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振瀛

中国法学家

魏振瀛(1933年11月23日—2016年9月5日),男,河北威縣人。中國法學家民法學專家。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生平

1933年11月23日生[1]。河北威縣人。1956年進入北京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專業,1960年畢業後留校任教,歷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1983年至1986年任北京大學法律學系黨總支副書記、書記。1992年至1996年任北京大學法律系主任。2000年至2004年任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副院長[2]

魏振瀛長期從事民法教學與研究,研究的重點是民法總論、合同法民事責任。1985年至1986年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起草專家諮詢小組的四位成員之一,負責起草「民事責任」一章。曾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暨學術委員會委員、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副總幹事等職務。2012年被中國法學會授予「全國傑出資深法學家」稱號[3]

因病醫治無效,於2016年9月5日7點45分在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逝世,享年83歲[3]

出版物

著作有《民法教程》、《民法通則要論》、《民事責任與債分離研究》等。主編有《疑難合同案例研究》(人民日報出版社,1992年)、《市場經濟與法律》(北京大學出版社,1995年)、《民商法原理與實務》(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中國內地與香港地區法律比較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北京大學法學百科全書》民法學·商法學卷等。

參考文獻

  1. ^ 北京大學研究生院 (編). 《燕园师林:北京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简介·第3卷》. 北京大學出版社. 1998年: 第122頁. ISBN 9787301036808. 
  2. ^ 魏振瀛. 中國民法學研究會. [2019-1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2). 
  3. ^ 3.0 3.1 《民法通则》起草人之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振瀛逝世. 北京大學法學院. 2016年9月5日 [2019年11月2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11月14日) –透過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