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陳光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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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logue
地球發動機為什麼要把兩個外部連結刪除?--farm (talk) 03:39 2006年5月18日 (UTC)
這裡有一個反面的文章。雖然我是支持陳光誠的,但是維基必須保證公正,對吧? [1] --[BLT]FQX 12:21 2006年8月26日 (UTC)
暫時添加中立性模版
消息來源不夠多樣,且來源媒體的中立性有待商榷。在引入更全面的多方信息或事情有定論前,希望保留NPOV模版。狹葉柴胡 (留言) 2011年10月16日 (日) 17:24 (UTC)
- 媒體的中立性不是維基百科審查的內容,不然《新聞聯播》就不能進維基百科了。另外現在加了官媒《環球時報》的「回應」,發現現有內容基本上是跟《環球時報》的回應(不要意識形態化)是不衝突的。故暫時取消中立性模板。如果需要請再加上。Genhuan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2:19 (UTC)
- 如果BBC等中立性有待商榷,那著名的《環球時報》的署名文章也寫得很含蓄。於是《羊城晚報》網站也發表了評論員文章《陳光誠幹了什麼 讓臨沂如臨大敵?》,但不知真理部有沒有令,除了轉載的,反正是被刪了。曾對計劃生育高呼暴政的第一視頻網《孔和尚有話說》的節目《山東盲人陳光誠維權 沒人澄清民眾能相信誰?》不如過去的「反動」,不知為何卻被刪了。引入更全面的多方信息,那恐怕就得乘《環球時報》的社論被各個網站刪完前趕快用了。Genhuan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02:09 (UTC)
準確性
「而陳光誠本人則在接受外媒採訪時抱怨,他是被美使館所誤導而離開的,並表示希望美國總統能夠盡一切可能幫助他全家前往美國[40][42],但駱家輝稱陳光誠的指控不屬實」這可能是媒體報道錯誤。而且又不是審案子,哪裡有什麼「指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5月4日 (五) 14:57 (UTC)
參考文獻第74、75、76、78條來源可信度存在疑問。
陳光誠的wiki頁面:http://zh.wikipedia.org/zh/%E9%99%88%E5%85%89%E8%AF%9A 參考文獻中,第74、75、76、78條來源可信度存在疑問。 這4條來源全部指向兩個網站: http://bbs.wenxuecity.com/memory/466329.html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8292953&boardid=1&page=1&1=1#8292953 均為在BBS上由個人發佈的文章,而非以往來自各報紙、電臺、媒體的可信參考文獻。
這兩篇文章,其中 http://bbs.wenxuecity.com/memory/466329.html 這篇從文章內容原樣複製的「發信站: BBS 未名空間站」相信是來源於未名空間BBS,地址: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ChinaNews/32543417.html , 在未名空間BBS的原post發信人: Saob,站內搜索此人發表的文章: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ChinaNews/32544565.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WaterWorld/1402785.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Military/37696753.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Military/37710243.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WaterWorld/1406933.html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ChinaNews/32545881.html
可以看出此人言論的中立性存在很大問題,而且身份存疑。
另一篇來自凱迪BBS的文章: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8292953&boardid=1&page=1&1=1#8292953 發帖人fqiofhqieohf個人資訊頁面 http://user.kdnet.net/index.asp?userid=13023683#post 可以看到: 此ID註冊於2012/5/4 7:34,此文發佈於2012/5/4 7:44:47,且僅發表此文一篇,2012/5/4 7:53後再未登錄。 身份和動機也存在很大疑問。
對於這4條來源所指向的這兩個連結,懇請各位尊重wiki中立公正的原則,認真分析來源,並儘快移除來源不可靠以及缺乏中立性的內容,謝謝。
PS:作為一個初到wiki的新手,我在提交此議題的頁面注意到下面這行字,再次複製粘貼一遍,與大家共勉: 本條目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方針。缺乏來源或來源不可靠的負面內容必須立即移除,尤其是可能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的內容。在移除這些資料時不受到回退不過三原則的規範。
2012年5月4日 (五) 17:58 (UTC)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ssususu(對話|貢獻)於2012年5月4日 (五) 17:58加入。
- 論壇BBS不應該作為可靠來源。根據Wikipedia:生者傳記方針,無可靠來源的內容應該被立即移除。——Shippo7(留言) 2012年5月4日 (五) 19:46 (UTC)
與鄰里關係
「來自當地的消息說,陳光誠與鄰里關係緊張」。這個條目來自環球時報,而且一杯多家海內外網站轉載,為什麼刪除? 如新浪網 http://news.sina.com.cn/pl/2012-05-04/071524366108.shtml 新浪網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Jingwangsd(對話|貢獻)加入。
- 因為這只是評論,不是新聞報導。--Zhxy 519(留言) 2012年5月6日 (日) 05:12 (UTC)
- (:)回應 對於提出上訴問題的閣下,只要符合WP:可供查證、WP:非原創研究等相關編撰規則的要求,維基本身根本不對引自可靠來源信息做過分的(某些編輯自己個人認知的)「評論」或「報道」或其他的類別方面的限定或歸類。維基本身就提供多樣的引用模板,如:網頁的{{subst:cite web}}、新聞的{{subst:cite news}},書籍的{{subst:cite book}},期刊的{{subst:cite journal}}、其他百科全書的{{subst:cite encyclopedia}}等等,以方便各位編輯使用(其餘的引用模板,參見Category:引用模板)。如被刪除,那隻屬普通編輯觀點方面的糾紛而已。最後,提醒這位編輯,請您在各類討論頁留言後,不要忘記簽名,請使用--~~~~ 或 ~~~~符號,謝謝 --SH9002(留言) 2012年5月6日 (日) 13:27 (UTC)
- 已照中立語氣改寫,但是這條內容是否應該存在在這一章節則有疑問,鄰里關係緊張對這個主題的重要性只有這個評論員主張而已,絕大多數關於他的文章都未見提到,應該屬於極少數的觀點。正常人生活里通常都把這種事歸於雞毛蒜皮類,我們的生者傳記方針里也說這種八卦閒言是應該避免的。--Skyfiler(留言) 2012年5月7日 (一) 08:36 (UTC)
- (!)意見,環球時報的報道當然可以寫入維基百科頁面,只要可以提供可查證來源的報道即可。我同樣認為環球時報的報道有偏見,但是這不能成為不納入維基百科的理由。 陳少舉(留言) 2012年5月7日 (一) 15:26 (UTC)
- 中立語氣問題,另外單純從原文中複製粘貼的一段內容,與上下文沒有聯繫。經其它用戶改寫後好多了。——Shippo7(留言) 2012年5月7日 (一) 19:54 (UTC)
「負面爭議」 被刪除
負面爭議被刪除,我認為有失wiki的公正性。我認為wiki應該提供全面的信息。任何人都有其缺點。陳光誠的案件宣判可能有失公允,但是大家有權知道案件宣判的原因。如果對於反體制的人士只允許有正面評價,不允許任何負面評價,這和政府新聞聯播的手法沒什麼兩樣。--Jingwangsd(留言) 2012年5月9日 (三) 06:56 (UTC)
- 非原創研究:引用的來源都是第一手來源單方的說法,連爭議都無從談起,更不用說大部分來源並沒有給出一個負面性的評估。強加一個負面爭議的標題是原創研究。
- 中立的觀點:這些爭議在本文內的比重合理嗎?我們為什麼要上維基百科來查某匿名網友的觀點?或者對於陳光誠的鄰里關係的評估?可靠媒體在和本文一樣寫他的個人傳記的時候是否經常引用匿名網友的觀點或者描述他的鄰里關係?
- 維基百科:傳記專題:這個爭議是否只有少數來源(比如僅僅只有新華社通稿或者一家報社而已)?
- 維基百科:瑣碎章節:列表項是否相對於列表的主題有代表性?就算不是在維基百科上,像這樣例子舉的太多的流水帳也是該避免的。--Skyfiler(留言) 2012年5月13日 (日) 02:39 (UTC)
像新聞報導
「逃離軟禁」一段簡直像新聞報導,因此掛了cleanup-rewrite模板,希望有人能改成連貫文字,去除不具百科性的「新聞」。Silvermetals(留言) 2012年5月19日 (六) 22:38 (UTC)
水井
水井事件的引述來源是《環球日報》,其立場大家都知道,這篇文章似乎"意欲"抹黑陳光誠, 建議: 標示此段立場可能不中立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0.125.11.202(對話)於2012年12月10日 (一) 02:56加入。
2006年陳光誠入獄原因
2006年陳光誠入獄指控為什麼沒有加進去? 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
(2006)臨刑--終字第311號 (2006)臨刑--終字第311號
原公訴機關山東省沂南縣人民檢察院。原公訴機關山東省沂南縣人民檢察院。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陳光誠,男,1971年11月12日出生於山東省沂南縣,漢族,大專文化,盲人,戶籍所在地山東省沂南縣縣委黨校,住沂南縣雙堠鎮東師古村。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陳光誠,男,1971年11月12日出生於山東省沂南縣,漢族,大專文化,盲人,戶籍所在地山東省沂南縣縣委黨校,住沂南縣雙堠鎮東師古村。 因涉嫌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於2006年6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1日被逮捕,現押於沂南縣看守所。因涉嫌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於2006年6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1日被逮捕,現押於沂南縣看守所。
辯護人李勁松,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律師。辯護人李勁松,北京憶通律師事務所律師。
山東省沂南縣人民法院審理山東省沂南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陳光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一案,於2006年11月29日作出(2006)沂刑初字第340號刑事判決。山東省沂南縣人民法院審理山東省沂南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陳光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一案,於2006年11月29日作出(2006)沂刑初字第340號刑事判決。 原審被告人陳光誠不服,提出上訴。原審被告人陳光誠不服,提出上訴。 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過閱卷、訊問被告人,聽取辯護人的意見,認為事實清楚,決定不開庭審理。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過閱卷、訊問被告人,聽取辯護人的意見,認為事實清楚,決定不開庭審理。 現已審理終結。現已審理終結。
原審判決認定,原審判決認定,
一、被告人陳光誠因故對駐本村的工作組人員不滿,產生牴觸情緒。一、被告人陳光誠因故對駐本村的工作組人員不滿,產生牴觸情緒。 2006年2月5日晚,被告人陳光誠在其妻袁偉靜等人的領引下衝到東師古村委辦公室,打砸門窗玻璃。 2006年2月5日晚,被告人陳光誠在其妻袁偉靜等人的領引下衝到東師古村委辦公室,打砸門窗玻璃。 在陳光誠的煽動、唆使下,陳光和、陳光東、陳更江(均另案處理)等人即在村中喊叫砸車,追打鎮政府去該村工作的人員,後闖至村東,持木棍、空心磚、石塊等物,將雙堠鎮政府的魯Q86458昌鈴王麵包車的車玻璃砸壞,並將上述車輛推翻至路溝中。在陳光誠的煽動、唆使下,陳光和、陳光東、陳更江(均另案處理)等人即在村中喊叫砸車,追打鎮政府去該村工作的人員,後闖至村東,持木棍、空心磚、石塊等物,將雙堠鎮政府的魯Q86458昌鈴王麵包車的車玻璃砸壞,並將上述車輛推翻至路溝中。 造成損失價值人民幣5440元。造成損失價值人民幣5440元。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2.40.139.165(對話)於2013年6月2日 (日) 07:50加入。
關於負面爭議一段
關於負面爭議一段,引用的主要是「環球時報」,那是公認極左派的中共官方媒體。
- 在此事件中,中共執政當局 是當事一方,引用「環球時報」不符合 維基百科「第三方可靠來源」的要求,如果實在要用,至少至少至少應該要標示出「左派、中共官方媒體」為宜。
- 何況,此為個人條目,需注意WP:生者傳記方針。Wetrace(留言) 2013年6月20日 (四) 15:16 (UTC)
依據維基方針,blog 與評論不能作為事實來源,特別是負面的。刪除環球時報的 blog 與評論。 Happyseeu(留言) 2013年10月21日 (一) 07:05 (UTC)
need to be reorganized
There is too much repetition and the ordering needs to be made chronological. – Kaihsu(留言) 2015年1月5日 (一) 19:21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陳光誠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2C%2C6269483%2C00.html 中加入存檔鏈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121061102/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2C%2C6269483%2C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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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東西寫的跟小說一樣,wiki能這麼寫嗎?
引用來源;引用來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ndorx(討論|貢獻)於2021年12月30日 (四) 07:52 (UTC)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