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669.0型電力機車

E 669.0型電力機車捷克斯洛伐克國家鐵路(ČSD)的電力機車車型之一,由斯柯達公司於1950年代末設計製造,是在E 499.0型四軸客貨運通用電力機車基礎上改進而成的六軸貨運機車,適用於供電制式為3千伏直流電電氣化鐵路。1988年,捷克斯洛伐克根據國際鐵路聯盟的建議對國內機車型號進行重新編制,E 669.0型電力機車改稱180型電力機車

E 669.0
180 001-0號機車
概覽
類型電力機車
原產國 捷克斯洛伐克
生產商斯柯達公司
設計代號23Е
生產型號E 669.0(捷克斯洛伐克)
180(捷克)
生產年份1958年—1959年
產量2台
主要用戶 捷克斯洛伐克
 捷克
技術數據
華氏輪式0-6-6-0
UIC軸式Co'Co'
軌距1,435毫米
軸重19.5噸
通過最小曲線半徑125米
機車長度18,800毫米
機車寬度2,950毫米
整備重量119噸
受流電壓DC 3000V
傳動方式直—直流電
最高速度120公里/小時
牽引功率3,048千瓦(001)
2,610千瓦(002)
牽引力231千牛(001)
196千牛(002)

發展歷史

1950年代初,捷克斯洛伐克的斯柯達公司從瑞士引進先進技術,合作研製了E 499.0型電力機車,事實證明這是一種性能優異、操作可靠的四軸客貨運通用電力機車。然而,如果將四軸機車單機用於重載貨運,尤其是斯洛伐克高塔特拉山地區的線路,則功率略顯不足,如果雙機重聯牽引則能力又有所浪費。1957年5月16日,捷克斯洛伐克國鐵向斯柯達公司下達了新型六軸貨運電力機車的研製任務。1958年9月和1959年1月,斯柯達公司比爾森工廠先後試製了首兩台樣車,工廠設計代號為23E,並交付捷克斯洛伐克國鐵進行試驗。該型新機車最初被定型為E 698.0型,但由於機車實際軸重已經超過了18噸的設計軸重,機車後來被更名為E 699.0型

E 699.0型電力機車是六軸幹線貨運電力機車,採用雙司機室、雙側貫通走廊的鋼結構車體,並在車體右側開有通風百葉窗,機車車頂設有兩台雙臂式受電弓。機車採用直流牽引電動機,對牽引電機採用並聯換接、增減串聯電阻進行調速。初期的E 699.0型電力機車採用與E 499.0型電力機車相同的牽引電動機和傳動齒輪比,牽引電機額定功率為508千瓦,機車持續功率為3048千瓦,最高運行速度為120公里/小時。但經過試驗後發現,在當地採用的螺杆鏈環式車鈎無法承受過大的牽引力。因此,在E 699.0型電力機車基礎上,斯柯達公司於1961年研製了E 669.1型電力機車,該型機車降低了牽引電動機輸出功率,並修改了傳動齒輪比,最高運行速度為90公里/小時,牽引電機額定功率為435千瓦,機車持續功率為2610千瓦。後來兩台E 699.0型機車也進行了相同的改造,並改稱E 669.0型

兩台機車早期配屬於布拉格中央車站機務段,後來被調撥到捷克特熱博瓦機務段,主要擔當霍穆托夫蒂薩河畔切爾納區段的貨運牽引任務。1995年,這兩台機車進行了修復,並恢復出廠時的車身塗裝,保存於捷克特熱博瓦。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