14日以「府令第35號」改為彰化支廳,辦公處也移往彰化。當時的臺中縣行政區劃如下[1]:164[7][8]:
支廳 | 辦公處 | 所轄區域 | 備註 |
---|---|---|---|
直轄 | 臺灣 | 清臺灣府臺灣縣 | |
苗栗支廳 | 苗栗 | 清臺灣府苗栗縣 | 支廳廳舍原設在苗栗縣衙,7月17日遷往新建廳舍。 |
彰化支廳 | 彰化 | 清臺灣府彰化縣 | 原為「鹿港支廳」,當時辦公處設在鹿港。 |
埔里社支廳 | 埔里社 | 清臺灣府埔裏社廳 | |
雲林支廳 | 斗六 | 清臺灣府雲林縣 | 因為雲林地方抗日活動盛行,暫時在臺中縣廳舍設立雲林支廳臨時辦公處。 |
分割(六縣三廳)
臺灣總督府在明治三十年(1897年)5月27日以勅令第152號公布新的〈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官制〉[註 9],將三縣一廳改為「六縣三廳」,同時廢除支廳,改在縣、廳之下設「辨務署」[1]:167[2]:49。臺灣總督府則於同年(1897年)6月10日發布「府令第20號」公告各縣廳位置與管轄區域,並以「府令第21號」公布辨務署名稱位置和管轄區域[1]:167[2]:49。在此次變動中,臺中縣的轄區只剩下原本的直轄區、彰化支廳、埔里社支廳[註 10],下設15個辨務署[1]:172[2]:49。此時的行政區劃如下[1]:172-174:
辨務署名稱 | 位置 | 原本區劃 | 開設日期 | 轄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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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辨務署 | 藍興堡臺中城內[註 11] | 直轄 | 1897年9月15日 | 貓羅堡、藍興堡 |
葫蘆墩辨務署 | 葫蘆墩街 | 1897年9月15日 | 捒東上堡 | |
犁頭店辨務署 | 犁頭店街 | 1897年9月15日 | 捒東下堡 | |
牛馬頭辨務署 | 牛馬頭街 | 1897年9月15日 | 大肚上堡 | |
大肚辨務署 | 大肚中堡大肚街 | 1897年9月15日 | 大肚中堡、大肚下堡 | |
南投辨務署 | 南投堡南投街 | 1897年9月15日 | 南投堡、北投堡 | |
彰化辨務署 | 彰化城內 | 彰化支廳 | 1897年7月1日 | 線東堡 |
和美線辨務署 | 和美線街 | 1897年9月15日 | 線西堡 | |
鹿港辨務署 | 馬芝堡鹿港街 | 1897年9月15日 | 馬芝堡、二林上堡 | |
二林辨務署 | 二林下堡二林街 | 1897年9月15日 | 二林下堡、深耕堡 | |
北斗辨務署 | 東螺西堡北斗街 | 1897年9月15日 | 東螺西堡、東螺東堡、沙連下堡 | |
社頭辨務署 | 武東堡社頭街 | 1897年9月15日 | 武西堡、武東堡 | |
員林辨務署 | 燕霧下堡員林街 | 1897年9月15日 | 燕霧上堡、燕霧下堡 | |
埔里社辨務署 | 埔里社堡埔里社城內 | 埔里社支廳 | 1897年7月1日 | 埔里社堡、五城堡、北港溪堡 |
集集辨務署 | 集集街 | 1897年9月15日 | 集集堡 |
再次整併(三縣三廳)
明治卅一(1898年)6月20日,全臺六縣三廳整併回「三縣三廳」,臺中縣轄區恢復原有範圍[1]:208。在同年7月8日公告設立12個辨務署[1]:212,此時的行政區劃如下[1]:212-215:
辨務署名稱 | 位置 | 轄區 | 支署 | 原本區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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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名 | 所屬街庄社數 | 街庄社長數 | ||||
臺中辨務署 | 藍興堡臺中城 | 藍興堡 | 33 | 8 | 葫蘆墩支署(捒東上堡葫蘆墩街) 犁頭店支署(捒東下堡犁頭店街) 社口支署(貓羅堡社口街) |
臺中辨務所、葫蘆墩辨務署、犁頭店辨務署、大肚辨務署(部分) |
貓羅堡 | 66 | 14 | ||||
捒東上堡 | 101 | 13 | ||||
捒東下堡 | 15 | |||||
大肚下堡(部分[註 12]) | 6 | 6[註 13] | ||||
梧棲港辨務署 | 大肚中堡梧棲港街 | 大肚上堡 | 57 | 10 | 大肚支署(大肚中堡大肚街) 牛馬頭支署(大肚上堡牛馬頭街) |
大肚辨務署(部分)、牛馬頭辨務署 |
大肚中堡 | 50 | 8 | ||||
大肚下堡(部分[註 14]) | 35 | 6[註 15] | ||||
南投辨務署 | 南投堡南投街 | 南投堡 | 99 | 8 | 草鞋墩支署(北投堡草鞋墩街) | 南投辨務署、北斗辨務署(部分)、集集辨務署 |
北投堡 | 53 | 6 | ||||
沙連下堡 | 11 | 1 | ||||
集集堡 | 23 | 12 | ||||
彰化辨務署 | 線東堡彰化城 | 線東堡 | 66 | 9 | 和美線支署(線西堡和美線街) | 彰化辨務署、和美線辨務署 |
線西堡 | 69 | 7 | ||||
鹿港辨務署 | 馬芝堡鹿港街 | 馬芝堡 | 未設 | 鹿港辨務署 | ||
二林上堡 | ||||||
北斗辨務署 | 東螺東堡北斗街 | 東螺東堡 | 54 | 6 | 沙仔崙支署(東螺東堡沙仔崙) 二林支署(二林下堡二林街) 番挖支署(深耕堡番挖街) |
北斗辨務署(部分)、二林辨務署 |
東螺西堡 | 43 | 9 | ||||
二林下堡 | 39 | 6 | ||||
深耕堡 | 75 | 11 | ||||
員林辨務署 | 燕霧下堡員林街 | 武東堡 | 75 | 10 | 永靖支署(武西堡永靖街) 社頭支署(武東堡社頭街) |
員林辨務署、社頭辨務署 |
武西堡 | 50 | 9 | ||||
燕霧上堡 | 25 | 4 | ||||
燕霧下堡 | 27 | 5 | ||||
埔里社辨務署 | 埔里社堡埔里社 | 埔里社堡 | 57 | 9 | 未設 | 埔里社辨務署 |
五城堡 | 38 | 4 | ||||
北港溪堡 | 5 | 1 | ||||
斗六辨務署 | 斗六堡斗六街 | 斗六堡 | 76[註 16] | 6 | 他里霧支署(他里霧堡他里霧街) 樹仔腳支署(溪洲堡樹仔腳莊) |
嘉義縣斗六辨務署、梅仔坑辨務署(部分)、林圯埔辨務署 |
他里霧堡 | 71[註 17] | 6 | ||||
溪洲堡 | 47 | 2 | ||||
沙連堡 | 44[註 18] | 8 | ||||
鯉魚頭堡 | 11 | 3 | ||||
打貓東頂堡[註 19] | 38 | 1 | ||||
北港辨務署 | 大槺榔東頂堡北港街 | 大坵田堡 | 60[註 20] | 4 | 土庫支署(大坵田堡土庫街) 麥藔支署(海豐堡麥藔街) 牛挑灣支署(尖山堡牛挑灣莊) |
嘉義縣北港辨務署、土庫辨務署、西螺辨務署 |
西螺堡 | 58[註 21] | 5 | ||||
布嶼堡 | 112[註 22] | 5 | ||||
海豐堡 | 74[註 23] | 6 | ||||
尖山堡 | 64 | 6 | ||||
蔦松堡[註 24] | 15 | 1 | ||||
大槺榔東頂堡 | 28[註 25] | 5 | ||||
白沙墩堡 | 32 | 3 | ||||
打貓北堡[註 26] | 21[註 27] | 2 | ||||
大甲辨務署 | 苗栗三堡大甲街 | 苗栗二堡 | 51 | 9 | 通霄支署(苗栗二堡通霄街) 苑裡支署(苗栗二堡苑裡街) |
新竹縣大甲辨務署、苑裡辨務署 |
苗栗三堡 | 98 | 13 | ||||
苗栗辨務署 | 苗栗一堡苗栗街 | 苗栗一堡 | 99 | 14 | 後壠支署(苗栗一堡後壠街) 大湖支署(苗栗一堡大湖街) |
新竹縣苗栗辨務署 |
然而到了該年(1898年)7月21日,除了葫蘆墩、大湖以及後來新設的東勢角、林圯埔支署外,臺中縣境內的各支署都予以裁撤[1]:215。之後葫蘆墩支署也在同年(1898年)10月18日裁撤[1]:215。
1899年1月26日,修正南投、鹿港、員林、北斗、埔里社、北港、苗栗辨務署的街庄社長管轄區[11]˙;3月11日,修正斗六、臺中、梧棲港、彰化、大甲辨務署的街庄社長管轄區[12]。3月30日,臺中辨務署管轄的貓羅堡田中央莊、快官莊、竹巷莊、風吹厝莊、番仔田莊改隸彰化辨務署,北港辨務署管轄的西螺堡、打貓北堡改隸斗六辨務署[13],斗六辨務署增設新社區、西螺區、莿桐巷區、大埤頭區[14];9月12日,梧棲港辨務署改為「臺中辨務署牛罵頭支署」,鹿港辨務署改為「彰化辨務署鹿港支署」,原員林辨務署管轄的武西堡、武東堡的社頭區、卓乃潭區改為「北斗辨務署員林支署」,燕霧上堡併入彰化辨務署,武東堡的埤仔藔區併入南投辨務署,埔里社辨務署改為「南投辨務署埔里社支署」,大甲辨務署改為「苗栗辨務署大甲支署」,臺中辨務署管轄的罩蘭區併入苗栗辨務署,此時臺中縣設有7個辨務署[15][16];10月27日,南投辨務署北港溪區的龜仔頭莊、乾坑莊改隸土城區[17]。1899年10月26日,臺中縣的辨務署再次調整如下[18][19]:
- 臺中辨務署
- 牛罵頭支署:管轄大肚上堡、大肚中堡
- 塗葛窟支署:管轄部分大肚下堡
- 東勢角支署:管轄部分棟東上堡、蕃地
- 彰化辨務署
- 鹿港支署:管轄部分馬芝堡
- 溪湖支署:管轄二林上堡、部分馬芝堡
- 北斗辨務署
- 二林支署:管轄二林下堡、深耕堡
- 員林支署:管轄燕霧下堡、部分武西堡、部分武東堡
- 南投辨務署
- 草鞋墩支署:管轄北投堡、北港溪堡的龜仔頭莊、乾溝莊
- 埔里社支署:管轄埔里社堡、五城堡、北港溪堡其他地區、蕃地
- 集集支署:集集堡
- 斗六辨務署
- 林圯埔支署:管轄沙連堡、鯉魚頭堡、蕃地
- 西螺支署:管轄西螺堡
- 北港辨務署
- 土庫支署:管轄大坵田堡、部分白沙墩堡、部分布嶼堡
- 苗栗辨務署
- 大甲支署:管轄苗栗三堡(鯉魚潭莊、內城莊、南片山腳莊、北片山腳莊、外口莊以外地區)
- 通宵支署:管轄苗栗二堡
- 大湖支署:管轄部分苗栗一堡、部分棟東上堡、蕃地
1900年5月1日,臺中辨務署修正其街庄社長管轄區[20];5月7日,增設「北港辨務署崙背支署」,並將土庫支署管轄的亢長莊、亢長藔莊、三房藔莊、蔥仔藔莊、水磨莊、瓦磘莊、潭內莊、令和莊改隸北港辨務署直轄[21]。1901年4月8日,臺中辨務署增設「葫蘆墩、社口支署」,北斗辨務署增設「番挖、田中央支署」,斗六辨務署增設「他里霧、崁頭厝支署」,北港辨務署增設「下湖口支署」,苗栗辨務署增設「後壠、三叉河支署」[22]。此時,臺中縣設有7個辨務署、26個辨務支署。
二十廳時期
明治卅四年(1901年)11月9日制定、11月11日公布的「勅令第202號」〈臺灣總督府地方官官制〉,將原有的三縣三廳改制為「二十廳」[23][1]:227。臺灣總督府隨之在11月11日以「府令第66號」公布廳的位置與管轄區域[24][1]:227。在這次改制之中,臺中縣裁撤,其轄區拆分為苗栗廳、臺中廳、彰化廳、南投廳及斗六廳5個廳[1]:227、228。
歷任首長
臺中縣知事
任次 | 肖像 | 姓名 (生–卒) |
在任時間 | 備註 | |
---|---|---|---|---|---|
1 | 牧朴真 (1854–1934) |
1896年4月1日 | 1896年6月13日 | ||
代理 | 後藤松吉郎 (1849–1939) |
1896年6月13日 | 1896年8月12日 | ||
2 | 村上義雄 (1845–1919) |
1896年8月12日 | 1898年5月3日 | ||
3 | 木下周一 (1851–1907) |
1898年5月3日 | 1901年11月11日 |
支廳長、辨務署長
三縣一廳時期
- 苗栗支廳長:橫堀三子
- 彰化支廳長:川田藤三郎
- 埔里社支廳長:檜山鐵三郎
- 雲林支廳長:宮川武行
六縣三廳時期
- 臺中辨務署長:關口隆正
- 犁頭店辨務署長:關口隆正(兼任)
- 葫蘆墩辨務署長:關口友愛
- 牛馬頭辨務署長:和田純
- 大肚辨務署長:江川芳次郎
- 南投辨務署長:荒賀直順
- 彰化辨務署長:肥田野畏三郎
- 和美線辨務署長:肥田野畏三郎(兼任)
- 鹿港辨務署長:山口直三郎
- 二林辨務署長:松本富彌
- 北斗辨務署長:田中鍈太郎
- 社頭辨務署長:中西政人
- 員林辨務署長:旭谷巖
- 埔里社辨務署長:相浦丈一郎
- 集集辨務署長:岡田兼次郎
三縣三廳時期
- 臺中辨務署長:關口隆正[25](1898年6月25日~1901年)
- 彰化辨務署長:肥田野畏三郎[25][26](1898年6月25日~1899年9月11日)、筧朴郎[27](1899年9月28日~)、小柳重道[28](兼任,1901年10月21日~)
- 南投辨務署長:矢野武平[25](1898年6月25日~1901年)
- 北斗辨務署長:稻田綱吉[25](1898年6月25日~)、宮本專一郎[26](1899年2月28日~1899年9月11日)、小柳重道[26](1899年9月12日~1901年)
- 斗六辨務署長:坂崎半也[25](1898年6月25日~)、熊谷直亮[29](1899年2月22日~)、山形脩人[30](1900年4月27日~1901年)
- 北港辨務署長:和田純[25](1898年6月25日~)、荒賀直順[31](1898年8月4日~1901年)
- 苗栗辨務署長:家永泰吉郎[25](1898年6月25日~1901年)
- 梧棲港辨務署長:關口友愛[25][26](1898年6月25日~1899年9月11日,同日裁撤)
- 埔里社辨務署長:越智元雄[25][29](1898年6月25日~1899年2月22日)、稻田綱吉[29][26](1899年2月22日~1899年9月11日,同日裁撤)
- 鹿港辨務署長:矢矧昇二[25][26](1898年6月25日~1899年9月11日,同日裁撤)
- 員林辨務署長:後和巽[25][26](1898年6月25日~1899年9月11日,同日裁撤)
- 大甲辨務署長:熊谷直亮[25](1898年6月25日~)、小柳重道[26](1899年2月28日~1899年9月11日,同日裁撤)
- 牛罵頭辨務署長(1899年9月12日~同年10月26日)
相關條目
註釋
- ^ 1895年8月24日制定,8月25日以「民內第125號」通令頒行[1]:158[2]:48。
- ^ 兒玉利國雖然是首長,但忙於指揮軍事行動,實際處理政務者為書記官龍岡信熊與警部長有川貞壽[2]:48。
- ^ 一說在12月11日[1]:161。
- ^ 湳仔莊、濁水莊、炭藔莊[1]:161、。
- ^ 原「竹南二堡」,又稱苗栗堡[1]:161、。
- ^ 原「竹南三堡」,又稱吞霄堡、吞霄二堡[1]:161、。
- ^ 原「竹南四堡」,又稱大甲堡、大甲三堡[1]:161、。
- ^ 臺灣總督府檔案的公文原件上面寫4月20日[6]
- ^ 雖然該勅令在5月3日已寫好,但在5月27日才刊載於《官報》上[9],《臺灣總督府府報》則是到了6月10日才抄錄刊載[10]。
- ^ 苗栗支廳併入新成立的新竹縣[1]:170。雲林支廳併入新成立的嘉義縣[1]:174。
- ^ 府報刊載原文為「貓羅堡臺中城內」,但應為藍興堡才對[1]:172[2]:49。
- ^ 烏日莊、下馬厝莊、竹山莊、頂朥(月胥)莊、下朥(月胥)莊、新莊仔莊[1]:213。
- ^ 整個大肚下堡的街庄長數量[1]:213。
- ^ 除去烏日莊、下馬厝莊、竹山莊、頂朥(月胥)莊、下朥(月胥)莊、新莊仔莊的街庄[1]:213。
- ^ 整個大肚下堡的街庄長數量[1]:213。
- ^ 街1,莊75。
- ^ 街1,莊70。
- ^ 街2,莊42。
- ^ 原雲林支廳管轄部分。
- ^ 街1,莊59。
- ^ 街2,莊56。
- ^ 街2,莊110。
- ^ 街1,莊73。
- ^ 原雲林支廳管轄部分。
- ^ 街1,莊27。
- ^ 原雲林支廳管轄部分。
- ^ 街1,莊20。
參考來源
-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劉寧顏(總纂)、王世慶.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七·政治志(建置沿革篇).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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