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桓武
生平
清朝末年,謝桓武中進士,授內閣中書,入進士館肄業。此後,他被派赴日本留學,自法政大學肄業。歸國後,經郵傳部調部當差,不久,改官知縣,選授山西定襄縣知縣,調署陽曲縣知縣,保升直隸州知州,後成為知府銜山西候補直隸州知州。宣統二年五月五日,山西巡撫丁寶銓《奏遴選審判檢察廳丞長懇飭部存記摺》,推薦謝桓武、王祖仁由法部分任準備成立的山西高等審判廳廳丞、山西高等檢察廳檢察長。[1]
中華民國成立後,1912年8月,謝桓武署河南勸業道,同年該職位被裁撤。1913年至1914年,謝桓武任河南實業司長。[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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