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兆君
許兆君(1955年—),黑龍江雙城人,漢族,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黑龍江地區代表[1]。中共十八大代表。
生平
畢業於黑龍江大學哲學專業,是中共黨員。早年為雙城林場知青,後擔任團支部書記。1975年任省測繪局地形大隊工人,團支部書記。1977年入黑龍江大學哲學系哲學專業學習,畢業後留校任教,後又入北京大學哲學系進修,回校後曾短暫任黑龍江大學哲學系教師兼政治輔導員。1983年進入黑龍江省委辦公廳工作,歷任綜合處科員,副科級、正科級秘書,副處級、正處級秘書。1989年任肇東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1992年底調入黑龍江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歷任副廳級專職委員,副主任兼黨組成員。1998年11月任佳木斯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2003年6月任伊春市委副書記、市長,伊春林管局局長。2008年2月任伊春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8年起擔任全國人大代表[2]。2011年6月調任中共雞西市委書記,同年7月兼任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12年11月作為代表參加中共十八大。2013年9月11日,被免去雞西市委書記、常委、委員,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3]。後被貶任黑龍江省政協辦公廳副巡視員(副廳級)。其級別從正廳降為副廳的原因不明。
界面新聞2024年10月報道稱,許兆君在2012年春節前攜家人去三亞旅遊,之後向雞西市財政局局長李傳良報銷發票,李傳良稱財政困難無法報銷。許兆君動了雙規李傳良的念頭,開始調查李傳良;李傳良獲知信息後,也開始搜集許兆君違法的證據,並向紀委舉報其違法報銷發票。後來兩人握手言和,李傳良升任副市長。[4]
2014年8月17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5]。2014年11月,中國共產黨黑龍江省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確認給予許兆君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依據規定撤銷其省委委員職務[6]。2015年2月10日,黑龍江省紀委網站宣稱許兆君因在伊春市市長、市委書記及雞西市委書記任內,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賄賂、接受禮金、為親屬謀取私利、與他人通姦、非法持有槍支。因此決定將許兆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處理[7]。2017年9月5日,他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二罪並罰獲刑14年,因其未上訴,全案定讞,他隨即進入佳木斯監獄服刑;2021年1月減刑5個月[8]。
參考文獻
- ^ 新華網.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華網. [2014-0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10).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许兆君. 全國人大網. [2013-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12).
- ^ 赵铭任鸡西市委书记 许兆君不再担任. 中國經濟網. [2013-09-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02).
- ^ 【调查】侵吞国资外逃副市长李传良:曾实名举报市委书记,涉棚户区改造. 界面新聞. [2024-10-21].
- ^ 黑龙江省政协办公厅副巡视员许兆君接受调查. 人民網. [2014-0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2).
- ^ 鸡西原书记许兆君、原市长朱德义受留党察看处分. 網易. [2014-1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2).
- ^ 黑龙江厅官许兆君因非法持枪等被双开 曾任2地市书记. 人民網. [2015-02-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2-13).
- ^ 鸡西原书记许兆君获6次表扬减刑5个月,曾被通报非法持枪. 澎湃新聞. [2024-10-20].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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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兆力 |
中國共產黨雞西市委員會書記 2011年6月-2013年9月 |
繼任: 趙銘 |
前任: 楊喜軍 |
中國共產黨伊春市委員會書記 2008年2月-2011年6月 |
繼任: 王愛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