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669.1型電力機車

E 669.1型電力機車捷克斯洛伐克國家鐵路(ČSD)的電力機車車型之一,由斯柯達公司於1960年代初設計製造,是在E 669.0型電力機車基礎上改進而成的六軸貨運機車,適用於供電制式為3千伏直流電電氣化鐵路。1988年,捷克斯洛伐克根據國際鐵路聯盟的建議對國內機車型號進行重新編制,E 669.1型電力機車改稱181型電力機車

E 669.1
181型030號機車
概覽
類型電力機車
原產國 捷克斯洛伐克
生產商斯柯達公司
設計代號31Е
生產型號E 669.1(捷克斯洛伐克)
181(捷克、斯洛伐克)
生產年份1961年—1962年
產量150台
主要用戶 捷克斯洛伐克
 捷克
 斯洛伐克
技術數據
UIC軸式Co'Co'
軌距1,435毫米
軸重20.7噸
通過最小曲線半徑125米
機車長度18,800毫米
機車寬度2,950毫米
整備重量124.2噸
受流電壓DC 3000V
傳動方式直—直流電
最高速度90公里/小時
牽引功率2,610千瓦(001~080)
2,790千瓦(081~150)
牽引力345千牛(起動)

發展歷史

研製

 
獲得保存展示的001號機車

為了滿足捷克斯洛伐克國鐵的重載貨運需要,斯柯達公司在E 699.0型電力機車基礎上,於1961年研製了E 669.1型電力機車。與E 699.0型機車相比,E 669.1型機車降低了牽引電動機輸出功率,並修改了傳動齒輪比,最高運行速度為90公里/小時。其中,首批80台機車的牽引電機額定功率為435千瓦,機車持續功率為2610千瓦;後期70台機車的牽引電機輸出功率略有提高,機車持續功率為2790千瓦。機車採用直流牽引電動機,對牽引電機採用並聯換接、增減串聯電阻進行調速,共有42個運行級位。機車走行部為兩台三軸轉向架,轉向架具有中央支承,一系懸掛裝置由均衡梁和鋼彈簧組成,二系懸掛裝置由中央支承和二系彈簧旁承組成,二系彈簧旁承早期採用鋼板彈簧,後期改用螺旋圓彈簧。牽引電動機採用抱軸半懸掛安裝方式,通過雙邊斜齒輪傳動。每台轉向架的中間軸輪對具有10毫米的橫動量,而兩台轉向架之間並設有聯接裝置,以便通過小半徑曲線。

1963年,斯柯達公司停產E 669.1型電力機車,開始生產經過改進的E 669.2型電力機車

運用

首批80台E 669.1型電力機車主要配屬於斯洛伐克地區的科希策斯皮什新村吉里納機務段,而第二批70台機車主要配屬於捷克地區的機務段。實際運用經驗顯示,E 669.1型電力機車具有設計簡單和操作可靠的優點;然而,其主要缺點是三軸轉向架,儘管轉向架設有橫動裝置和聯接裝置,但通過小半徑曲線時仍然會造成較大的輪緣磨耗。1977年起,隨着新型的E 479.0(130)、E 499.3(163)型電力機車陸續交付使用,E 669.1型電力機車開始退居二線。

1988年,捷克斯洛伐克根據國際鐵路聯盟的建議對國內機車型號進行重新編制,E 669.1型電力機車改稱181型電力機車。1993年1月,捷克斯洛伐克聯邦解體,各地的181型電力機車也分別被後繼的捷克國鐵(ČD)和斯洛伐克國鐵(ŽSR)接收。數年以後,斯洛伐克國鐵的大部分181、182型電力機車均被轉移到捷克的捷克特熱博瓦機務段,高峰時期該機務段曾擁有128台181型電力機車,主要擔當貝奈斯貝勞恩布拉格斯塔雷梅斯托普熱羅夫之間的貨運牽引任務。至1990年代末,捷克國鐵和斯洛伐克國鐵已基本停止使用181型電力機車,部分機車後來被轉售或出租給一些民營鐵路貨運公司使用。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