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專題討論: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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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記標準

"最少要有兩本書籍出版," ?? 有人一生就寫過一本書但是影響很大。Luomingxue 01:32 2005年10月21日 (UTC)

表格中是否可以加上職業一項?--百無一用是書生 (Talk) 16:26 2004年8月23日 (UTC)

表格是否可以wikify?--zy26 16:28 2004年8月23日 (UTC)
都可以吧。其實職業、成就、作品都可以加的,不過東西越多,也就會有越多的人物會有內容是空白的。Richy 16:29 2004年8月23日 (UTC)
問:「自我宣傳」控罪的成立,是跟……
a)跟「張貼的資料的真實性相關」?還是跟……
b)跟「張貼者本身是不是相關資料的主角」相關?
如果張貼的資料,是張貼者自己經營的網站的資料,或自己的作品(例如論文、演出、教材等等)的資料,甚至自己個人的資料,那麼,即使資料真實,是否構成「自我宣傳」?—Xtctjames (留言) 2008年2月17日 (日) 04:01 (UTC)回覆

有人認為生人傳記宜報喜不報憂,負面言論易涉誹謗。其實維基也有不少生人傳記也有負面言評述: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2%81%E6%8C%AF%E8%8B%B1#.E7.88.AD.E8.AD.B0 故只要有實証資料佐証便可.本人不同意只提供個人主覌感受讚語,卻隨便恐懗不同或較負面資料的編者說要block客。這是極不負責而獨裁,不應是維基百科的立場。

關於條目中的生卒年月日,我寫了一個模版

移動自Wikipedia:互助客棧

模版名字是:Template:Birthdeathdate,使用時在條目中jiaru{{Birthdeathdate|1866年|11月12日|1925年|3月12日}},作用是一方面生成了統一的日期格式,另一方面自動加入到出生和逝世的類別中。原代碼是: ([[{{{1}}}]][[{{{2}}}]]—[[{{{3}}}]][[{{{4}}}]])[[Category:{{{1}}}出生]][[Category:{{{2}}}逝世]] 其中參數1,2,3,4分別是出生年,出生月日,逝世年,逝世月日。 關於出生時間沒有,或尚健在的情況,或出生日期不祥如何處理,目前還沒有考慮。

例子是:

'''孫中山'''{{Birthdeathdate|1866年|11月12日|1925年|3月12日}},名'''文''',字'''載之'''(乃自取「文以載道」之義),譜名'''德明''',號'''日新''',改號'''逸仙''',幼名'''帝象''',後化名為'''中山樵''',是[[中國]]近代[[民主]][[革命]]家,民主先行者,也是[[中華民國]]建國元勳,死後並在[[1940年]]被[[國民政府]]奉爲[[國父]]。

可以參見孫中山條目看一看效果,有什麼問題和建議也希望在這裡討論。我感覺節省了很多工作。

可以放到Wikipedia:WikiProject傳記中--百無一用是書生 () 13:44 2005年2月25日 (UTC)
能適用於表格中的嗎??楓難尋 14:40 2005年2月25日 (UTC)

可不可以把模板名稱再簡化呢?比如說{{BDD}}之類的,畢竟如果是常用的模板還是越簡單越方便大家使用。--可夫 (talky? click me!) 16:41 2005年2月25日 (UTC)

已經移動到Template:BDD。--Formulax 10:49 2005年2月26日 (UTC)
外國人名的Category要用姓氏首個字母分,下面又有人提出中國人要用姓氏的拼音來分,這個模板似乎暫失功用。--*賜教 04:22 2005年2月27日 (UTC)
按拼音分和首字母分恐怕不妥。畢竟是中文維基,而漢語拼音有隻限於大陸地區使用。--用心閣 02:35 2005年2月28日 (UTC)
其實可以使用多一個參數以解決這個問題。源代碼:([[{{{1}}}]][[{{{2}}}]]—[[{{{3}}}]][[{{{4}}}]])[[Category:{{{1}}}出生|{{{5}}}]][[Category:{{{2}}}逝世|{{{5}}}]]

參數5是顯示在類別的名稱,這亦對有關香港人及日本人名字的顯示方式有所幫助。--Shinjiman 03:54 2005年3月1日 (UTC)

建議外國人物照片上面的名字用中文註明,而不用原文

只在中文名後面加一個外文的名字,並且要註明文字種類。例如:阿爾伯特·愛因斯坦英文:Albert Einstein,下面簡稱:愛因斯坦...),之後所有愛因斯坦的名字都用中文,這是假設讀者並不理解外文,這樣最容易懂。要註明簡稱是因為後面如果用全名太麻煩,用簡稱又同條目不統一,因此需要註明。無名無形 10:20:09 2005年9月22日 (UTC)

修改的工作量量有多大?--zy26 was here. 10:29 2005年9月22日 (UTC)
工作量大小並不是太大的問題,關鍵是規則怎麼制定,總不能用既成事實原則吧?無名無形 11:36:23 2005年9月22日 (UTC)

英文版中,中國人的條目是列出中文(包括繁體和簡體),拼音,威馬blah blah blah,中文版的如果也列出 原文,大陸譯法,台灣譯法和香港澳門譯法也挺好吧?-- wooddoo

可以,我認為英文的外語人物條目就做得不錯。這不是麻煩不麻煩的問題,而是應該不應該的問題。編寫維基百科還怕麻煩嗎?無名無形 11:36:23 2005年9月22日 (UTC)

為什麼要用中文而不是用原文?我認為最多是中文原文並用,不可刪原文。另請注意:什麼叫外國人?中文維基不是中國維基。--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0:38 2005年9月22日 (UTC)

並不是所有維基的讀者都精通所有外文,而且情況恰恰相反,沒有人精通所有語言,所以在中文百科全書裡看到外文注釋的照片不是很奇怪嗎?你後面的意見說得對,將「外國人」改為「名字非中文的人物」好了。無名無形 11:36:23 2005年9月22日 (UTC)
我覺得當初會這樣制定的原因,是為了尊重原名吧!畢竟翻譯的名字總是有所偏差(不是錯誤)。就像每個國家的表格一樣,是讓讀者知道這個國家的原文名為何啊!畢竟在條目內文裡面已經有譯名了,讀者也不會因為這個表格裡面沒用中文標示他的名字就不知道他是誰啊!--Theodoranian|虎兒 (talk) 11:44 2005年9月22日 (UTC)
你說得也有道理,但問題並不是這麼簡單,因為人物不同於國家,他沒有什麼官方語言,是不是按照他是哪國人就寫該國的官方語言呢?比如李光耀,他是新加坡人,新加坡有四種官方語言,是不是意味着李光耀的名字分別要寫成四種語言呢?另外美籍華人比如楊振寧,他的照片上是不是只能用英文呢?另外還有比如列寧,列寧只是一個別名,但是是最廣泛使用的名字,應該怎麼寫呢?我認為這些都應該在條目里說明,而不應該在照片上尊重本人的語言,畢竟中文的注釋也只是一個注釋而已,人物照片又不是什麼正式的證件照,不用把人物條目做成類似護照。無名無形 12:53:19 2005年9月22日 (UTC)
我覺得你要分清楚使用模板普通照片加說明(thumb)。使用模板是專題中的用法,也就是一個規範用法,所謂的原文名是指他本來取的名字,他如果國籍有換,取了別種語言的名字,那就再加上別種語言的名字,不必也不應該只準保留中文,特別是在本人沒有中文名字的時候。至於普通照片加說明(image+thumb),那只是一個非規範的寫法,並沒有任何規定它應該是寫本名、全名、別稱或暱稱。--Theodoranian|虎兒 (talk) 00:42 2005年9月23日 (UTC)
原名、中文名並行,那現在的國家專題也要修改才能一致。--zy26 was here. 12:16 2005年9月22日 (UTC)
一般的做法,在信息框,也就是文章開始右側的表格上,突出顯示的地名、人名都是使用原文,而不是都用中文。所說原文,人名可以是他長期生活的地方的語言以及他的國籍的語言--百無一用是書生 () 00:56 2005年9月23日 (UTC)
原則上每一個條目在內文首段中,大都會將條目主題的各種稱呼方式,包括中文譯名(簡繁差異、各種不同譯法)、非中文譯名(包括與主題相關的各種主要語言,例如國家的話通常是包含該國幾種官方語言,人物的話則是該人物的母語)全都羅列說明,如此已經能達到讓人理解的作用了。但在維基專題中,我支持在模版上只使用原文作為標示,理由有二:第一是尊重主題人物,第二則是可以避免繁簡轉換問題。不知道各位是否有注意過,目前的系統軟體並不支援在模版中使用繁簡轉換標籤,因此如果要用中文譯名勢必得各地區譯法一次全列,弄得原本是以「精簡易懂」為訴求的表格也變得非常冗長累贅。有人提到以人物主題來說,並不存在有「官方語言」這般的特性,因此我建議這部分的考量以該人物的母語或生平最常用語言作為參考,畢竟一個人可能可以學會數十種語言,但他/她的母語或常用語言卻很少會超過兩、三種的。--泅水大象 訐譙☎ 03:34 2005年9月23日 (UTC)
回答shizhao和SElephant:首先,地名和人名不同。我不建議地名也中文化,這是出於尊重。但人名並不同於地名,很多都是其他人約定俗稱的,並不太涉及尊重問題,這只是一個代號,人們叫習慣了,就這麼叫了。比如阿炳,他自己可能不是這麼稱呼自己的(很可能也不喜歡),但他用這個代號最為人所知,僅此而已。我認為在人名問題上,應該使用「最廣泛為人所知」原則(如果有這個原則的話,hoho),而不是用「尊重」原則。而中文維基當然是為使用中文的人最常用的名字作為人名注釋了。回答SElephant:你的第二個理由不充分。模板簡繁轉換是簡繁轉換的問題,而不是模板的問題。如果實在不能解決,也應該制訂規則,然後補充一個由於技術限制而退而求其次的暫行條例。回答Theodoranian:理想狀況下,所有人物條目都按照專題撰寫,並有一個模板。我的意思是說這個模板和thumb作用差別不大,所以也沒有必要限制語言,如果限制,也應該首先參考thumb的用法。現在的問題與你說的正好相反,是只準保留外文,而不是只準保留中文總而言之,第一,人名和地名不同,尊重原則在地名適用,而人名不適用;第二,在人名問題上更應該尊重讀者,因為首先維基不是護照,一定要用原名,其次,人名本來就是一個人的代號,中文讀者最熟悉他/她哪個代號,就用哪個代號;第三,任何技術問題或者複雜度與規則制訂無關。僅僅是我的觀點,目的也是讓維基更好。如果大家都喜歡用原文,我就只好保留自己的意見,沒有什麼問題。謝謝。無名無形 05:34:29 2005年9月23日 (UTC)
我覺得對人名不採取「尊重」這個說法,卻對地名採取尊重,這是個很奇怪的事情。--Theodoranian|虎兒 (talk) 06:42 2005年9月23日 (UTC)
我認為這討論已經陷入無意義的詭辯狀態了,既然各方的觀點都已經發表過了也看得出意見兩方都是不可能被對方說服的,那就多說無益,建議直接訴求投票程序把它解決掉吧(雖然依此態勢,投票結果已經可以看出個大概了)--泅水大象 訐譙☎ 07:33 2005年9月23日 (UTC)
說得對,不過以三比一否定我的提議我覺得很冤枉,這裡畢竟人太少了,不可能實行民主。在互助客棧曾有一個人支持我(真不容易),可惜可能也只是路過,可能都不知道這裡有討論。不過我的意見就是這些,該說的都說了。投票吧。無名無形 11:54:16 2005年9月23日 (UTC)
不能將投票時為多數暴力的表決方式。討論得出共識才是最重要的。我支持使用原文,中文名稱已經是條目了。--學習第一|有事找我:P 12:14 2005年10月10日 (UTC)

== Infobox Biography == 移動自Wikipedia:互助客棧/技術

這個模版不知為何,底下的自總是會歪一邊,實在有夠難看。不知可否請哪位大大幫個忙,調整一下呢?阿儒 15:15 2005年12月29日 (UTC)

孫中山
 
出生1866年11月12日
廣東省香山縣
逝世1925年3月12日
河北省北京市
請參考Template:Olympic Games。--Isnow 15:30 2005年12月29日 (UTC)
那種模板我做過,但同樣的指令對這模板沒用阿儒 17:03 2005年12月29日 (UTC)
  • 現在將日期、地址放在一行,距離小一些;維基標籤不好控制表格中,同一行不同列的不同對齊方式,也可以改用純粹的html標籤。 --farm (talk) 14:19 2005年12月30日 (UTC)
這樣會不會太長了?全部的字都擠在一起,看起來實在很不舒服--阿儒 15:31 2005年12月30日 (UTC)

這是另一個例子,這樣的排版會造成以下的情形:

娜麗·布萊
 
出生1864年5月5日
賓夕法尼亞州
科克倫的米爾斯
Cochran's Mills
逝世1922年1月27日
紐約州紐約市

阿儒 15:36 2005年12月30日 (UTC)

這樣呢??還可以吧。模版的確是一個用來標準的好工具。:-)-- 15:48 2005年12月30日 (UTC)

== 對於虛擬人物(包括文學人物,影視作品人物和漫畫人物)的收錄準則。 == 移動自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目前,我們有一個大致清晰的收錄準則用於真實人物,但是對於虛擬人物(包括文學人物,影視作品人物和漫畫人物),我們還沒有,因此投票只能case by case地進行,希望能夠討論建立起一個收錄準則,避免那些免洗人物(借用港台的說法)進入維基百科。--用心閣(對話頁) 03:05 2006年1月11日 (UTC)

應該是指要遏止免洗人物成為維基百科的單獨條目吧 :) 。嗯,我覺得可以將免洗人物們全部塞進所屬的作品條目裡面,不過有個副作用是可能會像日語維基百科那樣動輒造就上百K的條目,比方說:ja:NARUTO -ナルト-。 --采豫 12:33 2006年1月12日 (UTC)
建議只選擇重要的虛擬人物(例如主角)收錄。其它於作品中出現的人物可以建一個人物介紹頁面統一介紹。--Douglasfrankfort 00:19 2006年1月13日 (UTC)
支持這個建議。不過,虛擬人物的重要性應該怎樣判定?對真實世界的影響力,還是在作品內的重要性(主角)?我個人傾向於前者。不過,一個虛擬角色對真實世界的影響力又應該如何判定?除了很明顯的那些(像阿童木多啦A夢這種標誌性角色)以外,如何判定那些應該哪些角色的影響力比較大?--小峰 03:13 2006年1月13日 (UTC)
不如說就是文章內容多少來判定吧? 畢竟就算角色再重要, 如果沒有替他寫長篇條目, 那麼還是集中在一個人物介紹頁中比較好. 神話的搜尋者 03:55 2006年1月13日 (UTC)
當然,沒有內容成不了頁面,但寫得出很多內容並非就是收錄的理由。既然我們在收錄真實人物方面有一個把關,對於虛擬人物當然不可能沒有。現在的問題是我們應該如何把關?準則在哪兒?--小峰 04:06 2006年1月13日 (UTC)
贊成小峰的說法,這類商業性質的產物應該要有一個可以測量的標準來決定去留與否,例如可以達到3000byte(可登上「你知道嗎?」的標準),如果無法達到,應該與主條目合併。另外,大家要不要討論一下尚存人世人物的書寫規範?日前就因為美國就是因為對於尚存人世人物的寫作不當,而被大炒新聞,中文維基百科現在有很多還活著的人物,大多是履歷式的,百科性和參考性的價值偏低,大家對於這類人物的寫法有什麼想法呢?目前中文維基上關於人物傳記類的規範,只有傳記專題中的注意事項,這則方針也尚無中文翻譯--KJ(悄悄話) 04:28 2006年1月13日 (UTC)
我覺得角色條目最重要的是所寫的內容多少和品質,有時候一個次要角色(不致於到「免洗」程度的),也可以寫出很好的說明和分析。我想是否要獨立成條目更重要的考量應該是便利讀者閱讀而不僅是評斷其重要性(畢竟已收錄作品的角色條目比較不會有涉嫌廣告的問題),因為如果角色介紹內容很多,全塞在一個條目裡會造成一個條目過量,而形成閱讀上的困難,所以才需要獨立成條目,讓主條目僅留角色的簡介,而讀者若覺得不滿足而有興趣進一步了解該角色的詳細介紹分析,再點該條目連結。但反之,如果角色不夠重要,又只是草草寫個兩三行,那的確是把它合併到作品的人物介紹中為宜,但希望能保留重定向頁定向到該作品,以方便讀者查詢(以及防止該條目一直重複被建立)。等到有一天作品條目中的該角色內容越來越多會影響條目的閱讀時,再考慮重新設立該頁面。
至於要以數量多少作標準,我覺得3000也許多了點…,因為把2000多byte的角色介紹內容插在一個作品條目裡,是感覺有些多的。我個人覺得1500左右差不多。--ffaarr (talk) 13:54 2006年1月13日 (UTC)
比較支持Ffaarr的意見。確實,虛擬人物也可能寫成很大的條目。如果條目到了一定字數,也不一定需要刪除。我寫的這個阿斯蘭·薩拉可做參考。--Douglasfrankfort 14:16 2006年1月13日 (UTC)

作品中的主要角色或具有很多情節的角色當然可以成為條目,在這裡提出問題就是確立什麼虛擬人物可以成為條目,不知名的作品的免洗人物肯定是不能成為條目的。--211.94.168.18 10:54 2006年1月16日 (UTC)

我個人覺得頗難有一個一定的準則, 畢竟每一個人的看法不同. 我認為只要有人肯寫條目, 而條目中的文章有來源可證, 條目長度足夠, 那麼任何角色也可以有自己的條目. 畢竟真正的免洗人物等跑龍套角色應該不可能有足夠的資料來支援條目長度, 如果有人濫開條目, 最後必定是被刪除. 如果有一個必要的準則, 那麼很簡單, 所有虛擬作品的人物都必需在一個統一頁中列出, 如果該作品的統一人物頁長度超過15或20kB的話, 那麼就由重要角色(如主角)開始移出去建立該角色的獨立條目, 直至該統一人物頁大小比那個指定數字為小. 那樣的話, 大部份免洗人物一定不可能有自己的條目, 而根據重要性來排列創建條目也是一個好辦法. 神話的搜尋者 15:57 2006年1月16日 (UTC)

人物傳記條目的格式問題:關於生卒日期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最近,我和阿儒在人物傳記條目的生卒日期寫法上有爭論(參見琳娜·梅迪納條目編輯歷史)。我認為,在條目開頭人物姓名後的括號內,應該統一註明人物生卒日期,即使生卒日期寫在了本條目人物表格內,也有必要在正文中的開頭寫明生卒日期,這是當前維基的格式要求。但阿儒認為,用表格來填寫人物生卒日期更好,而且如果有了表格,就反對在條目中再寫生卒日期。我不想發生編輯戰,但我認為人物傳記格式需要統一,究竟採用正文括號的格式,還是採用表格的格式,還是說兩者可以並用,我期待維基人達成共識,希望各位能說明你們的看法。--鳥甲 19:26:14 2006年5月23日 (UTC)

  • 我支持兩者可以並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19:28 2006年5月23日 (UTC)
  • 我也支持兩者可以並用,而且認為正文篇首必須包含生卒日期(除非日期不明),表格可以有,也可以沒有。--鳥甲 19:31:59 2006年5月23日 (UTC)
  • 支持兩者可以並用。--Jasonzhuocn...._交流 19:37 2006年5月23日 (UTC)
  • 我認為正文中必須有,因為表格本身是可有可無的。如有表格,當然也寫上為好。— fdcn  talk  2006年05月23日23:36 (UTC+8 07:36)
  • 無論表格中有沒有,正文中最好在開頭都有該人物的生卒日期。--用心閣(對話頁) 01:51 2006年5月24日 (UTC)
  • 表格是快速參考用的選擇性輔助工具,但是本文開頭的格式我支持應該還是要統一加入人物的生卒,兩者並存並不會有任何缺點吧。--泅水大象 訐譙☎ 02:49 2006年5月24日 (UTC)
  • 我認爲兩者並用很好。--瀑布汗 夏用瀑布汗,冬改瀑布寒(這裡涼爽) 03:33 2006年5月24日 (UTC)
  • 表格是輔助性的,它的使用不應該影響到正文,也就是無論表格有無,我都建議在正文註明生卒年。--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04:18 2006年5月24日 (UTC)
  • 嗯,資訊的適當重複是合理且有用的。-- 百楽兎 05:29 2006年5月24日 (UTC)
  • 我個人是這樣認為:除了少數非用圖說或表格否則講不清的例子之外,條目的本文應該把所有資訊都寫進去;也就是說,在讀者看不到表格和圖像的時候,單看內容就可以知道大部分該知道的東西,表格和圖像只是讓理解變得便捷、容易罷了。如果這樣想的話,當然表格內容一定會在本文裡重複。--mingwangx (talk) 05:43 2006年5月24日 (UTC)
  • 我認為在開頭必須寫明生卒日期。實際上,維基的這項格式要求是與其他百科全書一致的。表格只是輔助的工具。--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3:55 2006年5月24日 (UTC)
  • 正文開頭應該必有,表格屬次(兩者都有當然最好)。除了各位提到的百科體例,以及表格圖像做為闡釋輔助,我也想順便提及一個稍次要的理由,我們作為真正自由的百科全書,還應儘可能照顧全部讀者的需要,包括低速網路地區的純文字瀏覽者以及使用盲文顯示器螢幕閱讀器的盲者等。--roc (talk) 01:04 2006年5月25日 (UTC)
  • 我認為,表格不一定有,所以在應該統一在內文加上。除非可以肯定全部人物傳記都有表格。--Onsf 21:05 2006年5月27日 (UTC)

虛擬人物方針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目前,創建了大量的虛擬人物、包括了小說、動漫、電影等等。我們是不是應該建立一個相應的收錄方針?目前許多在小說或動漫中出場很少的人也建立了條目,是否合適?與現實中的人物傳記相比,現實人物還有一個知名度和重要性的考量,但是目前似乎對於虛擬人物完全沒有。難道任何一個虛擬人物都要比現實中的一個沒有什麼知名度的人要來的重要嗎?請大家討論--百無一用是書生 () 08:32 2006年9月8日 (UTC)

以英文版《哈利·波特》人物為例
建議虛擬人物採用「拆分規則」:
  • 虛擬人物首先應寫在相應的小說、動漫、電影作品中
  • 當虛擬人物的介紹篇幅超過作品條目的50%時,拆分出諸如「某某作品人物」的條目
  • 當「某某作品人物」中某個人物(比如主人公)的篇幅超過30%時,再單獨建立條目
--Isnow 14:08 2006年9月8日 (UTC)
  • 我覺得大部份的虛擬人物、物品都放在作品下比較好,以作品/虛擬人物這種形式的條目表現。-- 百楽兎 02:58 2006年9月9日 (UTC)
目前,大部分的子頁面都是使用在編輯相關事務上,好像沒有用在條目上。(我印象是這樣,也許有誤。)如果要開始使用條目的子頁面,可能需要再多討論一下。--mingwangx (talk) 15:16 2006年9月9日 (UTC)
如果單純說50% 30%這樣比例方式似乎不合理(內容越多越長的作品條目人物反不能獨立,越短的作品條目人物卻很容易獨立),我認為應該看的是實際長度,像超過幾字應獨立條目,(提議最少得有像詹姆·波特這樣的長度,如佛地魔那樣則不應成條,應改為連結)。與其說知名度和重要性的考量,我認為比較應該重視的是條目的質量,像即使知名人物卻只有2行的介紹就不應獨立,不太知名的人物但有幾百字充實的介紹的話可以成一條目沒問題。--Onsf 19:00 2006年9月10日 (UTC)
我認為這樣的話,對於現實人物非常不平等。如果一個不知名的虛擬人物可以有條目,為什麼你我這樣不知名的普通人不能有條目呢?我覺得應該參照對待現實任務的標準來對待虛擬人物,甚至應該更加嚴格。因為不知名的虛擬人物對於人類社會的貢獻實在太小(我認為基本上就沒有什麼影響),實在不應該是百科全書應該收錄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43 2006年9月13日 (UTC)
我個人認為,拿虛擬人物跟現實人物來比公平是不太恰當的,本來給記錄在維基百科就不一定是件光榮的事。其實就現實人物的情況,按Wikipedia:沒有價值的頁面Wikipedia:專題/傳記供衡量保留與否已可,並沒必要把虛擬人物的尺度設得更緊,來顯得是否公平。當然,我是支持就虛擬人物達成一個共識,我認為應該以人物的身份及背景能夠完整交代、內文的長度多於400個字節(小小作品的界線是200個字節或以下)來作衡量。--Mak 17:42 2006年9月15日 (UTC)

不過,記得聽某位維基人提過(是虎兒嗎?)。他有一次在書上看到一個人名,不解,竟然在維基百科上查到其典故,是某本書裡的某小角色。於是極驚喜。
不知名的虛擬人物的影響力小嗎?對文學的創作者和閱讀者來說,其實未必。有些創作者喜歡用冷僻到不行的典故,讀者如果沒有辦法查到典故來源,往往不能夠瞭解其含意。別的書籍和網站,因為不收錄太細微的資料,查不到。這時,維基百科就提供了理解的途徑。
這樣說吧,像我這個現實的小人物,決計不會被當作「典故」寫到文章裡。但是,任何一本書裡的再怎麼不重要的角色(不重要到只有出現過一幕做了一個動作或者說了兩個字),都有可能被當作「典故」寫進文章裡。--mingwangx (talk) 00:45 2006年9月14日 (UTC)

有點驚訝看到書生兄拿虛擬人物跟現實人物來比,並以「對於人類社會的貢獻」來作為對虛擬人物檢核的標準。若是順著這標準來想,孫悟空、豬八戒、賈寶玉、林黛玉、郭靖、黃蓉、韋小寶等人,嚴格說來對人類社會都是沒有什麼貢獻的。羅密歐、茱麗葉、灰姑娘、白雪公主、郝思嘉、白瑞德等人,好像也沒有好到哪裏去。幽書生兄一默請別介意:借用一下錢鍾書在《圍城》裡的比喻,您這是把一朵鮮花放在磅秤上,而要求它有白菜的斤兩。 --醉洛陽 (寒夜客來) 20:30 2006年9月19日 (UTC)

我覺得wikipedia是根據已有的研究結果、已有的報道來寫條目,而不是還沒有研究,就寫好放在這裡等人用吧?虛擬人物也有類似之處。我覺得至少某個虛擬人物能否寫進wikipedia,應該有一個基本的規則:如果一個虛擬人物除了在出處作品(例如孫悟空之於西遊記)以及相關周邊作品(例如西遊記的影視、動漫)中被提到以外,至少還被其他相關學術文獻、新聞媒體所報道和研究,才可以寫進wikipedia。

在這種條件下,mingwangx的疑慮似乎可以解決:如果某個作品使用了某個虛擬人物的典故,那麼它就有了進入wikipedia的條件,可以寫進wikipedia。 --百無一用是書生 () 12:43 2006年9月25日 (UTC)

政治人物的政績記錄

因為國民黨前陣子成立了青年團網路部網路紮藍根 青年團攻進維基,雖然有來自國民黨內部的觀點來編寫百科是很好,但是也引發了一些問題:

  • 政治人物政績要不要寫?
  • 政績要怎麼判斷褒貶?
  • 要怎麼描述政績?
  • 怎樣的政績才值得收錄?

這都是難以判斷的問題,尤其是在要求中立性的維基百科,所以在英語維基百科基本上是不收錄參議員眾議員的政績政見的,例如en:Mark_Begichen:Jim_Rischen:Mike_Johanns

那麼,現在中文維基百科,到底應不應該收錄地方行政首長&立法委員的政績呢?--Morrigan (留言) 2009年4月6日 (一) 05:51 (UTC)回覆

生日、忌日相關模板的日期連結

由於維基並不鼓勵過度連結,所以如果與條目無直接相關,像日期之類的連結應該去除。中文維基條目的編者特別喜歡將日期做連結,其實絕大部份都是沒必要的。所以在此徵求共識,先將最常見的生日與忌日等模板做起,將日期上的連結去除(英文維基都已去除)。此類的模板有(如有遺漏還請補充):

-- Marcus Hsu  talk  2010年12月11日 (六) 11:00 (UTC)回覆

(?)疑問:那什麼樣的日期連結才是必須的呢?--祥龍 (留言) 2010年12月11日 (六) 11:05 (UTC)回覆
因為日期的連結本身就無多大意義。連結的意義如同延伸閱讀與解釋,日期本身並不需要延伸閱讀與解釋。-- Marcus Hsu  talk  2010年12月11日 (六) 12:17 (UTC)回覆
連結本身也並非壞事,不贊成將此作為方針或共識。—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11日 (六) 12:39 (UTC)回覆
英文版之前都是支持鏈接日期但後來改成不同意的en:Wikipedia:Linking#Chronological_items,一般來說大部分文章本身與該日期不會具有密切關係,例如「某某大型場館於某年某月某日舉辦了某某國際盛事」及「某人於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或去世」皆屬於不宜鏈接日期的類型。除非發生該事情的日期是被刻意編排,而這個用意又有價值寫成另一遍維基百科條目的前提下才有鏈接日期的理據。-- 同舟 (留言) 2010年12月11日 (六) 13:51 (UTC)回覆
  囧rz……要知道中文維基內容不多,一些文章假如沒有了日期鏈接,整篇都沒有藍色的鏈接可以按了。--183.27.41.39 (留言) 2010年12月12日 (日) 03:40 (UTC)回覆
有沒有例子?-- 同舟 (留言) 2010年12月12日 (日) 08:38 (UTC)回覆

爵士條目的命名

目前所有爵士條目都是「人名,第N代XX爵位」的命名格式,如阿瑟·韋爾斯利,第一代威靈頓公爵約翰·丘吉爾,第一代馬爾博羅公爵,這樣不符合中文的習慣吧?我認為移動到第一代威靈頓公爵阿瑟·韋爾斯利第一代馬爾博羅公爵約翰·丘吉爾好一些。日語和韓語也是把爵位放在前面:ja:ウェリントン公アーサー・ウェルズリーko:제1대 웰링턴 공작 아서 웰즐리ja:マールバラ公ジョン・チャーチルko:제1대 말버러 공작 존 처칠。大家認為如何?--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2月22日 (二) 13:49 (UTC)回覆

個人認為:使用單獨姓名作品條目不會產生歧義,則不需要在條目名稱中加注爵位;必須要區分開則爵位置前;只能置後,則使用括號加注的消歧義格式。--啊吧啦咕@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1年2月23日 (三) 10:20 (UTC)回覆

評級是由誰來評的?

如題。--Patvoiiage (留言) 2011年4月12日 (二) 14:05 (UTC)回覆

關於電視類人名列表的問題

個人認為還不夠完善。 如製作人、電視劇導演、編劇、創意等等職位都沒有。 而且編劇與劇作家該如何區分呢? 因為這將促使這個人究竟是歸屬媒體列表還是歸屬文學類列表,這裡需要一個標準了。 或者我們認為劇本作家是劇作家,而那些為電視劇或電影創作劇本的為編劇麼? —蘑菇@()() 2011年6月30日 (四) 14:38 (UTC)回覆

關於人物傳記條目訊息欄中添加國旗模板

近日瀏覽一些西方著名人物條目時,發現其中不少條目訊息欄中添加國旗有誤,如喬治·華盛頓一文,而且,華盛頓上任時的美國國旗與卸任時的美國國旗已經不同,應在訊息欄中採用哪一種國旗?或是不再在訊息欄中添加國旗模板?Gz deleted (留言) 2012年2月15日 (三) 12:56 (UTC)回覆

個人認為最好不加國旗模板。有些國家不同時期的國旗略有變化,需要仔細甄別年代,而且這些細微之處在信息框中常常難以察覺,徒然浪費編輯者的精力而已。更有不少好事者,在古代人物條目中濫用旗幟模板,一些沒有國旗的國家也被製作出國旗來,誤導作用顯而易見。--inhorw (留言) 2012年2月27日 (一) 10:04 (UTC)回覆
基本上佐治·華盛頓一文根本不能使用{{USA}},這樣只會顯示出現在的美國國旗。但其實也不需要仔細甄別年代,每個Country data內已有指定年份,例如Template:Country data United States。選一個在他死之前最後的國旗編號即可。例如華盛頓死於1797年3月4日,那麼最近的編號為1777,因此應為{{flag|US|1777}}。也不是太困難吧。笑。Justincheng12345 (留言) 2012年2月27日 (一) 13:50 (UTC)回覆
在國旗後面加個時間段不就好了,【XX-XX年XX國旗】--Zfb1200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08:28 (UTC)回覆
有一些人喜歡在職位旁邊加上國旗,那麼應該是加上上任時的國旗,還是卸任時的國旗?Gz deleted (留言) 2012年2月29日 (三) 16:01 (UTC)回覆
對此不建議Justincheng12345 (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08:46 (UTC)回覆

如果有異議出現...

請求頁上面說:

如果有異議出現,那麼請在臺灣維基人公告欄...

是不是因為現下的評審者主要來自臺灣?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12年5月11日 (五) 03:25 (UTC)回覆

謝謝您的告知,當初這是移植自臺灣專題/評級/請求,而才會有臺灣專題的影子出現,這段話是當初沒有看到留下的,而不是評審者一定要來自臺灣,現在這段話已拿掉謝謝。Honmingjun--銘均 2013年1月13日 (日) 14:42 (UTC)回覆

樂團是否該掛上傳記專題模板?

剛剛看到Bon Iver這個頁面,發現它被掛上了傳記專題,可是它不會「人物傳記」,只有「樂團歷史」,哪來的「傳記專題」呢?還是我再來創個音樂專題好了?tntchn 對話 · 貢獻 2013年1月13日 (日) 10:18 (UTC)回覆

其實是對所謂的「美籍華裔」和「台裔美籍」的一個建議,放過那些出生在美國的孩子們吧!

只是有感劉玉玲這個條目,人家從出生那天還是就已經是美國國籍,結果一群的華文編輯為了所謂的「美籍華裔」和「台裔美籍」爭執起來,有必要麼?我覺得中文維基能不能達成一個這樣的共識,對於那些一出生就拿到他國國籍的中國人(或大陸人、香港人、台灣人什麽的)後裔就直接表述為「是美國(或其他什麽國家)的一個什麽什麽樣的人」,別非要強調什麽「美籍華裔」和「台裔美籍」了。除非是這個人在公開的新聞報導中強調過他的族群認同,比如他認同自己是中國人或中國香港人或香港人什麽的。如果沒有的話,就一律視為美國人算了。也算減少一些編輯衝突。如果非要對他的父母有興趣的話,可以在條目里的一些「早年生活」或「家庭生活」段落提一句,他的父母來自台灣或中國大陸什麽的。非要為了一個外國人大打編輯戰,真心覺得沒必要了。就好比哪個網絡傳聞,孔子非要給韓國麼? --一片冰心在玉壺問訊處||功勞簿2013年8月7日 (三) 16:53 (UTC)回覆

同意。有關人物的資料必須和條目內容有一定的關聯性。如果其華裔/臺灣(姑且不說兩者有何衝突)身份對其生平簡述有促進瞭解的作用,則當然應該納入條目中。再加上為了刻意加入「華裔」而引起爭執,實在不應該這樣浪費時間啊。岔開來說,一些明星條目詳列了瑣碎的身高、體重、三圍等無關緊要甚至低俗的資料,如果不是直接幫助認識這個人物的數據(如姚明的身高、最短腰圍世界記錄保持者的三圍、相撲手的體重等等),絕不應該放在條目裏面。鋼琴小子 打個招呼 查看貢獻 2013年8月8日 (四) 03:45 (UTC)回覆
「台裔」是個奇怪的詞語,難道台灣人不是炎黃子孫嗎?大家只是在不同政權管治下生活而已。--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12日 (一) 03:14 (UTC)回覆
族裔的認同是個複雜的問題,不見得只限於遺傳因子上的異同,往往也牽涉到語言、生活文化的差異等外在因素,且真正的重點是,當事人本身對自己的認同:所以如果有些台灣人認為自己跟中國人不是同一邊的,那就不是同一邊。回歸原題,我也支持除非條目主題中的人物本身曾明確表達自己的族裔認同傾向,否則沒有必要強貼上標籤。--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8月12日 (一) 03:39 (UTC)回覆
族裔認同這個問題太複雜了,所以除非是當事人有公開聲明,否則還是不要硬性貼標籤了吧?人家都入籍了,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台灣)都沒啥關係了。--一片冰心在玉壺問訊處||功勞簿2013年8月13日 (二) 04:18 (UTC)回覆
普遍理解族裔跟血源有關,跟政治取向或居住城市則完全無關。源頭從何算起卻值得商榷,撤退到台灣之前或之後,還是移居歐美之後。--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13日 (二) 04:27 (UTC)回覆
台灣人不一定是炎黃子孫吧——C933103(留言) 2013年8月13日 (二) 06:12 (UTC)回覆
當炎黃子孫總好過跟菲律賓人扯上關係吧!(純粹個人意見)--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8月13日 (二) 06:17 (UTC)回覆
非關我個人的立場只是純粹敘述事實:跟中國大陸人被分在同一邊對部分台灣人而言是很難以忍受的一件事,對這些人來說炎黃子孫那種事情根本不在乎,但到底是台灣人還是中國人卻一定要劃分清楚。如果條目主題中的人物曾經明確表達過這種態度,才適合在模板中提及。
另外,族裔的劃分並不一定100%都跟血緣有關,舉非洲游牧民族圖瓦雷克人的例子,雖然我在這裡說他們是一個「民族」,但其實其定義一般人想像中的民族有點不同。散居各地的圖瓦雷克人其實各自擁有不一樣的血緣,或說部分圖瓦雷克人其實與其他柏柏爾人的血緣完全相同,但卻被認為是不同的民族。要識別是否是圖瓦雷克人,主要是看他們是否使用相同的語言、過著相同的游牧生活方式。言下之意,圖瓦雷克人就是一種族裔分別與血緣無關的例子,世界其他地方也有一些類似的例子。有興趣可以參考該條目的討論頁,User:Wdshu是一個社會學相關的學者,他在討論中有提到一些跟族裔認同有關的學術見解,跟此處的討論有點關連。
還有另一個更知名的例子:由前南斯拉夫聯邦分裂出來的塞爾維亞波士尼亞塞爾維亞人波士尼亞人在血緣上其實是系出同源,他們主要的差異是塞爾維亞人信奉東正教,但波士尼亞人是穆斯林,因為信仰不同所以他們也被劃分為不同的族裔,甚至還因此兵戎相見。這證明血緣只是族裔認同的其中一種考量點而已,有時包括政治態度、生活方式與信仰,都會被用來作為族裔劃分的考量。--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8月13日 (二) 06:56 (UTC)回覆
User:大象君上面這例子不只在南斯拉夫吧,在中國大陸也是一樣,大陸官方認定的「回族」,指的是信奉回教的人,把他們全部包含在一起歸為一族,其中當然也包含本身為漢族但信奉回教的人。
另外印度跟巴基斯坦也是一個例子,印度有72%的雅利安人、25%的達羅毗荼人,巴基斯坦有56.1%旁遮普人(為雅利安人、達羅毗荼人諸多人種混血)、22.6%信德人(為達羅毗荼人後裔)、13%帕坦人(為阿富汗地區的主體民族,又稱普什圖族)、4%俾路支人(伊朗人突厥人混血)。
這兩國在回教未傳入印度次大陸前,可概括認定是同文同種,聖雄甘地在當初也是不想分拆成兩國。
我認為回教應用在種族上似乎有其特殊性,信了回教你就變成新種族「回族」,拿這特例來說明似乎不妥,因為基督教或佛教,也不會因為信仰了該教後就變成基督族或佛族。--Znppo留言2013年8月13日 (二) 07:42 (UTC)回覆
我舉一個我知道的例子柬埔寨族在近年的語言學研究上被發現跟越族(中國大陸稱京族)的關係很深,但因柬埔寨跟越南在古時彼此即為世仇,常互相攻伐,可見,即使是同文同種也可能因為地域或歷史的長久分隔而分屬成不同的種族。--Znppo留言2013年8月13日 (二) 07:49 (UTC)回覆
但是在美國信仰回教並不會改變一個人的族裔分別,亞裔跟非裔都有不少回教徒,但在美國還是會根據祖先的來源作族裔分類。可見,不同的地方,會以不同的方法來區分族裔。這問題實在太複雜完全無法一概而論,也無法在維基百科上訂一套放諸四海皆通用的標準,所以目前還是只能針對主題當事人的自我認同來標示,會比較客觀。--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8月13日 (二) 08:04 (UTC)回覆
此外還有人將1949年作為認定美籍華裔和美籍台裔的分割點我覺得是不是過於「一刀切」了?我沒有在對岸做過民調,難道目前台灣人對於「華人」身份的認同度已經趨於零了麼?而且就目前的新聞和研究資料來說,華裔還是作為一個非常主流的定義吧?如果已經入籍的人他/她公開宣稱認同「台灣人」而不認同「華人」身份的話,我覺得貼「台裔」的標籤沒有問題。但是如果沒有公開這麼宣稱過的話,我覺得還是貼上「華裔」的標籤比較合理吧?不能因為人家父母在台灣呆過就一定要說人家是「台裔」吧?或者對於這部份人可以在華裔下面劃分成「入籍前在台灣出生或居住過的華裔」的子分類?好吧,我承認這樣的細分已經有些魔怔了。我個人的觀點是,出生或曾經生活在台灣,亦或者父母由一方是台灣人的他國公民,除非他有正式宣稱自己認同「台灣人」而非「華人」,否則我覺得都應該歸類成「華裔」。--一片冰心在玉壺問訊處||功勞簿2013年8月15日 (四) 06:49 (UTC)回覆
台灣指標民調調查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簡稱TISR)於2012年8月27日公佈的調查結果顯示僅68%受訪者認同其屬於華人,而認同屬於台灣人的有95.5%——C933103(留言) 2013年8月17日 (六) 19:06 (UTC)回覆
這個民調數字每個政黨都可以做出有利於自己的解讀。如果維基人拿來做原創研究然後居然就成了維基的慣例,那真是維基之恥。—Snorri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09:42 (UTC)回覆

建議對於各個皇室\王室(house of XX)的條目使用「XX皇室\王室」而非「XX王朝」

目前對於各國王室的條目都是使用的「XX王朝」,竊以為,所謂「王朝」應該是由一個世襲君主統治的某一個歷史時期,而這個世襲君主家族本身則為一個「皇室\王室」,這也與英文的「house of XX」更為貼切。再者,在當代,不少王室已經喪失了對於自己原有領地的統治,但仍然維持家族的貴族身份和名號的,稱其為「XX王朝」就更不合適了。—Chy0614 2014年1月26日(日) 13:15 (UTC)

雜誌銷售大於5000就行

那麼在雜誌連載文章,小說,漫畫等,該期數的銷售大於5000還是所有發表文章所在期的銷售量之和大於5000Waeping留言2014年7月29日 (二) 08:02 (UTC)回覆

關於模板合併

Template:Infobox musical artistTemplate:藝人:{{Infobox musical artist}}與{{藝人}}有不少相同之處,且{{藝人}}功能更為全面。建議將{{Infobox musical artist}}併入{{藝人}},可在將舊有頁面轉至新模板之後再將{{Infobox musical artist}}重定向至{{藝人}}。--Dabao qian留言2015年6月29日 (一) 08:55 (UTC)回覆

綜藝節目是否不應該放在明星條目呢?

人物條目應減少奇聞逸事

奇聞逸事以偏概全,有譁眾取寵的嫌疑。會誤導讀者。建議將此作為一種方針,就是人物條目不要用逸事的方式來敘述,舉例: 周恩來條目就有很多不恰當的逸事,「鄧穎超還叮囑身旁工作人員:「江青來,總理都不讓我們出來,生怕她一下看誰不順眼,慘了。」[124]」 ,這句話可能是事實,也的確有來源,但是不應該寫進條目。因為這樣的逸事給人一種誤解,讓人以為江青與周恩來的關係就是對立的。這是典型的以偏概全,以逸事來敘述歷史。把歷史用小說的方式敘述。Howitzer留言2016年8月7日 (日) 23:27 (UTC)回覆

某些人物反而是因為他的奇聞逸事而在歷史上留名的。--M940504留言2016年8月25日 (四) 09:36 (UTC)回覆
方針討論的是一個規範,應該說這類的東西應該要站條目的多少篇幅,假設一個人物條目有95%的內容都是神話故事,這個條目是生產出來做什麼用的?這個比方懂意思就懂,不懂也無意再說明。--健康欠安 (留言) 2016年8月25日 (四) 09:49 (UTC)
凡具有來源的,基本上我認為可以保留。可以在用詞上說明某某歷史學家反對。--Gqqnb留言2016年8月27日 (六) 00:23 (UTC)回覆

關於人物模板頂端的諾貝爾獎圖標

是否能夠考慮不要添加?目前大量諾貝爾獎得主條目模板的姓名部分都被塞入一諾貝爾獎章,破壞整體結構,與模板下方信息重複(模板中已經包括獎項字段了,並且可以描述得更為詳盡——年份及具體獎項),並且給人一種條目主人的生涯是由一獎項定義的不當印象。原則上模板的姓名字段只應當包括人物的常用名,有時輔以尊稱。諾貝爾獎雖有其影響力,但個人並不覺得其能夠上升至這般地位。不知諸位想法如何?--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5日 (一) 01:51 (UTC)回覆

用單一項目判斷人的一生,本身就是不正確的做法,人人都不應如此做,不論在社會上還是網絡上。你看一個和平獎圖標,就想說「哇,這個人一生致力於和平」,你自己腦補太多了。仔細看了下,原來你說的是人物模板頂端的諾貝爾獎圖標,確實,如果一個人獲獎無數,姓名旁是不是會塞滿了圖標,這可能是個問題。
如果人物模板里有獎項字段也有圖標,我不反對刪去人物模板頂端的圖標。--Gqqnb留言2016年9月13日 (二) 23:19 (UTC)回覆
@Gqqnb:閣下在方針頁面提及「讀者需要一下子就知道他是諾貝爾得主」以及假設「諾貝爾獎圖標促進用戶進一步閱讀條目」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反映了「用單一項目判斷人的一生」的潛在心態。這一標籤的明顯程度(大號、金色圖標、淺色背景、同人名並列、有時位於模板頂端)強烈暗示了這一獎項的主導性地位,維基閱讀者都已經自行腦補了,不知其他維基人是否是這麼想的,希望能夠聽取以下他們的想法。理論上來說,獲得過諾獎的詹姆斯·沃森的條目是否比早逝而未獲獎的羅莎琳·富蘭克林條目更值得閱讀?WP:比重(或整個WP:中立)的核心就是反腦補,而在一人傳記正文中諾貝爾獎(及其可靠來源)往往只占到一兩句或一兩語段,在模板中的獎項處純文字提及獲獎狀況已經足夠,另加一枚獎牌圖片明顯超出其方針限定範圍。若使用了諾貝爾獎圖標,為何不使用奧斯卡獎、艾美獎、金棕櫚、普利茲克獎、普利策獎或其他勳章的相關圖標?原因仍舊是大家會下意識腦補以強調其重要程度。
本人認為模板頂端的圖標必須刪除。原則上模板下方的也當刪除,尤其是約瑟夫·湯姆孫條目中在每個人名旁標註的圖標更是如此;至於具體獎項邊添加的圖標,本人不支持,但是願意進一步聽取維基人的看法。--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02:44 (UTC)回覆
你可能看到的是我的這一句「如果沒有諾貝爾圖標,讀者不會一下子就知道他是諾貝爾得主」。我沒有說讀者需要一下子就知道,而是圖標令讀者一下子就知道。俗話說圖文並茂、一圖勝千言,就是說一張圖令讀者一下子就知道,提高了讀者的閱讀效率。讀者一眼掃過去,就知道他有諾貝爾獎。為何不能用一副小小的圖標提高讀者的閱讀效率?此外,我無法苟同「諾貝爾獎圖標促進用戶進一步閱讀條目」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反映了「用單一項目判斷人的一生」的潛在心態。該圖標相當於講述諾貝爾獎的段落的總結。老師是否有介紹過「總分段落」,先用總結段落吸引讀者介紹大概,然後分述詳細情況。可能「諾貝爾獎圖標促進用戶進一步閱讀條目」不夠完整,我的意思是「諾貝爾獎圖標促進對專主的諾貝爾獲獎情況感興趣的用戶通過進一步閱讀條目查找具體表述諾貝爾獲獎情況的段落,獲得進一步資訊」。--Gqqnb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04:45 (UTC)回覆
感謝閣下的解釋。「一下就知道」亦有一問題——雖是「圖文並茂」,但在此處圖像的存在亦有「喧賓奪主」之嫌疑,尤其是在其他獎項乃至其他字段基本不使用任何標示而只使用純文本的狀況下,即如上所說的WP:比重。讀者或許不必「需要」一下子知道,但其「將會」一下子知道,在諾貝爾獎往往僅占全文有限篇幅的情況下實不妥當(模板本身亦當簡潔反映全文的重要信息以及比重)。目前的獎項字段已經可以通過{{awd|诺贝尔文学奖|2007}}這一方式填充,顯示出的獎項本身已經加粗(亦可手工加粗),相對顯眼但亦不如圖標那般張揚(且醜陋,個人觀點),足夠吸引注意力並且亦無障礙總結諾貝爾獎段落,若用戶需要搜索相關資訊,應當不難在模板或是引入段落中迅速識別之——若是不行,只能怪罪其閱讀能力或是模板內容冗雜或是開篇書寫不佳。提升效率固然是好(en:WP:READABLE),但操作起來應當有一定限制,方式也不僅一種。百科本身已經通過強調書寫結構和搭配一定圖示來便利閱讀了,但尚未到使用任何手段以方便任何一方面閱讀的程度。--Morningstar1814留言2016年9月14日 (三) 06:00 (UTC)回覆

關於藝人條目應該是用本名還藝名的問題

參見User_talk:Owennson#關於潤娥。很多時候,藝名比本名要常用得多,根據命名常規,個人認為應該悉數移至較常用名。以討論中提到潤娥為例子,潤娥搜索結果結果超過70萬,反觀林潤妸只有不足1萬,差異非常明顯。其他語種也是使用較常用的藝名多於本名,當然如果本名比藝名常用的話,便移至本名,重要的是哪個常用。最後希望得出共識,是否有需要將藝人條目悉數移至常用名,請求得到社群的意見,謝謝。—AT 2016年9月27日 (二) 07:51 (UTC)回覆

(+)同意:取了藝名就是希望大家能盡量叫她這個名字,不然何必取藝名?她是藝人不是嗎?尤其當藝名確實比本名常用時,更是應該稱呼藝名。話說回來,AT君怎會用日文google來搜尋(她不是韓國人嗎?)?AT君知道有{{google}}模板嗎?-游蛇脫殼/克勞 2016年9月27日 (二) 09:29 (UTC)回覆
因為人在日本。不過不太影響搜尋結果。google模板還是第一次知道啊,謝謝告知。—AT 2016年9月27日 (二) 09:33 (UTC)回覆
只是有一堆人連本名也破壞而已。很明顯地連參考資料的連結都沒去點一下就胡改一通。太妍(本名金泰耎,不停被改成「金太妍」或「金泰妍」,就「妍」字而言更應改成「姸」)、Sunny(本名李純揆,較少被破壞)、潤娥(本名林潤妸,只見台灣人強行改成「林潤娥」,倒不見有人改成「允兒」的)、徐玄(本名徐朱玄,這個被大陸用戶破壞成「徐賢」比較多)的條目都有類似問題。--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6年9月27日 (二) 09:44 (UTC)回覆
破壞可以通過保護和封禁解決,但是這與標題使用常用名沒有衝突。—AT 2016年9月27日 (二) 09:53 (UTC)回覆
似乎用藝名比較適合,但本名可寫入條目首段。這樣如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28日 (三) 02:58 (UTC)回覆
如果是公開資訊,理應添加。—AT 2016年9月28日 (三) 03:03 (UTC)回覆
  • (!)意見:還有張藝興也是一樣。由於萬惡的中國廣電總局在作祟,所以內地媒體只能以本名「張藝興」來稱呼他。不知道中國大陸以外是什麼情況,是用Lay的多還是用張藝興的多?--Dabao qian留言2016年9月28日 (三) 14:23 (UTC)回覆

有關人物信息框模板中的「前綴尊稱」字段

在不少人物信息框模板中(例如{{Infobox person}}、{{Infobox officeholder}}),都有一個名為「前綴尊稱」(honorific_prefix)的字段,本人亦於今年3月1日將該字段引入{{藝人}}。在{{Infobox person}}的說明文檔中,「前綴尊稱」被解釋為「在人物姓名左側出現的文字」。可是這是英文中的用法,中文語境中的頭銜一般是出現在人物姓名的右側,例如:

  • Sir Run Run Shaw → 邵逸夫爵士
  • The Honourable Chief Justice Geoffrey Ma Tao-li → 馬道立首席法官

但是中文語境中也有出現在人物姓名左側的頭銜(例如馬來西亞的拿督),所以在這裡要跟大家討論一下這個「前綴尊稱」到底應該怎麼處理?是維持現狀,移動到人物姓名右側還是直接移除?--Dabao qian留言2016年12月3日 (六) 18:35 (UTC)回覆

  • 原有honorific_prefix內容更換為honorific_suffix,前綴使用更新後的honorific_prefix。-Mys_721tx留言2016年12月4日 (日) 08:43 (UTC)回覆
    (:)回應user:Mys 721tx[[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user:]]但是中文語境中的honorific_suffix(或者說是post-nominals)卻是跟英語一樣的用法,比如上面提到的「馬道立首席法官,GBM,QC,SC」。現行的做法是把頭銜直接用不加粗的小字放在姓名右側,但是這樣做不符合hCard的規範,無法被機器自動分析讀取。--Dabao qian留言2016年12月4日 (日) 12:46 (UTC)回覆
    顯示的時候用honorific_suffix_for_display_purpose來代替honorific_prefix,hCard里仍然是honorific_prefix?-Mys_721tx留言2016年12月5日 (一) 20:19 (UTC)回覆

關於寧州的位置

古代的寧州,我認為大多數歷史事件所指的就是今天甘肅慶陽市的寧縣,古稱寧州,維基百科裡關於唐初羅藝的描述里提到了寧州,但是索引指向的是雲南的寧州(即曲靖),試想古時候他有那麼大的能耐跑到雲南了,還能被殺?這是一個誤解,其實古代的豳和現在的寧縣相距不過100公里,而距離雲南的寧州超過1600公里了,所以說羅藝被殺的寧州應該是今天的寧縣,而不是雲南的寧州(現在的曲靖)!—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Vladimir-2010對話貢獻)於2017年10月19日 (四) 06:49 (UTC)加入。回覆

在外國明星條目上,允許添加「中文暱稱」的討論

由於很多外國明星的中文音譯名字長而繞口,粉絲群體會為他們取一些「中文暱稱」,以簡化交流、拉近距離。比如傑西卡·查斯坦被稱為「勞模姐」,提摩西·夏勒梅暱稱為「甜茶」,長澤雅美常被稱作「麻醬」,凱蒂·佩里的「水果姐」暱稱同樣流傳廣泛,還有諸如「大表姐」詹妮弗·勞倫斯、「法鯊」邁克爾·法斯賓德、「抖森」湯姆·希德勒斯頓等等。這些非官方暱稱在中文社交媒體上流傳度很廣,在中文傳統媒體和自媒體上使用頻率也越來越高,甚至其中一些得到明星本人的認可,如傑西卡·查斯坦在節目中談論「勞模姐」外號提摩西·夏勒梅在ABC談起「甜茶」暱稱等等。這一現象也得到一些西方媒體的關注,例如CNN《Why Chinese people call Katy Perry 'Fruit Sister'》一文中的解釋與盤點、Buzzfeed盤點的34位明星的中文暱稱等。所以想跟諸位討論,是否可以允許在在外國明星條目上允許添加此類「中文暱稱」?如果可以,是否需要更詳細的規定和限制?--Yosinto留言2018年3月15日 (四) 23:41 (UTC)回覆

簡短官員條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官志》

發現《中華人民共和國職官志》是很多小作品級中國內地官員條目的來源。我曾借閱此書,發現只是純粹的人名列表,完全沒有任何人物介紹,甚至對同名人物也不會作出分辨,換言之,此書僅能証明一個人曾經擔任某個官職,如果該官職並非自帶關注度,此書並無有效介紹,對關注度沒有幫助。請社群注意及留意類似書籍。--Factrecordor留言2023年1月3日 (二) 12:39 (UTC)回覆

X年(X月)逝世人物列表

是這樣的,最近巡查時看到幾個待巡查的條目都是「X年逝世人物列表」,然後我點開了1980年逝世人物列表2023年1月逝世人物列表,我總感覺「X年逝世人物列表」跟「X年X月逝世人物列表」都符合Wikipedia:格式手冊/列表#獨立列表之存廢標準所説的「可簡單的由分類取代」的情形,但有鑒於突然大規模把這堆列表都提刪會引起不必要的恐慌,我想在這裏先尋求社群意見(不然我不知道又要被誰提報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8日 (日) 04:54 (UTC)回覆

(+)支持用分類取代,跟學校校友一樣,用分類也較為簡潔。且目前似乎有過度收集傾向,只要有來源(無論可不可靠)、不管有沒有條目(很多紅連)都先收集起來再說的狀態。--Mafalda4144留言2023年1月8日 (日) 05:07 (UTC)回覆
舉例中1980年逝世人物列表是分類可取代,2023年1月逝世人物列表有很多紅鏈、介紹及來源,未加整理利用前傾向IAR保留。--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8日 (日) 12:09 (UTC)回覆
@YFdyh000:要不這樣,我先把跟1980年逝世人物列表情形類似的列表都給列出來,然後大家檢視一下是不是無爭議地「分類可取代」。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8日 (日) 13:40 (UTC)回覆
按照分類取代的話現階段是{{Bd}}自動生成吧?那麼要以分類替代的話只能精確到年。要精確到月的話還要另想辦法。--MilkyDefer 2023年1月8日 (日) 14:02 (UTC)回覆
@MilkyDefer:那樣的話可以只排查年列表。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8日 (日) 14:08 (UTC)回覆
比較方便自動篩選精確到月的列表的方法有Wikidata SPARQL,舉例用現成的{{wikidata list}}篩出1971年1月逝世且本站已建立條目的人士,可以做到這種效果。假如品質不明顯比系統或機械人自動產生的頁面好,可能不太值得投入人力。若確需建立類似列表也可以考慮用機械人生成初稿,然後停用機械人更新改為人手維護。—— 留言2023年1月12日 (四) 00:51 (UTC)回覆
若有需要按月分類,衹要寫機械人將{{bd}}內的參數格式換成{{bd|1901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即可得到Category:2022年1月逝世。(可能也要修改{{BD/isYear}},目前寫法似乎限制了分類的月份2022年1月需要有條目)—— 留言2023年1月12日 (四) 01:01 (UTC)回覆
@YFdyh000MilkyDefer:我只對「X年逝世人物列表」進行排查,排查的結果是除了空列表以外,全部都是「分類可取代」,我建議全部提刪(空列表共25個,僅有1個列表項的列表共3個,該等28個列表全部已提刪)。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8日 (日) 14:08 (UTC)回覆
似乎可以重定向到 X年#逝世 章節。比如 2015年逝世人物列表 重定向到 2015年#逝世歷年逝世人物列表#21世紀--Kethyga留言2023年1月9日 (一) 05:15 (UTC)回覆
個人認為某年逝世人物列表的存在相當於是某年1-12月逝世人物列表的主條目及索引,在有各月列表的情況下傾向於保留對應年列表。--東風留言2023年1月9日 (一) 04:38 (UTC)回覆
只要列表內人物都有簡要介紹,且列出人物足夠多,「X年X月逝世人物列表」就應當保留,且當前逝世相關的分類最多只精確到年沒有精確到月。--🔨留言2023年1月9日 (一) 10:22 (UTC)回覆
(+)支持:可由分類取代,或寫在X年的條目內,並重定向即可。且如同@Mafalda4144:所述,內文有許多紅鍊,甚至有許多都沒有參考資料。--LarryChou0129留言2023年1月11日 (三) 03:53 (UTC)回覆
(!)意見:參考英維en:Lists of deaths by year做改寫?--Sinsyuan~Talk 2023年1月11日 (三) 06:15 (UTC)回覆
(!)意見:對於近年的X年X月列表:
  1. 目前無法實現按月的分類
  2. 列表中有大量紅鏈
  3. 列表不僅僅是簡單羅列
  4. 列表有人維護
--Kcx36留言2023年1月11日 (三) 12:30 (UTC)回覆
我沒記錯的話,enwiki最早是只有x年逝世人物列表,後來近2、30年的拆分成x年x月逝世人物列表,後來又把x年x月逝世人物列表合併回x年逝世人物列表,現在這是又拆分回x年x月逝世人物列表了?而且仔細看en:Lists of deaths by year的話,這個列表只到1980年,也挺名不副實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3年1月16日 (一) 02:28 (UTC)回覆

有關前任/已故君主的用語

最近在更新不少英國君主相關的文章時註意到有關一些介紹伊莉莎白二世的文章部份 在女王逝世後被加入了前/已故 我在想我們在介紹喬治六世之前的英王時也沒特別加入前/已故 我們是否該比照喬治六世之前的英王去處理伊莉莎白二世的部份 不用特別加入已故/前--112.104.154.95留言2023年4月6日 (四) 06:52 (UTC)回覆

維基百科是一個長期的項目。將自己見到的重要人物逝世看得過重是一種短視,一種時間上的自我中心。人物是否逝世,序言和信息框總是會有的,如果逝世一事與上下文不存在關聯,自然是沒有添加的必要。——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4月6日 (四) 09:14 (UTC)回覆
如我所提到的例子 我認為這些就不用稱呼前任英國君主和女王已故母親這樣--112.104.154.95留言2023年4月6日 (四) 17:51 (UTC)回覆
已故思想家孔子前政治人物周公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4月6日 (四) 17:28 (UTC)回覆
是的 我希望能夠將這些調整掉 原因如同你舉例如此--112.104.154.95留言2023年4月6日 (四) 17:36 (UTC)回覆
已故文學家(兼哲學家)泰戈爾?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3日 (四) 13:28 (UTC)回覆
也有添加後反而使人誤以為當事人在事件發生時已去世的情況……——暁月凜奈 (留言) 2023年4月6日 (四) 17:36 (UTC)回覆
例:國會開幕大典文章中的這段描述
前任英國君主伊麗莎白二世在位期間,除了在1959年及1963年因分別懷有安德魯王子及愛德華王子以及2022年因行動不便而未能出席外,歷年每屆的國會會期都是由她親自主持開幕。在頭兩次伊麗莎白二世沒有出席的國會開幕大典中,一個以坎特伯里大主教為主席的上議院專員曾受託負責主持國會會期揭幕,而御座致辭則由大法官代行。2022年當時則由查爾斯王儲代表女王發表講話
和聖詹姆士宮文章中近況的這部份文章中這段的描述
毗連的克拉倫斯府有著更重要的使命,它曾經是英女王伊莉莎白二世已故母親伊莉莎白王太后的寢宮,現時的主人則是國王查爾斯三世,他在2003年把祖母留下來的大樓裝修得煥然一新,從此之後這裡便成為了他的私人辦公室。--112.104.154.95留言2023年4月6日 (四) 17:40 (UTC)回覆
其他我認為類似的例子也包括 溫莎城堡文章中提到的
前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每年有相當多的時間在溫莎城堡度過,在這裡進行國家或是私人的娛樂活動。她的另外兩棟宅邸則是王室的私人住宅,分別是桑德令罕宮及巴爾莫勒爾城堡。--112.104.154.95留言2023年4月6日 (四) 17:57 (UTC)回覆
理解--112.104.154.95留言2023年4月6日 (四) 17:41 (UTC)回覆
沒必要的刷編輯數。幾乎涉及所有人物的名稱都這樣一併處理的話,人總有仙去之時,到最後每個人物名前都需要加這個?——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4月7日 (五) 07:40 (UTC)回覆
理解 那我把一些已發現有使用前英女王文章的部分進行修改了--61.216.108.177留言2023年4月10日 (一) 03:58 (UTC)回覆

享年歲數究竟是需要來源還是可以被視為「簡單計算」的結果?

享年,即一個人到底活了多少歲(多少年),目前社會上有很多不同的計算方式,有嚴格把不足年的部分全部捨棄掉的;有不過半年舍掉過半年進位的;有一律進一歲的;甚至有生活在一個紀年過就一律算一歲的(這樣可以頭尾各多算一歲,對於有些人來說比第一種計算法多了兩歲)。 目前維基百科自己的模板自動計算的享年歲優先使用第一種去尾法,對於生卒具體日期不全只有年份的才使用第三種,但是很多社會人士死亡後媒體會大量採用二至四的計算方法。 我個人編輯習慣是碰到上面這種人,如果有生卒年月,一律按第一種方法自行計算,而不在乎來源,但是有人對我提出過異議,認為如果媒體的報道採用了別的計算方法的歲數,應該尊重來源。 但是,享年似乎也可以被視為是對基本數學事實的簡單計算,而現行方針簡單計算內容一律不需要來源。 那麼,在中文維基百科,我們究竟是應該把享年一律統一為簡單計算退一法,還是尊重來源報道,還是什麼別的呢?--a'4 d8 e8 a'4 g'4 a'4 g'8 e'8 a'2 2024年3月31日 (日) 21:40 (UTC)回覆

為什麼會出現一個一定程度上有名的人,只知道生卒年但不知道時期的情況?可否勞煩舉幾個例子?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4月2日 (二) 15:40 (UTC)回覆
如果我沒理解錯,魔女是指某些注重隱私、僅讓公眾知曉自己幾歲而沒告知準確出生日期,從而站內只有推算出來的出生年的情況。另外歷史人物有些也有這個問題,只知道生卒年,不知道何月何日生、何月何日死。
推算出生年尚算是簡單計算,比如2024年初說自己23歲的人可以是2001年或2000年生,寫「2000–2001年生」是合理的(並應附註來源);但計算享年歲時,不知道何年生,只知道何年何月何日死,內文就僅標註「可能的出生年」和死亡日期,只在資訊框寫如「79–80歲」等字樣。
如果本身已經有存在來源佐證的生卒日期,那麼享年歲應以簡單計算為準,不應參照來源;若本身無出生年,則應按來源寫享年歲多少,但不能用「簡單計算」去推算出生年(華人很愛過世時多加一兩三歲)。--西 2024年4月3日 (三) 09:24 (UTC)回覆
我腦中能立刻想到的人只有卡爾·拉格斐,雖然最後還是公開,但好歹曾是。 --窩法乙烷 兒法夢碎 2024年4月11日 (四) 13:2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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