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北區理民府
22°26′45″N 114°10′14″E / 22.445706°N 114.170622°E
舊北區理民府(英語:Old District Office North)位於香港新界大埔運頭角里,是英國租借新界後興建的首幢民政大樓。於1981年11月13日被列入香港法定古蹟,1988年至2000年撥作環境保護署大埔區分處,2002年成為香港童軍總會新界東地域總部,並命名為羅定邦童軍中心(英語:Law Ting Pong Scout Centre)。
此理民府原為北約理民府所用,之後於1948年改由分拆後的大埔理民府繼續使用。1979年10月,北區理民府成立,但該府的辦公大樓設於此處而非其轄區(上水、粉嶺、沙頭角、打鼓嶺)內。原有的大埔理民府,則遷往新落成的大埔政府合署辦公。[1]
歷史
1898年6月9日英國駐華公使竇納樂爵士(Claude MacDonald,1852-1915)與李鴻章在北京簽署《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於7月1日起將九龍半島、大嶼山等離島及大鵬灣水域租借給英國,為期99年。1899年4月17日香港政府在大埔旗桿山(Flagstaff Hill,現稱圓岡)舉行升旗禮,正式接收新界租地。
大埔是早期管治新界的中心,1901年設立「Land Office」(後稱大埔田土司署)。1905年為方便執行土地法例,將「District Land Office」分為兩個部門,其中之一為「Northern District」(北約理民府),座落大埔,管治新租地除新九龍及三個小島外的大部分地區。理民府的工作包括收稅、發牌、土地丈量、地區工程、司法仲裁、地方治安、排解糾紛、探測民情等;及後北約理民府分拆為大埔理民府及元朗理民府。
舊北區理民府約於1907年興建,辦理新界北部(荃灣以北)的行政及土地註冊工作。同時附設郵局(直到戰後重光)及裁判司法庭(直到1961年)。於1983年才停用作理民府的辦公大樓。
特色
舊北區理民府高踞山丘之上,原分為南北兩座單層的建築物,為適應潮濕炎熱的天氣,東西立面均建有寬敞的磚柱遊廊及拱形門窗,整座以紅磚建成,是廿世紀初典型殖民地建築物。二次大戰後在中間加建連結兩座,並於北座加建多一層,整體上保持一貫古樸的外觀。在內曾放置一門小砲,移離後只餘空砲架。 另一大特色是此法定古蹟已經被香港童軍總會新界東地域使用。一年會開放幾天供市民參觀,但平日早上則有市民使用作晨運,大家互不打擾。 童軍總會表示為免影響運作而作出的保安措施,公眾人士只可於建築物圍欄外拍照及觀賞,倘學校及非牟利團體對舊北區理民府有興趣,可去函童軍總會申請參觀;過去一年,總會每星期平均安排一間學校到訪參觀,至於市民亦可以個人名義申請,惟批核與否則由總會作最後決定。
-
中間加建連結部分
-
南座維持單層建築
-
舊北區理民府介紹銅牌
-
童軍新界東總部招牌
-
中座遊廊
-
南座遊廊
-
空砲架
-
童軍新界東總部立柱
舊北區理民府職員宿舍
舊北區理民府職員宿舍位於大埔運頭角里20號,建於1921至1922年,於2022年3月10日被評定為為二級歷史建築,古跡編號N381[2]。該建築物現時為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文化修復辦事處作貨倉用途[3]。
公共交通
接駁交通列表 |
---|
九龍新界巴士 |
參考文獻
參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