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舒(1593年—1649年),字己蒼,號默庵,又號癸巳老人直隸蘇州府常熟縣人,明朝詩人。

生平

馮復京長子,與弟馮班齊名,人稱「海虞二馮」。崇禎十年(1637年),縣民張漢儒[1]誣陷錢謙益,錢謙益被下獄,馮舒出面向前大學士馮銓求援,因宦官曹化淳的干預,錢謙益得免死[2]。馮舒生平肆力經史百家,尤邃於詩。馮舒、馮班兄弟以李商隱溫庭筠為宗,極力提倡西崑體詩,開啟清初的虞山詩派。順治六年(1649年),常熟縣知縣瞿四達貪贓枉法,有諸生黃啟耀等人告狀,馮舒議論賦役,瞿四達懷恨在心,指控他的《懷舊集》不書寫清朝國號、順治年號,又載顧雲鴻《昭君怨》詩「胡兒盡向琵琶醉,不識弦中是漢音」之句訕謗朝政,馮舒被朝廷以「訕謗罪」殺害[3]

著作

著有《空居閣雜文》二卷、《炳燭齋文》一卷、《文谷》二卷、《歷代詩紀》一百卷等。

註釋

  1. ^ 《明季北略》作「張從儒」。
  2. ^ 文秉《烈皇小識》卷五:「常熟陳履謙,臣奸也,特為獻謀,唆張漢儒參虞山,並及瞿式耜,並逮問下錦衣衛獄。虞山為老高陽門下士,托高陽公子求援於大璫曹化淳。化淳係王安名下,以虞山所撰王安碑文為證,曹璫覽之泣下,乃盡力為營救。虞山又令密友馮舒求援於馮銓,連伺三日不得見。第四日二鼓,始命入堂中,馮方欲有所言,銓曰:『錢謙益的事,我都曉得了,如今已不妨,你可回去,教他安心。』」
  3. ^ 王應奎《柳南隨筆》卷一載:「吾邑馮舒,字己蒼,嗣宗先生復京子也。嘗以議賦役事語觸縣令瞿四達,瞿深銜之。會己蒼集邑中亡友數十人詩為《懷舊集》,自序書六歲丁亥,不列本朝國號、年號;又壓卷載顧雲鴻《昭君怨》詩有『胡兒盡向琵琶醉,不識弦中是漢音』之句;卷末載徐鳳《自題小像》詩有『作得衣裳誰是主,空將歌舞受人憐』之句。語涉譏謗,瞿用此下己蒼於獄。未幾死,蓋屬獄吏殺之也。」《重修常昭合志》卷二十載:「指所著《懷舊集》為訕謗,曲殺之。」鄧之誠《清詩紀事初編》載:「舒遺詩止於己丑,時為順治五年,遭禍當即此時。以遺稿《和錢履之詩》推之,卒年五十有七。」楊鍾羲《雪橋詩話余集》:「馮己蒼……四達(即知縣瞿四達)銜之,會撰《懷舊集》成,遂坐以訕謗。順治六年(1649年)死縣獄。」江慶柏《清代人物生卒年表》據馮舒《默庵遺稿》卷一《感舊詩贈錢履之》序,認為馮舒生卒年為「1593—1649」。

參考文獻

  • 蔣寅:《虞山二馮詩學的宗尚、特徵與歷史地位》
  • 周小艷、周杰:《論馮舒、馮班對李商隱詩歌藝術的繼承》,《求是學刊》,2013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