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角二號

28°41′07″N 115°53′41″E / 28.68528°N 115.89472°E / 28.68528; 115.89472

「八一」起義指揮部舊址
朱德舊址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分類革命遺址及革命紀念建築物
時代1927年
編號第一批第13項
認定時間1961年3月4日

花園角二號位於中國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花園角,在八一公園軍官教育團舊址之間,是「八一」南昌起義朱德的舊居。

建築為磚木結構兩層樓房,有前後兩進,面積436.92平方米。1927年春,朱德在南昌創辦軍災民教育團並擔任南昌公安局局長時租下了這所住宅。四·一二事件後,朱德被迫離開南昌。7月,朱德從武漢返南昌,仍居此。1927年7月下旬,為組織南昌起義,周恩來從武漢秘密來到南昌,一度也居住在這裡。舊居的一樓北側是朱德的臥室,南、北前房及正房是警衛員的住房。二樓北側是郭沫若的住房,他曾在此寫下《請看今日之蔣介石》。1977年修復。[1]

參見

「八一」起義指揮部舊址

參考文獻

  1. ^ 朱德旧居:南昌市花园角2号. [2012-07-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