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鎡(1530年—1602年),字國器,號白塘,雲南臨安府石屏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許鎡

大明江西按察司僉事
籍貫 雲南臨安府石屏州
字號 字國器,號白塘
出生 庚寅十二月初九日
逝世 萬曆三十年(1602年)
配偶 配孫氏,封孺人
出身
  •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雲南鄉試第一名。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聯捷會試二百七十六名,第三甲第八十三名進士[1][2]。大理寺觀政,授浙江嘉善縣知縣,改泰興縣,選貴州道御史,復除本道,升江西僉事,致仕,卒。

家族

曾祖許茂;祖父許實;父許英,贈知縣;前母馮氏,贈孺人;母段氏,贈孺人[3]。兄許欽、許銓。

子大志、大年、大章;孫弘光。

事跡

許鎡為人耿直。拜御史時,拜訪閣臣高拱。席間,高拱問:「我作相較徐存齋如何?」許鎡答道:「老師不如。」徐高震怒擊桌,許鎡道: 「即此便不如徐。」[4]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4. ^ 明代李樂《見聞雜記·卷之三》:許白塘御史,名鎡,雲南人。少豪俠不羈,為諸生時,行市中,有二人互爭相毆,一人理不直,公搏殺之。即詣縣白其狀,甘認抵罪。令憐其才,云:「許秀才於汝無干,請回。」公諍曰:「生親手殺人,如何教他人認罪得?」令卒為兩解焉。是秋中鄉試第一人,乙丑成進士,令吾郡嘉善縣。清介絕俗,不甚拘文法。拜御史,閣臣高中玄先生里居,白塘過訪,席間問白塘曰:「我作相較徐存齋如何?」公曰:「老師不如。」徐高震怒擊桌,公曰: 「即此便不如徐矣。」其峭直類如此。 已而命酒再飲,高怒亦解,可見中玄先生亦無他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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