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大麻 (植物)
大麻 (植物)曾於2018年12月5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大麻 (植物)屬於維基百科生物學與健康科學主題植物、菌類和其他生物類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初級。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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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大麻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cuhk.edu.hk/scm/CMPromotionGroup/news/060717.html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615005949/http://www.cuhk.edu.hk/scm/CMPromotionGroup/news/060717.html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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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譯名有來源嘛?
感覺很奇怪。不像是生物學譯名。—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Viztor(對話|貢獻)於2018年11月16日 (五) 02:55 (UTC)加入。
- @Viztor:大麻在兩岸四地不合法導致缺乏好多大麻相關中文資料。這個條目介紹的是大麻屬最常見的種。然而由於中國自古至今常用的火麻是Sativa的一個亞種,導致好多國內資料錯誤地把火麻hemp的英文寫成了cannabis sativa,並且將錯就錯了好多年,而目前中國大陸對大麻的唯一研究僅限針對火麻Hemp,甚至很多人把火麻Hemp翻譯成Cannabis。正是這個原因導致曾經大麻屬、火麻(移動前條目名稱麻)、尋常大麻(移動前條目名稱大麻,處理之前條目內容偏向同時介紹大麻屬和火麻)三個條目極其混亂。尋常大麻這個詞語確實不是權威的生物學部門翻譯的名稱。中國貌似沒有專門研究大麻屬植物的機構,這應該跟大麻在中國不合法有很多關係。目前本人查不到任何官方翻譯的尋常大麻,印度大麻和莠草大麻的相關資料,或許部分是民間翻譯。中國大陸官方經常介紹的是Cannabis sativa主要用來紡織(他們直接翻譯為大麻或錯誤翻譯成火麻),Cannabis indica主要用來吸食(他們直接翻譯為印度大麻)。但他們的介紹嚴重錯誤,事實是經過培育的兩者都可吸食,而用來紡織基本不含THC的大麻是火麻Hemp,並不是他們常說的Cannabis sativa。所以如果把本條目移動至大麻 (植物)顯然是不恰當的,這屬於將錯就錯,所以本人暫時將大麻 (植物)重定向至火麻以防止產生更多的錯誤。本人贊同將該條目移動至Sativa(因為這個詞廣泛被中文大麻使用者所用),但具體條目應該如何命名,想聽聽大家的意見。—和平 愛 紫色 2018年11月16日 (五) 06:09 (UTC)
譯名屬於原創研究--苞米(☎) 2018年11月18日 (日) 00:19 (UTC)
cn.nytimes.com/usa/20131209/c09marijuana/zh-hant/不知道這個算不算可靠的翻譯來源?--和平 愛 紫色 2018年11月23日 (五) 17:10 (UTC)
條目已更名,撤銷模板。 和平 愛 紫色 2018年12月1日 (六) 18:24 (UTC)
新條目推薦討論
- 哪類大麻的外表高大瘦長、葉子長而狹窄,吸食的時候藥效多作用於大腦?
- (+)支持:符合標準!----Ngguls(留言) 2018年12月2日 (日) 03:32 (UTC)
- (+)支持:符合標準。——George6VI(留言) 2018年12月2日 (日) 13:20 (UTC)
- (+)支持:符合DYK標準。--JimGrassroot(留言) 2018年12月4日 (二) 01:11 (UTC)
- (+)支持:條目符合標準。這批吸起來一定很純。[開玩笑的]-- 坂46 坂道シリーズ (渋谷ブルース経由) 2018年12月5日 (三) 12:58 (UTC)
建議改名:「普通大麻」→「尋常大麻」
「普通大麻」 → 「尋常大麻」:關於條目名稱,先前已有多人在討論頁討論,在下在條目中也對各個稱呼作了解釋,為什麼還需要移動頁面呢?並且移動的頁面名稱更不常見。
Sativa一詞是服用大麻者的常用稱呼,尋常大麻一詞是部分媒體的稱呼,而普通大麻更多的是指火麻,條目中也有來源。所以就算不移動至先前在下創建的名稱Sativa,本人對普通大麻這個名稱也是極其反對的,不如照舊移動至尋常大麻。--和平 愛 紫色 2018年12月5日 (三) 18:32 (UTC)
@420peace:Cannabis sativa字面含義為普通大麻這句是原創研究嗎?建議直接將「Cannabis sativa」作為標題名。因為大麻屬包含幾個種仍有爭議,有說法是只有Cannabis sativa一個種,有說法是含有Cannabis sativa、Cannabis indica等三個種,應該在概述中寫明--苞米(☎) 2018年12月23日 (日) 00:39 (UTC)
@Baomi:在華人地區不合法的植物,確實很難說。不過本人是贊成用學名命名的,但是其他維基人把條目名改成了普通大麻,那時候我也沒辦法……如果可以用學名,我非常贊成,更偏向Sativa (大麻)或Sativa大麻這樣命名。—和平 愛 紫色 2018年12月23日 (日) 01:27 (UTC)
因為按照sativa,字面含義應該是「栽培大麻」才對,所以疑惑「普通大麻」、「尋常大麻」是不是原創研究,在中文文獻中,是多數是直接以「大麻」對應「Cannabis sativa」的,而鑑於消歧義的需要,建議直接用學名。內容也主要偏向於物種的分類研究為主,其他的給出火麻、大麻等鏈接即可--苞米(☎) 2018年12月23日 (日) 01:43 (UTC)
@Baomi:我也感覺「普通大麻」、「尋常大麻」是原創研究,但最初用這兩個名稱命名的人並不是我。最初條目名稱「大麻」,後來我改成「Sativa」,然後網上發現稱呼尋常大麻的比較多,就改名「尋常大麻」,之後被懷疑是原創研究,又改回「Sativa」,但提請DYK時候被人改成了「普通大麻」,感覺這說法比之前的說法還不嚴謹,所以又改回了之前的「尋常大麻」。我仍然感覺用大麻二字稱呼這個种放現在不太適合,因為大麻屬並不只有它一個種(即使一些植物學術界仍在使用這個名稱,但好多地方仍沒稱它大麻科,而是稱呼以前的桑科,所以他們的說法也並不嚴謹)。不如,讓更多人討論來決定該條目和大麻屬其他種的條目名稱應當如何命名?因為我感覺尋常大麻、印度大麻、莠草大麻均屬原創研究。。。--和平 愛 紫色 2018年12月24日 (一) 01:28 (UTC)
北京禁毒在線的《什麼是大麻?》這篇文章至少證明印度大麻、莠草大麻是用可靠來源在用的(雖然不是學術的)。而尋常大麻完全是編輯者自己創造的吧--苞米(☎) 2018年12月27日 (四) 08:47 (UTC)
@420peace:「所以本種在多數場合使用以往常用的大麻一詞已不適合」屬於原創研究,即使不考慮有研究者認為大麻屬只有一個種的問題,屬內有一個種的名稱與屬名相同而沒有加任何綴詞的情況不要太多,所有這個物種就應該叫「大麻」,條目名稱可以考慮用「大麻 (物種)」--苞米(☎) 2018年12月27日 (四) 08:52 (UTC)
@420peace:找到兩篇主張三個種的論文:《工業大麻與毒品大麻的區別及其可利用價值》和《大麻的分類與毒品大麻》,使用的是「栽培大麻」/「大麻」、「印度大麻」、「野生大麻」。「栽培大麻」符合「sativa」的本意--苞米(☎) 2018年12月27日 (四) 09:11 (UTC)
@Baomi:如果來源可靠,或許可以改名。—和平 愛 紫色 2018年12月27日 (四) 15:47 (UTC)
根據聯合國的相關報道,個人認為此條目應當改成英文名
https://www.unodc.org/documents/data-and-analysis/bulletin/2006/Bulletin_on_Narcotics_2006_C.pdf http://www.un.org/zh/aboutun/structure/ecosoc/incb/pdf/convention_1961_ch.pdf 兩個網址均參考第六頁。所以我認為目前所有的大麻科植物中文名均屬原創研究。-和平 愛 紫色 2019年1月10日 (四) 22:14 (UTC)
這個「原創」怎麼理解?每一個名字往上追溯都是某一個人原創的,維基是不是都不讓用才行?物種的中文名,以權威的生物學方面的論文、著作來確定,沒有的話可以考慮可靠來源的譯名,條目提的的幾個名字有的是從正規的論文中找的,是不維基百科中的「原創」,維基的避免原創研究,是避免普通編輯者來原創。--苞米(☎) 2019年1月11日 (五) 00:20 (UTC)
另外在物種命名上英文名沒有高於中文的優先級,即使中文名有問題,也應該用拉丁文的學名。--苞米(☎) 2019年1月11日 (五) 01:24 (UTC)
主要是大麻屬有很多物種,直接稱呼這個叫大麻確實不很合適吧……-和平 愛 紫色 2019年1月12日 (六) 15:34 (UTC)
之前說過了,一個屬內有一個物種的名字和屬名相同是非常常見的現象,你的「確實不很合適」來的毫無道理--苞米(☎) 2019年1月13日 (日) 00:20 (UTC)
建議條目改名為「大麻 (物種)」
《中國植物志》提供的物種中文名應該屬於權威來源,該書將物種Cannabis sativa L.的中文名記為「大麻」,為符合Wikipedia:命名常規#使用中文,該條目應該命名為「大麻」。但因條目大麻已經被毒品大麻占用,因此該物種條目可以使用消歧義命名為「大麻 (物種)」。--苞米(☎) 2019年4月4日 (四) 02:18 (UTC)
@420peace:閣下怎麼看?--苞米(☎) 2019年4月4日 (四) 02:19 (UTC)
- @Baomi:並不同意,因為中國植物志里,大麻是桑科,而不是大麻科。所以很多明顯比較舊的信息,應當更新為比較中立的信息。如果這個條目改名大麻,那麼讀者會不知道本條目是在介紹Sativa,更會想不到這個條目是印度大麻的反義詞。—和平 愛 紫色 2019年4月4日 (四) 05:12 (UTC)
- Sativa不是印度大麻的反義詞,根據不同的理論,Cannabis sativa和印度大麻是大麻科下不同的兩個種,或者印度大麻是Cannabis sativa的一個亞種--苞米(☎) 2019年4月4日 (四) 09:16 (UTC)
- @420peace:再說分類的調整不影響物種的命名--苞米(☎) 2019年4月4日 (四) 09:18 (UTC)
- @Baomi:對於大麻使用者來說,Sativa是Indica的反義詞。-和平 愛 紫色 2019年4月4日 (四) 09:49 (UTC)
- @420peace:閣下說的「Sativa」是毒品大麻的一個種類,與作為物種的「Cannabis sativa」並不等同。--苞米(☎) 2019年4月5日 (五) 03:23 (UTC)
- @Baomi:閣下或許不知,所謂「毒品大麻」就是純雌性大麻植物的花朵,皆未二次加工。如果在中國國內種植除了hemp的Cannabis sativa,也屬於違法。-和平 愛 紫色 2019年4月5日 (五) 03:45 (UTC)
- @420peace:閣下說的「Sativa」是毒品大麻的一個種類,與作為物種的「Cannabis sativa」並不等同。--苞米(☎) 2019年4月5日 (五) 03:23 (UTC)
- @Baomi:對於大麻使用者來說,Sativa是Indica的反義詞。-和平 愛 紫色 2019年4月4日 (四) 09:49 (UTC)
- @420peace:再說分類的調整不影響物種的命名--苞米(☎) 2019年4月4日 (四) 09:18 (UTC)
- Sativa不是印度大麻的反義詞,根據不同的理論,Cannabis sativa和印度大麻是大麻科下不同的兩個種,或者印度大麻是Cannabis sativa的一個亞種--苞米(☎) 2019年4月4日 (四) 09:16 (UTC)
移動至「大麻草」是否合理
@白布飘扬:《中國植物志》提供的物種中文名為「大麻」--苞米(☎)💴 2021年1月1日 (五) 08:03 (UTC)
- 該物種最常用的中文俗名「大麻」已被
毒品大麻娛樂大麻占用,只能退而求其次,用另一個常見也無歧義的中文俗名,「大麻草」總比消歧義「大麻 (物種)」來得好,畢竟現實中不會用「大麻 (物種)」一名來稱呼此物種。——白布飄揚(留言) 2021年1月1日 (五) 08:21 (UTC)- 閣下應該注意,現實中最常用的稱謂就是「大麻」,而消歧義的括號及其內的內容不是稱呼的一部分,而是維基百科的命名機制。正是因為同一個稱謂可以指稱多個不同的事物,我們才需要消歧義。--苞米(☎)💴 2021年1月1日 (五) 08:27 (UTC)
- 「如果那些定義擁有另外的名稱,或是更完整而又同等清晰的名稱,我們就可使用它們。例:泰坦火箭(而不用泰坦 (火箭))、電腦病毒(而不用病毒 (電腦))」(見WP:消歧義#條目的命名)——白布飄揚(留言) 2021年1月1日 (五) 08:35 (UTC)
- 但大麻草是一個非常罕見的稱謂,多為日語使用,中文中幾乎不用。它和大麻的使用頻率不可同日而語。--苞米(☎)💴 2021年1月1日 (五) 23:21 (UTC)
- 是否罕見,依Google結果:
「大麻」32,000,000條
「大麻草」1,170,000條
「大蔴草」1,120,000條
「火麻」730,000條
「漢麻」428,000條
「普通大麻」 7,090條
「尋常大麻」1,560條
「大麻物種」或「大麻 (物種)」488條
再對比病毒與電腦病毒之例:
「病毒」350,000,000條
「計算機病毒」1,280,000條
「計算機病毒」1,190,000條
「電腦病毒」723,000條
「電腦病毒」707,000條
由此可見,「大麻草」之於「大麻」,並不亞於「電腦病毒」之於「病毒」,所以依照先例,第二常用、無歧義的名稱可為條目名。——白布飄揚(留言) 2021年1月3日 (日) 07:14 (UTC) - 另外,日語最常用的名稱是「アサ」,漢字「大麻草」非常罕用。——白布飄揚(留言) 2021年1月3日 (日) 07:20 (UTC)
- 是否罕見,依Google結果:
- 閣下應該注意,現實中最常用的稱謂就是「大麻」,而消歧義的括號及其內的內容不是稱呼的一部分,而是維基百科的命名機制。正是因為同一個稱謂可以指稱多個不同的事物,我們才需要消歧義。--苞米(☎)💴 2021年1月1日 (五) 08:27 (UTC)
贊同閣下的這一移動,感謝釋疑--苞米(☎)💴 2021年1月4日 (一) 15:2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