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丹莊
萬丹莊為臺灣日治時期1920年至1945年間存在之行政區,轄屬高雄州東港郡。今屏東縣萬丹鄉。
日語寫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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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萬丹庄 |
假名 | ばんたんしょう |
平文式羅馬字 | Bantan shō |
行政區劃
萬丹地區在清代屬港西下里、港西中里,在1897年5月分別隸屬於「鳳山縣萬丹、阿猴辨務署」。1898年6月18日,鳳山縣併入「臺南縣」,而萬丹辨務署改為「潮州莊辨務署」。1899年4月8日,潮州莊辨務署增設「萬丹支署」[1]。1900年4月1日,潮州莊辨務署改為東港辨務署潮州莊支署,而萬丹支署改隸「阿猴辨務署」[2]。1901年11月11日,臺灣的行政區劃改為二十廳,臺南縣被裁撤,阿猴、東港辨務署合併為阿猴廳,萬丹區、新莊仔區屬「阿猴廳萬丹支廳」,社皮區屬「阿猴廳直轄」。1903年4月,萬丹支廳廢止[3]。1904年4月13日,阿猴廳將原有街庄整併。萬丹地區在此時的劃分如下[4]:
- 萬丹區
- 港西下里:萬丹莊、頂林仔莊、濫莊、下蚶莊、保長厝莊、
- 新莊仔區
- 港西下里:新莊仔莊、後庄仔莊、興化廍莊、甘棠門莊
- 社皮區
- 港西中里:社皮莊
1905年3月,阿猴廳改稱「阿緱廳」。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鄉澚之行政區廢除,街庄社改為大字,而上述街庄合併為高雄州東港郡萬丹莊,轄域內分為萬丹、頂林子、濫莊、下蚶、保長厝、新庄子、後庄子、興化廍、甘棠門、社皮等10個大字[5]。
二戰後,丹莊改為高雄縣東港區萬丹鄉。1946年4月,改為「屏東市萬丹區」。1950年10月1日,改為「屏東縣萬丹鄉」。
1904年 | 1920年 | 現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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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里 | 區 | 街庄社 | 街庄 | 大字 | 鄉鎮 |
港西下里 | 萬丹區 | 萬丹街、頭前厝莊、澎湖厝莊、竹篙濫莊、下本縣廍莊 | 萬丹莊 | 萬丹 | 萬丹鄉 |
竹圍莊、頂林仔莊、下林仔莊、中林莊 | 頂林子 | ||||
濫莊、頂本縣廍莊、客厝仔莊 | 濫莊 | ||||
上蚶莊、崙仔頂莊、下蚶莊、上蚶客莊、田厝莊 | 下蚶 | ||||
下廍莊、保長厝莊 | 保長厝 | ||||
新莊仔區 | 下社皮莊、番社莊、新莊仔莊、水泉莊 | 新庄子 | |||
井仔頭莊、後庄仔莊、道爺莊、灣仔內莊 | 後庄子 | ||||
水吼莊、興化廍莊 | 興化廍 | ||||
甘棠門莊、客厝莊 | 甘棠門 | ||||
港西中里 | 社皮區 | 社皮莊、廣安莊、磚仔磘藔莊 | 社皮 |
區、莊長
- 萬丹區長
- 李南:1910~1920年
- 新莊仔區長
- 李君重:1910~1920年
- 社皮區長
- 徐辜連周:1910~1914年
- 林興儀:1915~1920年
- 萬丹莊長
- 李南:1920~1928年
- 李開山:1929~1936年
- 生田目與七:1937~1945年[6]
設施
參見
- ^ 臺南縣縣令第5號 辨務支署位置并管轄區域改正. 臺南縣報號外. 1899-04-08.
- ^ 臺南縣縣令第8號 辨務支署位置並管轄區域中改正. 臺南縣報 第13號. 1900-04-01.
- ^ 阿猴廳管下萬丹支廳廢止ニ關スル件. 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3.[失效連結]
-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 ^ 《臺灣總督府行政區域便覽》
- ^ 臺灣總督府職員錄系統.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