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皮特·伊什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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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皮特·伊什塔(約公元前1934年—約公元前1924年在位)(英語:Lipit-Ishtar)伊辛王朝的第五位國王,伊辛王朝是在烏爾第三王朝崩潰後建立的,他的父親伊什麥-達干以修復古代蘇美爾城市尼普爾而聞名,該城市位於今天的伊拉克。[1]他頒布里辟伊士他法典,規範個人債務,通過其女擔任祭司的烏爾修建教區,後被拉爾薩擊敗。[2]
里皮特·伊什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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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索不達米亞王朝表、伊辛國王 | |
統治 | 約前1934年—約前1924年在位(中年表) |
前任 | 伊什麥·達干 |
繼任 | 烏爾·尼努爾塔 |
里辟伊士他法典以楔形文字、用蘇美爾語撰寫,是繼《烏爾納姆法典》之後已知的第二古老的法律文件。它比前者更加詳細,為後來的著名《漢謨拉比法典》奠定了基礎。
最初刻有該法典的石碑被放置在尼普爾,現存兩塊石碑殘片。學者瑪莎·羅斯(Martha Roth)指出,里皮特·伊什塔統治期間有一年以他的法律成就命名,標誌着他為蘇美爾和阿卡德帶來了正義。
目前所知的該法典內容大多來源於尼普爾的文獻,雖然只恢復了大約一半的文本,但推測其長度與後來的《漢謨拉比法典》相似。法典的結構類似其他早期法律文本,包含序言、法律條文和結語。
序言中,里皮特·伊什塔聲稱他的法律權威來自安努和恩利爾(Enlil)兩位神靈,他們任命他為蘇美爾和阿卡德的統治者,以確保正義和和平。他還提到自己解放了尼普爾、烏爾和伊辛的奴隸。瑪莎·羅斯認為,序言是一種自我讚揚,列舉了他統治下的城市並強調他在維護秩序方面的成就。
法典的主體包含大約50條法律,涉及船隻、農業、逃亡奴隸、偽證、寄養、學徒、婚姻和牛出租等問題。每條法律以蘇美爾語"tukun-be"(意為"如果")開頭。現存條款中沒有涉及死刑的規定。其中一條法律規定,誣告者必須承擔其所指控罪行的處罰。
結語部分雖然有缺失,但仍描述了里皮特·伊什塔如何執行神的命令,為他的土地帶來正義與和平。結語還包括對尊重法典者的祝福以及對試圖摧毀石碑者的詛咒。
參考
- ^ Bertman,Stephen.(2005). The Handbook to Life in Ancient Mesopotamia.Oxford University Press,USA.ISBN 9780195183641.
- ^ Bienkowski and Millard 2000, Leick 1999, Sasson 1995: biograghies;Brown 1995:selected kings; Roux 1992:historical context
前任: 伊什麥·達干 |
美索不達米亞王朝表 | 繼任: 烏爾·尼努爾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