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卓光(英語:Denny Chin,1954年4月13日),是現任美國聯邦法官,曾經審理伯納德·馬多夫、美國家政女王瑪莎·史都華等大案而著名。

陳卓光
Denny Chin
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法官
現任
就任日期
2010年4月23日
指定奧巴馬
前任Robert David Sack
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任期
1994年8月10日—2010年4月26日
指定比爾·克林頓
前任職位建立
繼任James Paul Oetken
個人資料
出生 (1954-04-13) 1954年4月13日70歲)
 英屬香港九龍
國籍 美國

陳卓光2歲時隨父母香港移民美國。曾修讀普林斯頓大學福坦莫大學法學院,任職律師樓檢察官。1994年獲克林頓委任為終身制聯邦法官。陳卓光的父親陳伯羨是至孝篤親公所前主席及活躍會員。未當美國聯邦法官之前,陳卓光常與父親陳伯羨參與僑社活動。

2009年10月獲奧巴馬提名任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法官。2010年4月22日獲參議院以98對零票確認。

家庭

陳卓光已婚,太太在一家律師樓工作。他們育有3個兒子

外部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