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汝瑚
生平
萬曆十六年戊子科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任南海縣知縣,均賦役,平稅課,寇至輒殲,報最,拜御史。疏請罷礦洞,撤還營利諸使,神宗知甚名,命巡視薊昌保定[1][2]。會丁憂歸,權貴素忌之,遂摭他事議斥。起補壽州判官,兩任保康、光化知縣,皆有政聲。再晉南兵部主事,轉禮部郎中,久之,以廣西參議分巡賓州[3],中途遘疾卒[4]。
參考
- ^ 《明神宗實錄》:萬曆二十五年二月,直隸巡按蔣汝瑚奏冊使楊方亨滿載遷延,乞搜贓正法,仍正石星欺罔之罪。不報。
- ^ 《明神宗實錄》:萬曆二十四年九月,差御史蔣汝瑚巡視山海關。
- ^ 《明神宗實錄》:萬曆四十三年六月,升張文燿為貴州左布政使,戴廷詔為江西右布政使,熊應占為陝西右布政使,劉昶為廣西右布政使,董肇胤為廣東右布政使,蔡復一為浙江按察使,程寰為湖廣按察使,劉毅為江西參政,李思誠為福建參政,張五典為山東參政,常守信為湖廣參政,秦道顯為四川參政,沈球為山東副使,王璽為廣西副使,留敬臣為貴州副使,盧龍云為貴州參議,沈朝煥為福建參議,李應魁為陝西參議,呂兆熊為河南參議,劉承諏為雲南參議,蔣汝瑚為廣西僉事。
- ^ 《豐城縣志》
- 《南昌府志》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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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段克允 |
明朝南海縣知縣 萬曆十八年-二十三年 |
繼任: 吳㝱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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