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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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度問題
此條目因知名度而爆發編輯戰。實際來說,根據"社會學" "雙重標準"的Google搜尋結果,已經證明「雙重標準」在社會學上有一些記載。(連結有問題,先以nowiki解決)
- 社會對男女的雙重標準
- http://books.google.com.hk/books?id=LUlZO969SokC&pg=RA1-PA354&dq="雙重標準"+"社會學"&as_brr=3&hl=ja 社會學,354頁
- http://books.google.com.hk/books?id=rYOitzQ7uuMC&pg=PA91&dq="雙重標準"+"社會學"&as_brr=3&hl=ja 婚姻與家庭-家庭社會學 - 91頁
- 嘉義大學家庭教育研究所 吳宗曄-性別角色標準的改變
- 社會對老少的雙重標準
- http://books.google.com.hk/books?id=EOxCbfPiscoC&pg=RA1-PA3&dq="雙重標準"+"社會學"&as_brr=3&hl=ja 社會學,123頁
- 蔡寶瓊:《教育社會學觀察》,頁37-8
此外根據最新的知名度標準,掛模板的人有責任去搜尋這些資料,請掛模板的人留意。—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05:05 (UTC)
關注度模板
沒有硬性規定如你所說的「根據最新的知名度標準,掛模板的人有責任去搜尋這些資料 . . .」
儘管條目應該表明自身主題的關注度,且其主題沒有達到本標準的條目通常會被刪除,但僅僅考慮條目自身表現出的關注度是不足夠的,我們更應該考慮這個主題所能輕易達到的關注度。謹記每一篇維基百科條目都不是最終版本,條目的關注度應該由當下存在的來源決定,而不是由當前在條目中展示的來源決定。僅僅斷言這樣的來源存在很少具備說服力,特別是隨着時間的流逝而讓真正的證據不再顯而易見時。如果有可能為某一主題找到有效介紹的獨立來源,那麼還因缺乏關注度而刪除條目是不適當的,除非在作出了足夠的努力後仍然無法找到這樣的來源。對於關注度不明了的條目,刪除應是最後訴諸的手段。
除非在作出了足夠的努力後仍然無法找到這樣的來源。
(:)回應:沒有說一定由掛模板者尋找來源。 掛模板者可以掛模板,由其他用戶尋找來源也可以。
對於關注度不明了的條目,刪除應是最後訴諸的手段。
(:)回應:沒有說不可以掛關注度模板,掛模板不一定要刪除。 —Yym1997 (留言) 2009年7月25日 (六) 08:07 (UTC)
- 那就請提議人來解說一下吧,當年他指責別人的時候還振振有詞的。—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26日 (日) 05:29 (UTC)
這個條目什麼時候解封啊
這麼下去也不是一個事情不是?某人純粹就是來搗亂的。這幾天封了好幾個條目了。—qquchn (留言) 2009年7月27日 (一) 13:05 (UTC)
- 編輯戰就是要封這麼久,沒法。還有補充一點,當時修知名度規則的共識也有提到,所有會導致提刪的模板也應小心掛上。這次算是一個很好的反面示範。—Altt311 (留言) 2009年7月31日 (五) 07:28 (UTC)
關於舉例
由於「雙重標準」一詞已成為中共常用語之一,現條目的例子絕大部分出自中共,並且來源中缺少詳細的解釋,只有單方面的指責,已經移除。 另外,希望將「選擇性執法」與「雙重標準」進行區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Yutoriii(對話|貢獻)於2020年4月3日 (五) 17:14 (UTC)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