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得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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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得恩是地方教會在江西地區的主要負責人。
黃得恩出生在江西吉安,在內地會辦的小學讀書,1934年,上海伯特利布道團的顧主恩等人來吉安開復興布道會,黃得恩受到激勵,進入伯特利神學院。1937年黃得恩去浙江溫州時開始接觸地方教會。1939年回吉安,僥倖躲過日本飛機的空襲,然後又到溫州接受一位放棄郵局高職的傳道人汪主恩的幫助。
1948年,黃得恩參加倪柝聲主持的鼓嶺訓練。此後留在福州8年,跟隨汪佩真、左弗如學習事奉。
1956年,肅反運動中,上海地方教會主要負責人被捕,於是左弗如讓黃得恩到上海幫助上海福音書房的工作。1958年,實行聯合禮拜,上海教會南陽路聚會所繳給政府,黃得恩被認為是死硬分子,回到江西,到政協農場勞動。
1964年3月18日黃得恩被捕,此後被囚禁15年。1968年在南昌的萬人大會上接受公審,由於向7名青年傳教,被宣布為「倪柝聲反革命集團核心分子」,「頑固至極,死不改悔,從嚴判處無期徒刑」。
1979年黃得恩被釋放回家,1981年得到江西省人民法院的平反。此後在南昌地區恢復地方教會。後來出國到加拿大溫哥華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