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鳳梧
陳鳳梧(1475年—1541年),字文鳴,號靜齋。江西吉安府泰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陳鳳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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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資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理糧儲巡撫應天等處 | |
籍貫 | 江西吉安府泰和縣 |
字號 | 字文鳴,號靜齋 |
出生 | 成化十一年(1475年) |
逝世 | 嘉靖二十年(1541年)四月初一日 |
配偶 | 蕭氏,封淑人 |
親屬 | (子)陳時、陳曙、陳睢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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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第二甲第四名進士。[1]改翰林院庶吉士,十一年(1498年)授刑部廣西司主事。十五年升浙江司員外郎,十六年奉命江南審録重囚,多所平反,九月升湖廣提學僉事。正德四年(1509年)十月擢山西提學副使,六年七月升湖廣右參政,七年四月升雲南按察使,本年丁母韋安人憂去職。服闋,十年九月起補山西按察使[2],十一年五月丁父憂。十三年戊寅服闋,十四年七月補河南按察使。
正德末年,武宗駕崩,無子,興王朱厚熜即位,宦官谷大用前往迎接,所至橫暴。唯獨陳鳳梧不屈。十六年五月升山東左布政使,十一月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鎮壓礦徒王堂起事。進階通議大夫,嘉靖二年八月協理南京都察院事,六月升南京吏部右侍郎,四年(1525年)三月三年考績,蔭孫陳圻入國子監讀書,六月官至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理糧儲、巡撫應天等處,六年三月以考察致仕。嘉靖二十年(1541年)四月初一日卒。[3]贈工部尚書。
家族
曾祖陳與彬;祖陳公震;父陳泰,號東庵,封承德郎刑部主事贈通議大夫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母韋氏,封安人贈淑人。具慶下,弟栢;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