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昌(1597年—?),字長倩,號鶴嶺山東即墨縣(今青島市即墨區)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山東鄉試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壬戌科進士[1],授雄縣(今河北省雄縣)知縣,調清苑縣。崇禎初年,官山西道監察御史。崇禎二年(1629年)冬,巡按湖廣。崇禎十年(1637年)罷官歸里。崇禎十五年,即墨遭到清兵攻擊,宗昌率里人拒守,力保全城。次子黃基被清兵射死。晚年在嶗山康成書院南的樓上村隱居,築有「玉蕊樓」。[2]

著作

撰有《嶗山志》,未竟而卒,其子黃坦續成。

家族

曾祖黃正,贈尚書。祖黃作孚,進士、知縣。父黃師善,監生。

參考書目

  1.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履歷便覽》:黃宗昌,鶴嶺,春秋,丁酉十二月初八日生。即墨人,乙卯七十九名,會六十三名,三甲四十七名。工部政,本年授北直雄縣知縣,乙丑調清苑縣,戊辰考選,授山西道御史,己巳湖廣巡按,庚午降級。曾祖正,贈尚書。祖作孚,進士、知縣。父師善,監生。
  2. ^ 《靜志居詩話·卷十八·喬可聘》:黃宗昌,字長倩,即墨人。天啟壬戊進士,知雄縣,調清苑,選授山西道御史。三殿告成,論功行賞,長倩時官御史,上言:『國家名器,盡為閹寺收買腹心之助,大行賓天,在八月二十二日,而殿工行賞,在二十一日,正彌留大漸之時,何暇出詔,此輩直偽官爾。』詔令指名。長倩乃舉黃克纘、霍維華、呂純如等六十六人以對,請盡行削除。是亦勇於觸邪者已。七夕有懷云:『危坐撫佳節,蕭蕭但雨聲。閨中兒女態,天上別離情。秋入玄蟬急,年侵白髮生。所嗟垂老意,張角總無成。』唐諺,『五角六張,作事不成。』結句,蓋用此語。
  •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
  • 乾隆二十八年《即墨縣誌》
官銜
前任:
王納諫
明朝雄縣知縣
天啓二年-五年
繼任:
崔泌之
前任:
王鼎新
明朝清苑縣知縣
天啓五年-崇禎元年
繼任:
崔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