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理論

舞蹈理論(英語:dance theory)是當代舞的理論性研究,涉及舞蹈理念、美學概念和技術細節等問題[1]。它可以被認為是表達理論的一個分支[2],與音樂理論,特別是音樂性密切相關[3]。音樂性涉及的是尋找舞蹈和音樂在各方面相互配合的特定配對,而舞蹈理論是一個廣泛的術語,包括舞蹈的起源風格流派步法藝術表現。舞蹈理論是一個相當新的研究領域,主要在20世紀發展形成。

舞蹈理論有三大類,分別是舞蹈哲學(研究舞蹈背後的美學意義或徵象)、舞譜學(舞蹈動作分析和描述)和舞蹈社會學(舞蹈的社會和文化意義)[4]

舞蹈理論涉及運動分析(如步法等),舞伴間的互動和聯繫,以及舞者與音樂藝術的關聯。它在交流、身心、情感和藝術方面探討了舞蹈作為人類表達和互動媒介的作用。同時也分析了舞蹈流派和風格的差異所反映的文化社會環境

由於舞蹈作為文化元素的廣泛力,舞蹈理論試圖確定舞蹈的本能性質,以及什麼讓舞蹈動作顯得自然或刻意。

參見

參考資料

  1. ^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ourse Description: Dance Theory and Composition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003.
  2. ^ Milton H. Snoeyenbos and Carole A. Knapp, Dance Theory and Dance Education, Journal of Aesthetic Education, Vol. 13, No. 3 (Jul., 1979), pp. 17-30.
  3. ^ Nichelle, Musicality In Dance: What Is It? Can It Be Taught?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March 29, 2010
  4. ^ Contemporary-Dance.org Dance Theory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