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列表

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共有3個地區和3個盟改為地級市(同時下轄的4個縣和1個縣級市改為市轄區),1個縣改為地級市(從兩個地級市劃入1個縣、1個縣級市,原縣級區域設立市轄區),6個縣級單位和1個地級單位更改政府駐地,新設立5個市轄區,另外有24個縣級單位的行政區劃和名字發生變動。

列表

縣級單位變動

原行政單位 所屬上級單位 批覆時間[1]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浙江省湖州市 1月2日 設立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南潯區
吳興區轄6個鎮和3個鄉以及6個街道
南潯區轄9個鎮[2]
吳興區
南潯區
郊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 撤銷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郊區,設立梧州市長洲區
長洲區轄原郊區長洲鎮及龍湖鎮的新興、龍新、平浪3個村,
同時將蝶山區的新興二路居委會、龍山里居委會、西堤三路第一居委會、西堤三路第二居委會以及蒼梧縣倒水鎮劃歸長洲區管轄
將廣西壯族自治區蒼梧縣旺甫鎮和原郊區城東鎮劃歸萬秀區管轄
將萬秀區塘源居委會、原郊區龍湖鎮的高旺、新民、旺步、塘源4個村和蒼梧縣夏郢鎮劃歸蝶山區管轄[3]
長洲區
昇平區
金園區
廣東省汕頭市 1月29日 撤銷廣東省汕頭市昇平區、金園區,設立汕頭市金平區
以原昇平區、金園區(不含高新技術開發區東片區域)、原達濠區礐石街道潯洄居委會、
龍湖區龍溪路以北區域的行政區域為金平區的行政區域[4]
金平區
河浦區
達濠區
撤銷汕頭市河浦區、達濠區,設立汕頭市濠江區
以原達濠區(不含礐石街道的潯洄居委會)和河浦區的行政區域為濠江區的行政區域[4]
濠江區
潮陽市 撤銷縣級潮陽市,分別設立汕頭市潮陽區、潮南區
以原潮陽市4個街道、10個鎮的行政區域為朝陽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中華路
以原潮陽市12個鎮的行政區域為潮南區的行政區域[4]
潮陽區
潮南區
澄海市 撤銷縣級澄海市,設立汕頭市澄海區
以原縣級澄海市的行政區域(不含外砂鎮、新溪鎮)為澄海區的行政區域
將原澄海市的外砂、新溪2個鎮,原金園區高新技術開發區東片區域劃歸龍湖區管轄[4]
澄海區
寶雞縣 陝西省寶雞市 3月1日 撤銷陝西省寶雞縣,設立寶雞市陳倉區
將原寶雞縣的18個鄉鎮劃歸陳倉區管轄
將原寶雞縣的金河鄉、陵原鄉、硤石鄉、蟠龍鎮劃歸寶雞市金台區管轄
晁峪鄉、八魚鎮劃歸寶雞市渭濱區管轄[5]
陳倉區
惠陽市 廣東省惠州市 3月6日 撤銷廣東省縣級惠陽市,設立惠州市惠陽區
惠陽區轄原縣級惠陽市的10個鎮
將原惠陽市所轄的10個鎮以及博羅縣的仍圖鎮劃歸惠城區管轄[6]
惠陽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 設立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覃塘區
將貴港市港北區的11個鄉鎮劃歸覃塘區管轄[7]
覃塘區
鼓浪嶼區
開元區
福建省廈門市 4月26日 撤銷福建省廈門市鼓浪嶼區和開元區,將其行政區域劃歸廈門市思明區管轄[8]
杏林區 杏林區更名為海滄區
將廈門市杏林區的杏林街道辦事處和杏林鎮劃歸廈門市集美區管轄[8]
海滄區
廈門市設立翔安區
將廈門市同安區所轄新店、新圩、馬巷、內厝、大嶝5個鎮劃歸翔安區管轄[8]
翔安區
北川縣 四川省綿陽市 7月6日 撤銷四川省北川縣,設立北川羌族自治縣[9] 北川羌族自治縣
波陽縣 江西省上饒市 12月17日 江西省上饒市波陽縣縣名恢復為鄱陽縣[10] 鄱陽縣
鹽都縣 江蘇省鹽城市 12月18日 撤銷江蘇省鹽都縣,設立鹽城市鹽都區
以原鹽都縣13個鎮的行政區域為鹽都區的行政區域[11]
鹽都區
城區 鹽城市城區更名為鹽城市亭湖區
亭湖區轄原鹽城市城區以及原鹽都縣的便倉、伍佑、步鳳3個鎮[11]
亭湖區
市中區 四川省遂寧市 撤銷四川省遂寧市市中區,以原市中區的行政區域設立遂寧市船山區和安居區
船山區轄原市中區的5個鄉和7個鎮以及9個街道
安居區轄原市中區的7個鄉和14個鎮[12]
船山區
安居區
邙山區 河南省鄭州市 12月25日 河南省鄭州市邙山區更名為惠濟區[13] 惠濟區
新華區
北站區
郊區
河南省新鄉市 河南省新鄉市新華區更名為衛濱區,北站區更名為鳳泉區,郊區更名為牧野區
調整新鄉市紅旗區、衛濱區、鳳泉區、牧野區行政區域
將新鄉縣的關堤鄉、洪門鎮(不含11個村)劃歸紅旗區管轄
將原郊區平原鄉的13個村劃歸紅旗區管轄
將原郊區的平原鄉(不含13個村)劃歸衛濱區管轄
將新鄉縣洪門鎮的5個村,大召營鎮的7個村,合河鄉的4個村劃歸衛濱區管轄
將新鄉縣的大塊鎮劃歸鳳泉區管轄
紅旗區的東幹道、北幹道、榮校路、花園4個街道和原新華區的新輝路、衛北2個街道劃歸牧野區管轄
將新鄉縣洪門鎮的6個村劃歸牧野區管轄[14]
衛濱區
鳳泉區
牧野區
貴州省遵義市 12月26日 設立貴州省遵義市匯川區
匯川區轄原屬紅花崗區管轄的2個鎮,3個街道,長征鎮的坪豐居委會、坪豐村,原屬遵義縣管轄的4個鎮[15]
匯川區
惠農縣
石嘴山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 12月31日 撤銷石嘴山市惠農縣和石嘴山區,設立石嘴山市惠農區[16] 惠農區
陶樂縣 撤銷石嘴山市陶樂縣
將原陶樂縣的紅崖子鄉、高仁鄉、馬太溝鎮劃歸平羅縣管轄
月牙湖鄉劃歸銀川市興慶區管轄[16]

政府駐地變更

行政單位 所屬上級單位 批覆時間 變更方式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雲南省 1月29日 雲南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駐地由箇舊市遷移至蒙自縣[17]
玉門市 甘肅省酒泉市 4月4日 甘肅省玉門市人民政府駐地由解放路遷至玉門鎮[18]
惠山區 江蘇省無錫市 4月17日 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政府駐地由洛社鎮遷至堰橋鎮[19]
海滄區 福建省廈門市 4月26日 海滄區人民政府駐地由杏林南路29號遷至海滄鎮[8]
水城縣 貴州省六盤水市 5月20日 貴州省水城縣人民政府駐地由六盤水市鍾山區黃土坡街道辦事處遷至水城縣濫壩鎮[20]
科爾沁右翼前旗 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 7月8日 內蒙古自治區科爾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駐地由烏蘭浩特市市區遷至科爾沁右翼前旗大壩溝鎮[21]
儀隴縣 四川省南充市 四川省儀隴縣人民政府駐地由金城鎮遷至新政鎮[22]
銅川市 陝西省 9月30日 陝西省銅川市人民政府駐地由王益區紅旗街遷至耀州區正陽路[23]

地級單位變更

原縣級單位 原屬地級單位 所屬上級單位 批覆時間 變更方式 新縣級建制 新地級建制
定西縣 定西地區 甘肅省 4月4日 撤銷甘肅省定西地區和定西縣,設立地級定西市
定西市設立安定區,以原定西縣的行政區域為安定區的行政區域[24]
安定區 定西市
離石市 呂梁地區 山西省 10月23日 撤銷山西省呂梁地區和縣級離石市,設立地級呂梁市
呂梁市設立離石區,以原離石市的行政區域為離石區的行政區域[25]
離石區 呂梁市
思茅市 思茅地區 雲南省 10月30日 撤銷雲南省思茅地區和縣級思茅市,設立地級思茅市
思茅市設立翠雲區,以原縣級思茅市的行政區域為翠雲區的行政區域[26]
翠雲區 思茅市
臨河市 巴彥淖爾盟 內蒙古自治區 12月1日 撤銷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盟和縣級臨河市,設立地級巴彥淖爾市
巴彥淖爾市設立臨河區,以原縣級臨河市的行政區域為臨河區的行政區域[27]
臨河區 巴彥淖爾市
集寧市 烏蘭察布盟 撤銷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盟和縣級集寧市,設立地級烏蘭察布市
烏蘭察布市設立集寧區,以原縣級集寧市的行政區域為集寧區的行政區域[28]
集寧區 烏蘭察布市
中衛縣 吳忠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 12月31日 撤銷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縣,設立地級中衛市
中衛市設立沙坡頭區,以原中衛縣的行政區域為沙坡頭區的行政區域
中衛市轄從吳忠市劃入的中寧縣、從固原市劃入的海原縣和新設立的沙坡頭區[16]
沙坡頭區 中衛市

參考文獻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〇三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網. [2020-08-23]. [失效連結]
  2. ^ 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省设立湖州市吴兴区南浔区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6). 
  3.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梧州市市辖区和苍梧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4. ^ 4.0 4.1 4.2 4.3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梧州市市辖区和苍梧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國務院辦公廳. [2020-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9). 
  5. ^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宝鸡县设立宝鸡市陈仓区调整宝鸡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6. ^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宝鸡县设立宝鸡市陈仓区调整宝鸡市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7. ^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贵港市覃塘区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8. ^ 8.0 8.1 8.2 8.3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省调整厦门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7). 
  9. ^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设立北川羌族自治县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10. ^ 历史沿革. 鄱陽縣人民政府. 2019-11-20 [2020-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6). 
  11. ^ 11.0 11.1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國務院辦公廳. [2020-08-25]. 
  12. ^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遂宁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4-24). 
  13. ^ 可别吹惠济区了,瞅瞅人家高新区,有实力还有颜值!. 搜狐. 2019-03-21 [2020-08-25]. 
  14. ^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调整新乡市市辖区和新乡县行政区划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15. ^ 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设立遵义市汇川区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16. ^ 16.0 16.1 16.2 国务院关于同意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地级中卫市等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28). 
  17. ^ 国务院关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18. ^ 关于同意甘肃省玉门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19. ^ 关于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20. ^ 关于贵州省水城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21.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22. ^ 关于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0). 
  23. ^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24. ^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定西地区设立地级定西市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12-14). 
  25. ^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撤销吕梁地区设立地级吕梁市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29). 
  26. ^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撤销思茅地区设立地级思茅市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27.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撤销巴彦淖尔盟设立地级巴彦淖尔市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 
  28.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撤销乌兰察布盟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的批复. 中央人民政府. [2020-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