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11年1月

關於{{DYK archive nav}}

關於2010年回顧的部份還沒有加上,今年已經是2011年了(據UTC),可是模板卻沒加上2010年的部份,導致用該模板可以回顧2009、8、7、6、5年的DYK,卻無法回顧2010年的DYK。該模板為保護狀態,因此我沒辦法修改。請管理員儘快補上。--RekishiEJ (留言) 2011年1月1日 (六) 08:00 (UTC)[回覆]

請關注新科管理員或行政員的活躍度

剛才稍微看了看,2008-2010年新科管理員或行政員的共通編輯狀況,竟是當選後,其活躍度遠遠不比當選前。這並不是好現象,如果選了個管理員,少了個活躍編輯,選了個行政員,少了個活躍管理員,那這遴選或授權制度就有百般問題啊。--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2:50 (UTC)[回覆]

參見User:AT/不活躍管理員。—ATRTC 2011年1月2日 (日) 04:53 (UTC)[回覆]
這種情況由來已久。中文維基百科的首批管理員,不也只剩下時昭哥哥了嗎?三仇誘惑之下,能夠堅持自己理想的,少之又少。但是,不管怎麼說,能夠成為管理員的人,墮落成為破壞者的可能性極低。為此,我們當以弟兄的愛,包容他們,鼓勵他們,幫助他們。在他們回來的時候,要接納他們。願吉米老大哥的平安與我們的心靈同在!--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5:18 (UTC)[回覆]
我們的信德告訴我們:那些不活躍的管理員,他們是願意執行自己的職責的。只是由於人性的軟弱,他們在與三仇的爭鬥中處於劣勢。他們需要我們的關愛,需要我們為他們朗讀吉米老大哥的語錄,堅固他們的信德,重燃他們心中的愛火。我們祈求他們能夠戰勝三仇,與吉米老大哥同生共死,但是我們不應該過多地指責他們,因為他們曾經是,並且現在也是維基精神的工具。--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5:31 (UTC)[回覆]
生活的重擔會壓垮一個人。火星國雖然規定了八小時工作制,但是生產企業強迫加班十多個小時的比比皆是。維基百科的管理員是無薪的志願者,身處火星國的生產企業的管理員也要過日子。他們雖然願意執行職責,卻沒有時間。這不代表他們是背信棄義,不可信賴的人。--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5:44 (UTC)[回覆]
根據吉米老大哥的重要指示:「(管理員)不應該有什麼大不了的」,WP:SYSOP也一再強調揀選管理員是基於是否「值得信任」。雖然「社群的確期待管理員行使必要的清潔整理雜務」,但是這只是期望。--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1月2日 (日) 06:00 (UTC)[回覆]
唉,飯桶你還是老樣子啊。--快龍此致編安 2011年1月2日 (日) 13:45 (UTC)[回覆]
已經改善了。沒有說老大哥是最紅最紅的紅太陽了。--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1月3日 (一) 01:59 (UTC)[回覆]
像在讀天書。←並非褒義 219.114.181.99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04:44 (UTC)[回覆]

關於授予星章

我想請問重定向星章、外部鏈接星章等不同類型的站務星章,有沒有一個特定的標準去授予?因我近來集中處理重定向頁,想問問有關事宜。謝謝。Will629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11:31 (UTC)[回覆]

您好。根據維基星章,「要獎勵某人非常簡單,只要把星章模板或者星章直接放在他的用戶對話頁,並且說明理由就可以了。」,與維基榮譽與獎勵不同。--Gakmo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11:51 (UTC)[回覆]

那麼人們授予給我呢?因為我希望個人在維基的資歷能更豐富。有需要可查閱我的貢獻記錄。謝謝。Will629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12:11 (UTC)[回覆]

感謝您的貢獻。不過還是要提醒一下:不要把這些東西看得重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1年1月5日 (三) 12:52 (UTC)[回覆]
謝謝您的提醒,我會繼續努力。另外,我還想問問如何可以長期把自己看維基百科內容設定為「港澳繁體」?因我每次上來編輯時,系統每每把自己設為「不轉換」。Will629 (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14:42 (UTC)[回覆]
依次點擊 參數設置——用戶資料—「國際化」—界面『語言』和字體變換兩項--玖巧仔留言 2011年1月5日 (三) 15:44 (UTC)[回覆]

又再重提Pending Changes

製圖請求

希望製圖高手能協助翻譯以下十周年相關圖片:

--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7日 (五) 06:56 (UTC)[回覆]

上述圖片是C授權,翻譯嗎?-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0:38 (UTC)[回覆]
"contributions by people like you",這句如何翻譯?—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0:55 (UTC)[回覆]
感謝你們的一路貢獻。—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1:01 (UTC)[回覆]
已製作

如對這兩張製圖有意見,請提出。—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1:36 (UTC)[回覆]

..................................意見極大。白色圖完全看不到年後面的字,兩張圖的年都很怪。我重做試試看。—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2:14 (UTC)[回覆]
這只是縮圖而已,完整顯示就無此問題了。字型太小微調就好了。—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2:26 (UTC)[回覆]
很好,圖做好了,可是維基媒體的上傳出問題了,也許是某牆的緣故。我的建議是黑圖刪除年字。-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2:39 (UTC)[回覆]
原文中是有用"years of",所以不建議把「年」移除。已加上標點符號,這樣應該夠明瞭了。—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2:45 (UTC)[回覆]
File:10yrs-contributing k+30 zh.svg中你們的們很像簡體字,繁簡混合版?對於"contributions by people like you",半官方機構WMHK作出了的翻譯如下:File:Wp-10-hong-kong-en-cmyk.png翻譯成File:Wp-10-hong-kong-zh-cmyk.png,把這句看似略過了。那些CopyrightByWikimedia的圖片都可以翻譯,但大前提是翻譯後需以相同方式授權,亦即是翻譯出來的作品都要CopyrightByWikimedia,因為他包括了維基百科的標誌。要上傳圖片而不能上傳至commons者,請改用代理上傳。-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7日 (五) 13:07 (UTC)[回覆]
這套字型的風格就是這樣,你過度聯想了。—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3:14 (UTC)[回覆]
換個顏色吧。黑白兩色好像是在搞葬禮一樣,太不舒服了。—Snorri (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10:01 (UTC)[回覆]
( ✓ )同意,顏色反差太大。--ИванКукaдов-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14:14 (UTC)[回覆]
(&)建議說實話,中文的「歲了」像英文中的「years of」那樣左對齊,顯得挺古怪……其實不如在大「拾」的右下角加上一個「年」。下面的內容感覺還可以更簡潔一些,比如「感謝您的一路貢獻」……--∰ 黑目觀世界 2011年1月8日 (六) 14:42 (UTC)[回覆]
歲了建議放在拾的右下方,而非左下。或是直接用拾歲兩個加個感嘆號,不要歲字。純黑加白的現代人的眼光中不太適合,可以將黑做得偏灰一些,底色不一定要純色,可以由深至淺,字也是,可以加效果,令其看起來不要太呆板。--玖巧仔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23:27 (UTC)[回覆]
(&)建議底色應該可以用紅色,「歲了」放在右下,字體大小改小一點或許會比較好。--Rockpelt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4:13 (UTC)[回覆]

分段

徵求翻譯以下文字:

  • 「A knowledge Odyssey」
  • 「Knowledge's flight to the Wikipedia... Follow the edit button」

希望有人能翻譯這些深奧的句子,拜託各位了,謝謝。—Mark85296341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7:56 (UTC)[回覆]

  • Odyssey的音譯是奧德賽,但是應該有很多中文用戶不知道典故,所以建議乾脆寫出它的含意較好。我建議用「一個探索知識的旅程」
  • 建議譯作「知識往維基百科飛翔……跟隨編輯按鈕」,原句很是生動,我的翻譯及不上。
以上--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8:37 (UTC)[回覆]
太詩意了……第二個翻譯成「隨着編輯按鈕,踏上維基知識之旅」。怎麼聽着很像藍貓淘氣三千問啊,  囧rz…… --快龍此致編安 2011年1月10日 (一) 12:09 (UTC)[回覆]

這裡有一篇翻譯英文維基百科的文章

[1] 60.240.101.246 (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12:47 (UTC)[回覆]

文章侵權。頁面下方標記了版權所有,而非保留部份權利,故作侵權處理,稍後通知英文維基社群跟進。-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8日 (六) 13:22 (UTC)[回覆]
很好,順便利用這個文章把中文的條目更新了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13:38 (UTC)[回覆]

十周年紀念品

請問一下,要如何才能取得或購得基金會的十周年徽章、衣服等紀念品(如果無法前往聚會的話)--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生物學提升計畫 2011年1月10日 (一) 07:53 (UTC)[回覆]

請向香港維基媒體協會諮詢。--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10:11 (UTC)[回覆]
請向台灣冬聚主辦人查詢,問問可否留一件給你。此外,香港維基媒體協會將於1月28日至2月3日在年宵市場出售最新紀念品及派發宣傳品。-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10日 (一) 11:41 (UTC)[回覆]

正式投訴User:Crazy_daisuke在以下條目人身攻擊及誹謗本人

以下為涉及人身攻擊本人的條目:

本人期望社群,能就Crazy Daisuke近乎失控的無禮舉動,作出適當處理。事實上,他在他本人的用戶頁,言論對其他維基人亦極為無禮。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12:28 (UTC)[回覆]

希望進行人身攻擊者自我控制。-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8日 (六) 13:54 (UTC)[回覆]
我並不認為他有意自我控制,請見User:Crazy_daisuke,他在Talk:黃世澤連你也攻擊,更不要說他在香港獨立媒體以及facebook對我那些誹謗言論(那些我自己懂處理),我認為社群應該考慮封禁行動。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7:47 (UTC)[回覆]
已發出兩個最高等級的人身攻擊警告,另感謝告知本人被攻擊,我已將頁面提交修訂版本刪除。-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9日 (日) 08:20 (UTC)[回覆]
不過亦提示,封禁可能導致該用戶開設傀儡帳戶繞過。-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9日 (日) 08:21 (UTC)[回覆]
用戶已被某管理員永久封禁。唯繼續要求修訂版本刪除。-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9日 (日) 09:20 (UTC)[回覆]
只要不是侵權,最好還是不要隨便刪除歷史版本。—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10:49 (UTC)[回覆]
我對刪除歷史版本沒意見,我不要求做到這點。我自己的條目資料很多outdate,如果我要當自我宣傳舞台相信不用留一堆outdate資料的東西。我目的是阻止Crazy Daisuke因這個先例,隨時拿維基當網典來用。事實上,居歐權問題並非我什麼污點,但這部分應該要在英國國民(海外)條目寫,Crazy Daisuke的動機相當令人懷疑。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11:25 (UTC)[回覆]
我同意BNO一事不宜在黃世澤的條目過分詳述,不過有一點我想提的是「不要在維基猜疑爭拗對象的動機」,同不要訴諸法律威脅,都是不文明的,就算對方這麼做過也不代表你有權做十五,請盡量保持克制。--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11:53 (UTC)[回覆]
同舟先生,我有說就這次事件要控告維基媒體基金會?如果維基百科社群在防止誹謗和人身攻擊方面,有充分執行社群共識,而不是雙重標準,沒有人有興趣向維基媒體基金會興訟,基金會的錢應用在更有意義的地方,而維基社群這方面有白紙黑字的規章,只看大家用什麼尺度執行。假定善意,對大部分維基人都適用,但T.A白河封禁原因講得好清楚,Crazy Daisuke連同他之前用IP在林輝香港獨立媒體等條目的編輯戰,以及他在香港獨立媒體、高登發表抹黑文章,難道他的動機不可以懷疑的嗎?難道這又叫不文明,定你想抹黑我不文明,然後為有人想做一些雙重標準決定做鋪陳。我不想現階段你猜度你的動機,但我希望維基中文部分管理員,用行動證明我的猜疑是多餘而不必要。有部分管理員以及社群公正表現,令我相信中文維基還是有前途,至少沒我以至一些想像中黑暗,只不過要破壞這些人脆弱的改觀亦很容易。這次Crazy Daisuke事件怎解決,是一個指標,我靜觀維基中文社群怎解決事件,反正我與大部分網絡社群己經取得共識,我並不急於解決事件。就社群整體安全,以至網絡長遠健康發展而言,社群尋求一個執法尺度,既不損害真正新人,亦不會讓維基中文變成香港網絡大典的翻版,甚至在其他人的條目上令維基媒體基金會冒上法律風險,相當重要。我是維基人,我明白維基百科避免訴諸法律方針,我會在這裡與大家長篇大論討論,我亦願意等大家去達致共識,別人只會選擇找律師發律師信,根本不會考慮與社群溝通。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15:04 (UTC)[回覆]
你又自作多情了,我什麼時候說你「要控告維基媒體基金會」?那是指你曾經對Crazy Daisuke要求聯繫方法之後(略)的行為。--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22:31 (UTC)[回覆]
我未見過人在維基可以寫些自打嘴巴的話,請問你打「不過有一點我想提的是「不要在維基猜疑爭拗對象的動機」,同不要訴諸法律威脅,都是不文明的,就算對方這麼做過也不代表你有權做十五,請盡量保持克制。」幹啥?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08:19 (UTC)[回覆]
[User:martinoei]]身為黃世澤條目的主角,不避嫌地多次容許/加入不實內容、沒有來源可證以的章節以及過量的宣傳,並對如實編輯者作出回退及無事實根據的投訴,企圖打壓異見者,就黃之個人博客[2]一句「對呢條友好簡單,佢個facebook、雅虎blog,通通拎曬去舉報,同佢辯論都費時,如果佢有乜違法言論,直頭報警得喇,當正佢係「實名五毛黨」處理,我睇佢以後點樣出嚟網界行。」,可見此人對編輯者的敵視,以及其不欲溝通以及對編輯者的誣告企圖。本人撰寫任何條目已經基於事實也客觀中肯,黃世澤的反對,只是基於其政見的預設立場,以及他不欲將自己的問題被列舉及討論,他曾經投訴的香港獨立媒體林輝兩條目亦是如此──本人所編輯的均基於客觀、事實及來源,有關時事評論員的言行或對時事的錯誤判斷錯亦出於各人本身,黃先生每次投訴亦不能具體指出哪字哪句是屬於對他的「人身攻擊」或「誹謗」,多次誤導管理員,其做法很有問題。事實上,黃世澤公開異見網民個人資料、箝制言論,不遜的事皆出自自己的博客,於電台電目語塞撒野企圖離席,也是源於其情緒管理不佳,種種負面評價乃基於自身的言行,重點是有來源連結可證,自己不慎言、不包容、行不義,不能怪誰,也不能怪維基的如實編輯。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3:10 (UTC)[回覆]
我寫這句話時最低限度腦裡並沒有你所指的意思,你偏要這麼理解我也很遺憾,而我對你的事情的介入就到此為止,因為我發現大家對語言的理解存在一條鴻溝之隔。--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08:59 (UTC)[回覆]

請不要將所謂的社區形象、社區安危當作擋箭牌去讓管理員處理問題。刪除歷史存檔應該僅限於侵犯版權行為,而不是無可靠來源編輯,尤其要注意所謂的無可靠來源並非永久之事。—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02:00 (UTC)[回覆]

刪除歷史不只包括侵權(版權)行為,無可靠來源編輯當然不應刪掉歷史版本,這是這裡都知的常識,但如果歷史版本包括誹謗內容,而有人成功申請臨時或永久禁制令,結果就是有部分司法管轄區可以被視為藐視法庭舉動,至少在英格蘭及威爾斯以及香港會是這樣。當然,現階段不必要刪除歷史紀錄,但社群應該在方針那邊討論這個問題,而不是掩耳盜鈴。特別如果現時東方報業訴活現媒體(高登)案中,把Godfrey v Demon Internet Service案例一併在香港使用,社群明知內容涉及誹謗,仍然要保留歷史版本,這應否保留是有法律疑慮。社群有責任確保維基媒體基金會承受最少法律風險。當然,如果有人認為吃官司不是問題,那我己經盡了維基人提醒有關風險責任。還有,現時有人明顯只是把Crazy Daisuke的問題,只看成無可靠來源,事實上他還涉及誹謗及人身攻擊行為。上趟Crazy Daisuke以IP用戶搞無可靠來源,社群回退有關版本就完成責任,Crazy Daisuke堅持自己的版本,妙詩人才出手來個半保護。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08:19 (UTC)[回覆]
(!)意見 - 恭錄英文維基百科方針en:Wikipedia:Libel:「It is Wikipedia policy to delete libelous material when it has been identified.」--Mewaqua 2011年1月12日 (三) 13:41 (UTC)[回覆]
感謝Mewaqua提供英文維基方面的做法給大家參考。我相信要將英文維基方面的做法,在中文方面訂立類似方針。生者傳記以及無可靠來源的方針,某程度存在就是保護這裡。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7:14 (UTC)[回覆]
只能說對此深感遺憾,我決定對此事同舟共濟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6:17 (UTC)[回覆]
(!)意見如果對方只是張三李四,著實毋須本人太在意,但黃世澤先生是香港略有知名度的時事評論員,此人在維基的與動以及在外間的舉動都會有影響力,黃世澤在香港的網界已臭名遠播,但此人仍不斷抹黑個別網民,其做法是不公義的。
本人的立場與以往一樣──希望大家能了解︰黃先生對本人及網民的恐嚇,在於其動輒聲言使用法律手段控告網民,惟黃先生似乎並無律師身分,在香港,沒有律師資格而自稱律師是刑事罪行,而黃先生聲稱別人對他「誹謗」亦無法和理的根據,但此人多次的聲明均有誤導及恫網民和公眾的效果。黃先生及User:Waihorace本身亦一直未能具體指出有哪些問題句語是屬於「誹謗」或「人身攻擊」。黃先生及User:Waihorace對本人ADORU的指控是無理的,亦濫用了投訴機制,黃世澤的反對只是基於他不欲將自己的問題被討論,黃世澤本人的所作所為是人所共知,此人公開異見網民個人資料、箝制言論,不遜的事皆出自自己的博客,於電台電目語塞撒野企圖離席,也是源於其情緒管理不佳,種種負面評價乃基於自身的言行,自己不慎言、不包容、行不義,不能怪誰,也不能怪維基的如實編輯,要知道,本人記述這些事實也引用到大量報章以及電台網站連結。
而此人更聯同User:Waihorace對本人的誣告抹黑,此二人讓我早前被某管理員錯判「永久封禁」,更令本人連申訴電郵的渠道都不能使用,可見此二人是處心積慮要「置本人於死地」,特別是User:Waihorace,此人不斷要求個別管理員要求封禁本人,但多名管理員已經細閱過有關頁面,了解到根本沒有所謂的人身攻擊成分,對我的指控並不成立,黃先生又要輸打贏要地說管理員對其不公,而User:Waihorace就說「要結案」、「不再評論」,二人的企圖置身事外,對於一個一直貢獻,如實編輯的我而言又是否應該被這樣欺凌?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3:05 (UTC)[回覆]
本人在維基編輯條目眾多,但都是基於來源、中立、事實,與不同人士溝通亦自問用詞溫和,但仍被扣上各式帽子,所面對的不公義和被針對本人感受至深,但面對此等惡勢力本人實在不能辜息,沒有問題的編輯被人天天抗議,維基將會沒有安寧,希望維基社群的各位也能審慎考慮一個問題──是否因為要平息一些野蠻人在維基的撒野,就要斷送維基的中立呢?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5:29 (UTC)[回覆]
Wikipedia:爭論的解決。聲明,本人與黃先生絕無任何關係。-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13日 (四) 13:19 (UTC)[回覆]
簡單而言,伍先生喜愛就是未有好好學習維基格式的情況下,在任何討論中,加入一大串條理難明的文字,這樣不可能會有任何共識。我都己經提出替代方案,你要談BNO居歐權問題,英國國民(海外)條目絕對是好地方。你不斷的人身攻擊,而這裡的人竟然沒有怎處理,我己經感到很驚異。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3:16 (UTC)[回覆]
用戶抒畢己見,無事可辦,此請可結。請君抒見於己頁。—J.Wong 2011年1月13日 (四) 08:09 (UTC)

—在WP:VIP對封禁本人與Martinoei的要求之管理員回應

既然閣下如此不滿而如此下去,亦只會淪為爭議,建議求助於第三位管理員,由其再覆核是案,以及上列君所提之新論點、論據。—J.Wong 2011年1月10日 (一) 09:06 (UTC)

—在WP:VIP對封禁Crazy daisuke的要求之管理員回應

敬請盡快平息爭議-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13日 (四) 13:23 (UTC) }}[回覆]

有點,小弟認為Crazy Daisuke做法極度不當,那是他在HW用戶對話頁的舉動,我理由相信違反Wikipedia:騷擾方針。本人敬請管理員,先出手解決這問題,本人條目是否人身攻擊,己經無關要旨。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3:33 (UTC)[回覆]
同樣地,黃先生,你已經不是第一次扣別人帽子,繼「人身攻擊」之後又想誣告本人「騷擾」?請作出有關指控的同時也言明問題句語,閣下一而再、再而三地將別人留言隱屏企圖製造假象並誤導管理員,可能黃世澤先生從來都不知道溝通為何物,所以每次受到批評都只能理解為「別人對你人身攻擊」。也不明白為何一個時事評論員需要經常「教」維基的管理員去做事,事實上,本人只是質疑黃世澤的條目被黃先生扶植到如此滿有貼金味道,黃便強言別人人身攻擊,但這已被多位管理員所識破,並清楚各條目皆沒有黃所指的「攻擊」,重申,黃先生沒有特權要求移除有可靠來源的章節,只不過是你自己所不喜見到被如實記載,這並非編輯者須要考慮的,請勿阻礙編輯自由。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4:48 (UTC)[回覆]

恭錄Wikipedia:生者傳記

Wikipedia:生者傳記

如果對主角的批評和讚揚與主角所受到的關注有關,能從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中獲取,且倘若這段內容不會導致條目比重失調或出現偏袒,則應該表現出對主角的批評和讚揚;並應以中立和百科全書式的語調負責、謹慎地表達。須注意不能讓某個觀點佔據不合理的比重,應避免將少數觀點表達成多數觀點的印象。極少數人的觀點在條目中沒有容身之處。還應注重條目結構,以確保整體內容大致是中立的;特別地,子章節標題應能反映出主角所受關注的重要領域。

--Mewaqua 2011年1月13日 (四) 15:23 (UTC)[回覆]

  • 而在黃世澤條目由Crazy daisuke編輯的版本內,「「BNO與居歐權」事件」、「網絡爭議」兩章節佔去正文絕大部分篇幅,明顯不符合上述的「Wikipedia:生者傳記」方針。--Mewaqua 2011年1月13日 (四) 15:30 (UTC)

參見︰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 [3]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宣傳工具或者廣告場所。因此,維基百科不是:

  1. 說服他人或擁護某方的場所。條目當然可以客觀地描述某一主張的內容,但必須符合中性的觀點。如果您想就您的高見說服其他人,請創建您的個人網誌。
  2. 自我宣傳場所。您固然可以敘述自己所屬的機構,但請謹記您所寫條目都必須符合維基百科的標準。參見Wikipedia:不要介紹自我、Wikipedia:成為維基百科傳記的標準。
  3. 廣告。有關商業機構或產品的條目,應該以客觀、無偏見的筆調撰寫。所有內容必須可以經由外人查核,所以內部商業秘密、小規模公司都應該不能接受。商業機構網站的連結應該有足夠的代表性。維基百科並不會支援任何個別商業機構,或結立任何宣傳夥伴。
  • 黃世澤條目由Martinoei回退的版本內,即現行版本滿載太多似是廣告新聞稿的內容、很多來源亦無從可證,現在該條目宣傳更是佔去正文絕大部分篇幅,明顯不符合上述的「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方針。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5:39 (UTC)[回覆]
由主角自行出版的資料可以加到條目中,如果它:
  1. 沒有過度的自我宣揚;
  2. 不包括針對第三方的主張;
  3. 不包括與主題無直接關聯事件的主張;
  4. 來源內容的真實性未受到合理的質疑;
  5. 不是文章主要的來源。
  • 在「黃世澤」條目內的「簡歷」章節大致上(或絕大部分)沒有違反上述方針,沒有必要被Crazy daisuke幾乎全刪。--Mewaqua 2011年1月13日 (四) 15:44 (UTC)
  • 補充,其實「簡歷」章節的主要編輯者是User:Clithering,不是黃世澤本人,見[4]。--Mewaqua 2011年1月13日 (四) 15:51 (UTC)[回覆]

要說也真的說到口臭,打字也打累了,條目明顯出現過量宣傳,當中來源也成疑,真實性疑問更在條目討論頁詳細陳明了,一個電台節目做了不到幾集便被徹換、做大學兼教一個學期,學期完了還四處以此名號自居,以上種種都叫來源沒可疑?先生你居然認為此種條目品質沒有問題,好,我問你,為何比黃更知名的時事評論員不會像本條目般冗長?作為時事評論員必定會在這個那個節目中給予意見,這些評論員都沒有像黃世澤段「詳歷」其履歷,即使該個問題編輯不是出自黃世澤,但黃沒有改善條目品質,不能判斷該版本有過量宣傳內容,甚至將「改善廣告新聞稿字眼」的模板都給移除並回退條目,明顯可見此人有心扶植條目成為自己的宣傳平台,但對於「居歐權」又只容許網民「知道自己有極力爭取」,但又不讓網民知道黃的「爭取失敗」,根本就是隱惡揚善。更令人髮指的是,此人根本不屑與編輯者討論,並將編輯爭議強言是破壞、將別人對他的批評都看成是對他人身攻擊,抹黑編輯者的做法是很可恥的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6:50 (UTC)[回覆]

請Crazy Daisuke不要翻來覆去三幅被,維基百科不是讓你來做網絡判官的地方。以小弟得罪人之多,都沒有大量負面的資料出現於條目,因為維基百科確有一套原則,去進行生者傳記寫作,而不是去批鬥他人之用。現時別人己經引用了規章,那不是我引用,而是其他社群成員引用,你好應該收手。如果你收手的話,我可以之前其他投訴一概撤銷,你在Talk:黃世澤講那些話,全數存檔我亦不堅持要刪除,免得浪費大家時間,我亦不想我的朋友受到不必要的煩擾,大家都很忙。但如果你仍然打算按你自己意思,不理社群共識編輯我,或者其他人的條目,那只好我繼續按程序做,特別你騷擾HW,己經影響他搞慶祝維基百科十週年的活動,你有沒有顧念過其他社群中人?全社群要繞著你一個人而轉?在慶祝維基十週人的日子,我亦不會再覆Crazy Daisuke的長篇大論,實在不值得犧牲時間,做其他更值得做的事。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22:46 (UTC)[回覆]
冗長的討論不易令人理解,所以我只用一句總結:請把事件結束,平息風波,參考WP:爭論的解決有甚麼可做。我想說,我關於維基十周年的電郵一夜間可收到23個,你便知道十周年到底有那麼重要。我不希望在此事件運用本人之回退權,但如有需要者,我可以使用。-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14日 (五) 01:02 (UTC)[回覆]
警告黃世澤再一次誹謗本人強加「騷擾你的朋友」罪名,繆美詩小姐不是屬於你黃世澤一人,黃先生不是繆女的甚麼人,網民與她電郵交流黃無權阻止,如繆小姐有感受到電郵滋擾,只有她才有權利親自表達感受。另,我不知也不想知道HW「在忙甚麼大PROJECT」,只知道此人早前聯同黃先生對本人的誣告,以及誤導管理員是欠本人和網友一個公道,管理員亦已了解此人砌詞狡辯的不光明,他亦再無資格提出甚麼「被騷擾」,作為時事評論員居然可以這樣不公道,你認為憑你這種是非判斷還可以在哪個平台立足?我「講來講去都是這些」,蓋因黃先生一直沒有回應自己的問題,只一味說別人在抹黑自己、誹謗自己、人身攻擊自己,其實最不尊重維基方針的,是黃世澤,簡明就是這幾點,理應易明,倘有人還是「不理解」,可能是有人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欠佳,又或是負隅頑抗,明知自己沒有論據但又要將反對進行到底,企圖為這場爭議「拉布」,維基當然不是任何人做判官的地方,不過更加不是你黃世澤的宣傳花園,你的事跡有可靠來源又和公眾有關,絕不可能因為黃一人所不悅,不想自己IQEQ之欠佳暴露於人前而將有關他的報章及電台連結移除,誠如網友所說,生者傳記不是你的擋箭牌,黃有負面評價乃源於其言行修養等等,這不是編輯者的責任。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4日 (五) 01:19 (UTC)[回覆]

另外,相信HW君在此件事之後閣下不再有回退別人留言的特權,此人在慶祝維基十周年的同時你卻「洗太平地」、「粉飾太平」,風波明明源自閣下,但當自己誣告別人的陰謀不得要領,就擺出一個閃縮態度,企圖想置身事外,不負無風起浪的責任,這種所作所為是不公道,是不義的,請明白,維基走過十年,得來不易,但HW君的所作所為根本對維基就是傷害。crazy>d (留言) 2011年1月14日 (五) 01:30 (UTC)[回覆]

哈薩克汗國歷史要改,寫的太極端。牽扯人種,

問: 哈薩克大玉茲是蒙古人後裔嗎?請你們改改哈薩克部落歷史的內容,哈薩克大玉茲,中玉茲不是蒙古人後裔—Aks1314 (留言) 2011年1月7日 (五) 14:05 (UTC) 哈薩克汗國寫的再具體一點,不要牽扯人種,[回覆]

不好意思,這個內容我覺得還是移動到條目討論比較好。—Edouardlicn (留言) 2011年1月14日 (五) 01:42 (UTC)[回覆]

不靠譜的十周年紀念活動

WP:聚會上這些聚會,各位從他們的「詳細頁」也可以一窺真相,至少有4個有些我不客氣的說,是不靠譜且涉及假公濟私的。我反對由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給他們背書。建議至少在中文維基百科的頁面上予以撤銷,在十周年紀念網站上再議。--Zhxy 519(聯繫啊) 2011年1月11日 (二) 07:00 (UTC)[回覆]

有的用戶連一次編輯都沒有也來湊熱鬧……例如成都的組織者[5],至少我留言這時還沒有。 AlexHe34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9:35 (UTC)[回覆]
(+)同意,我們沒有必要藉助這些假活動來讓社群活動看起來「熱鬧紛呈」。雖然不一定非要有維基編輯(可以是維基讀者),但有一些活動未免太離譜了。--快龍此致編安 2011年1月11日 (二) 13:47 (UTC)[回覆]
  囧rz...,重慶的活動應該不是批判對象吧…… —NewSpeaks友愛部真理部 2011年1月12日 (三) 09:36 (UTC)[回覆]
最少有用戶頁吧...-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12日 (三) 10:19 (UTC)[回覆]
Newspeak你說呢?(奸笑)——行得正的人自然不會被批判了,放心。--Zhxy 519(聯繫啊) 2011年1月12日 (三) 11:04 (UTC)[回覆]

這個用不着那麼認真吧?只要不做出危害維基百科的事情就好。主辦人也許不願意露出真身。在大陸有情可原。--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5:34 (UTC)[回覆]

全體餵雞人過幾年以偉大的生物學家巴甫洛夫同志誕辰220周年為名去全聚德吃烤鴨如何?說罪無可逭過分了,但是中國看來還真不缺靈道的材料呢。--Zhxy 519(聯繫啊) 2011年1月12日 (三) 15:52 (UTC)[回覆]
蘋果樹的話倒是一番善意的提醒。 AlexHe34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6:08 (UTC)[回覆]
同意蘋果派的提醒,而Zhxy 519的意見可以參考的,但是我反對聚會是有否決的機制的,但是我都看過部分聚會會在私人地方舉行,加上從未有編輯記錄的維基人,Zhxy 519提出刪除這個頁面都是正常和為了維基人的安全,我都不建議維基人參與在在私人地方舉行,加上從未有編輯記錄的維基人舉行的聚會。—Railhk0512 (留言) 2011年1月14日 (五) 16:48 (UTC)[回覆]

澳門活動籌備

為慶祝維基十周年,澳門維基媒體協會已定於正日舉行聚餐,詳情請參閱慶祝活動頁面。本會另正籌備稍後到香港和廣州和當地維基人交流,詳情請參閱聚會頁面。--Whhalbert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7:25 (UTC)[回覆]

Sdee啊,Sdee。這幾月以來User:Cdip150User:建燁老是反對User:Sdee的新條目推薦,並且在Wikipedia:維基榮譽/授獎提名投票/維基內容獎/Sdee投了反對票,導致Sdee未能獲得維基內容獎,Sdee與Cdip150、建燁的關係肯定一落千丈了吧?不知道Sdee會不會出席這次澳門維基聚會?--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1:14 (UTC)[回覆]

我覺得大家還是應該成熟一點,不要把私人恩怨擴大到影響理智,請大家愛護維基百科,這是我們自己的家園。--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12日 (三) 15:30 (UTC)[回覆]

活動頁面已準備好。希望廣東朋友多多幫忙。--Whhalbert (留言) 2011年1月16日 (日) 13:56 (UTC)[回覆]

中國漢奸!?

Category:中國漢奸」這個分類很不適當,請問該歷史人物是否為漢奸該由哪位學者定義?或是大眾的一般認可?我認為這個分類實在沒有存在的必要。-TW-mmm333k (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20:12 (UTC)[回覆]

英語維基都有,但英文維基亦有標明,這可能不恰當地標籤個別人士,我建議需要這個警告字眼,以及將這分類一般化,不泛指中國,而指所有曾經出賣國家的人,例如維德孔·吉斯林或者汪精衛這類,在戰時背叛自己國家,投靠法西斯陣營的人物。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23:05 (UTC)[回覆]
支持保留。--玖巧仔留言 2011年1月8日 (六) 23:08 (UTC)[回覆]

建議更名為「Category:漢奸」,什麼叫中國漢奸?難道還有外國漢奸?--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0:10 (UTC)[回覆]

漢奸都有地域中心之嫌,叛國者這個中性詞語就成了。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7:48 (UTC)[回覆]

還有Category下面好像不能使用重定向,否則會出錯。不知道如何更名。--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0:12 (UTC)[回覆]

將分類中所有頁面修改為新的分類並把舊的分類提交快速刪除O4。-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9日 (日) 00:27 (UTC)[回覆]
如果用「叛國者」之類的標題或許還能接受,但是「漢奸」一詞實在有待商榷。如果該歷史人物並非純漢族血統,那要如何定義呢?像川島芳子雖在日本戰敗後遭「漢奸罪」起訴,但是她可是個滿族人呀!日本人要替他們復國,她的行為真的是叛國嗎?總之,中國近代史本就有很多有理說不清、欲斷卻更亂的史料,從不同角度可以得到不同答案,所以我認為不該有這種帶著強烈貶義的分類存在。-TW-mmm333k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08:17 (UTC)[回覆]
漢奸應該是特指漢族叛國者或者背叛漢民族的人吧,畢竟曾經在書籍中見到過荷奸(指荷蘭人)的說法。不過(+)支持更換分類為更中性的CAT:叛國者-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9日 (日) 09:15 (UTC)[回覆]
我同意應移動到漢奸(包括Category:現代漢奸等等),但不同意移動到叛國者。想深一層,叛國又有何中立?單是汪精衛是否叛國也可以讓史界爭執幾個世紀。我同意漢奸一詞本身並非中立,往往更是扣帽子的絕佳用詞,不過歷史上的確出現了這個名詞、這種分類,而百科是理應接收的。簡而言之,條目本身編寫不可只採所謂漢奸角度編寫(最近例子就有陳炯明廣州商團事變孫中山,這兩個人物均極有機會陷有漢奸的分類之中);但分類上可以採用。只要內文描述中立,分類本身不成問題。
又比如南京大屠殺南京事件,到底日軍戰爭罪行一分類是否中立?的而且確,世上是有觀點認為這不是大屠殺,更否認這是戰爭罪行,難道分類上又要避免使用?
我的想法是,要麼索性取消這個分類(亦即迴避中立問題,不過我認為這最多只會稍為減少爭議,實際未有觸及問題),要麼就轉成漢奸,但文章引用上要清晰指出何等來源稱之為漢奸,方可將之編入該分類,以免引起爭議(比如李澤楷居然編入了現代漢奸,但從未有來源);而條目編寫亦要中立。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3:47 (UTC)[回覆]
飯桶覺得應該指明來源,比如Category:被中華民國方面認定為漢奸的人士Category: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認定為漢奸的人士。侮辱李澤楷先生的言論,明顯違反WP:BLP,飯桶已經隱藏。Oneam哥哥做得對!--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4:33 (UTC)[回覆]
剛剛我曾打算撤銷所有現代漢奸的分類,但為免爭議,還是再看一下討論。
另外,其實漢奸與否,實在難以分類(包括以政權、立場、地域等等)。我的意見是,具主觀或爭議性的分類,宜先於條目詳細指出並論析,方可加上。這不限於是漢奸還是叛國,連烈士、國父這些都是一樣。
人文條目的「不中立分類」,或「不中立命名」,與百科無尤(例如絕不中立的歷史命名:早前的討論例子有香港/澳門是回歸還是主權移交),維基不應嘗試糾正之。這責任在讀者、老師及社會。只有不中立地使用這些分類或詞語才是百科的問題所在(如在有充足、可靠、多元的資料下,孫中山仍單以「國父」的來源及角度描述,並編入一個愛國者的分類(先假設有這分類吧);而軍閥則以「土匪」為主調,全部編入「漢奸」類別)。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5:57 (UTC)[回覆]
命名要考慮最常用名稱,但是分類可以使用定語讓這個分類歸屬於某個組織。--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1月9日 (日) 16:57 (UTC)[回覆]
英語維基百科,確是用Defectors。除非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像韓國政府一樣,有極為清晰明確,而且打擊政敵意圖不強的「漢奸」定義(大韓民國有個委員會編訂韓奸名冊,那有韓奸這分類,無話可說,那把政府韓奸名冊內的人掉到這個分類便是。),否則搞出來的結果就是吵翻天。因為連漢奸條目本身,都表明這是不清晰概念。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12:09 (UTC)[回覆]
在立場對立和種種政治因素的關係下,「漢奸」一詞變成了一種標籤,歷史人物可能會因為某個單一事件而被燙上這個烙印。我同意Martinoei所說的,並不是不能在維基百科指說誰是「漢奸」,而是在中國近代史中,「漢奸」的定義是極其爭議性和模糊的。
-TW-mmm333k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13:35 (UTC)[回覆]
其實這種分類,我覺得最好最好不要用......我明白兩位的意思,只不過若果將漢奸轉成叛國者,也算不上清晰明確很多(除非又有名冊吧,那就可以用飯桶哥哥的方法分類了),到頭來只是將濫用與扣帽子的問題轉到另一個分類之上。Oneam 01:00 AM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2:59 (UTC)[回覆]
叛國者至少有英文、日文和韓文維基的例子可資參考和跟循,像英語維基,defectors的子分類,包括在冷戰期間由東歐投奔西方人士,或由西歐投奔蘇聯陣營人士,加上分類含糊性警告,那就大大減低編輯戰的可能性。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7:49 (UTC)[回覆]
哥哥啊,打擊政敵意圖明確也沒有關係。因為我們已經把一切的罪,永遠地歸於那個貼標籤的組織。對於我們可敬的川島芳子先生,完全可以在她的條目裡面加上Category:被中華民國法院認定為漢奸的人士。--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5:55 (UTC)[回覆]
川島芳子是法院認定「漢奸」,如果有法源有判決,搞個「中華民國法院曾根據懲治漢奸條例判定為漢奸人士」的分類,把川島芳子列入其中沒問題。但像將「李澤楷」定為「漢奸」,沒有官式文書認定去指責人漢奸,我恐怕這不是違反生者傳記方針,便是令維基媒體基金會吃官司。避免編輯戰最佳做法,就是儘可能在明知引發爭議條目或分類,採用中性用字。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1日 (二) 07:46 (UTC)[回覆]

投入中文維基時間計算

若課程研究需要,要以量化來訂定「投入中文維基時間」,我想請教各位先進:巡查員平均巡查一條目的時間約為多久?平均編寫完成一條1000字小條目約為多少時間?--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04:49 (UTC)[回覆]

這題目完全因人而異,每個人的寫作習慣不同,參與的前中後期也可能有差異。Winertai兄要不要開一個線上問卷,或是找幾位巡查員訪談?--Jasonzhuocn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09:03 (UTC)[回覆]
個人巡查一條目需要數秒至數分鐘不等-HW (留言 - 貢獻) 維基百科十周年 2011年1月18日 (二) 09:06 (UTC)[回覆]
謝謝兩位的資料提供。因為最近很多大學課程需要「勞教義工」時數,我蠻想私下做勾稽與概略評估。--Winertai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10:17 (UTC)[回覆]

科學名人堂

《科學》雜誌登載了一個報告,分析了自達爾文以來的科學家的名聲度,並做了一個科學名人堂,不知道對維基百科的人物關注度方面有沒有什麼借鑑作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月14日 (五) 13:14 (UTC)[回覆]

  • 請留意「This first version of the Science Hall of Fame is a rough draft. There are classification errors, and many famous scientists are excluded at this point for technical reasons」,《科學》雜誌用來拋磚引玉,作學術探討是好事,但維基百科只能用來參考一下,社群內按不同學科,探討人物知名度的量度方式可以,但離實用相當遠。維基百科互動客棧可以開一些「研究所」,就編輯維基百科一些遇到的理念性、學術性問題作研究和探討,例如引用格式等等是可以。這東西該交給這類「研究所」大家討論一下先,把未成熟的東西拿出來,恐怕編輯戰打極打不完,維基本身對狂熱分子是很有吸引力,大家要想念著這點。Martinoei (留言) 2011年1月15日 (六) 05:27 (UTC)[回覆]
(+)支持相當值得參考,若有些較少聽聞的科學家若進入此榜內,當可成為符合關注度條件並可成為條目,當然若未入此榜,亦不能成為不符關注度之理由(亦即不可以此當成提刪條目之準則)。--吟遊詩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18日 (二) 11:00 (UTC)[回覆]

原片層體

我移動時按錯了,現在弄不回來.........條目名稱應為黃化葉綠體,請管理員協助。--靖天子~北伐抗戰軍統局/生物學提升計畫 2011年1月21日 (五) 11:41 (UTC)[回覆]

 完成,已經移動。--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21日 (五) 11:59 (UTC)[回覆]

維基百科歌曲

剛發現英文維基有一個這樣的頁面:en:Wikipedia:Songs about Wikipedia,裡面收錄了許多由維基人創作的關於維基百科的歌曲。我們要不要也建立一個Wikipedia:維基百科歌曲,寫幾首歌?--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14:32 (UTC)[回覆]

如果有人為維基百科寫了中文歌,找不到地方放,來尋求意見時,再來考慮要不要給他wikipedia的名字空間比較好。不必事先創一個可能空著佔空間的頁面。--Reke (留言) 2011年1月18日 (二) 16:50 (UTC)[回覆]

問:為什麼沒有【中國國家形象宣傳片】這詞條的擴充(自動轉入)?

問: 類似「國家形象宣傳片」「形象宣傳片」「中國形象宣傳片」都可以自動轉入到【中國國家形象宣傳片】啊!

Lwhy (留言) 2011年1月19日 (三) 06:27 (UTC)[回覆]

難道國家形象宣傳片/形象宣傳片都只能是中國的麼?--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1年1月19日 (三) 06:29 (UTC)[回覆]


尋求管理員決定

維基百科:申請成為管理員/Sysywjel#支持裡面,Symplectopedia發表與支持無關的反對意見,也並不是對於支持票的反駁。本人主張將其移動到反對或意見章節,但未獲得的Symplectopedia的贊同。為了避免形成編輯戰,我特此尋求管理員決定,是否應該將之移動。--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17:40 (UTC)[回覆]

已經解決,已經被管理員移動到頁面最下方。--蘋果派.留言 2011年1月25日 (二) 19:12 (UTC)[回覆]

請大家勸一勸User:Mosesofmason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1月27日 (四)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尋求支持解除User:Mosesofmason管理員權限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11年1月27日 (四) 12:01 (UTC)之前加入的。

可以要求別人的密碼嗎?

我看到有人好像在給密碼,小虎向虞海要求另一個用戶的密碼,這樣作沒問題嗎?--Toshihikone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10:41 (UTC)[回覆]

他們在合法使用傀儡,沒有問題(我當年申請User:HW帳戶也是由User:Liangent給我密碼並隨即自行更改)-HW留言 - 貢獻2011年1月27日 (四) 12:42 (UTC)[回覆]
為什麼傀儡還有合法用途,不太懂耶。 囧-TW-mmm333k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12:50 (UTC)[回覆]
傀儡可用作:簽名保護、測試維基百科功能(限於條目名字空間外)或社群認可的功能。-HW留言 - 貢獻2011年1月27日 (四) 12:52 (UTC)[回覆]
WP:傀儡#被容許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 -- 同舟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13:48 (UTC)[回覆]
當然有問題,虞海涉嫌創建我的暱稱來混淆視聽,要回密碼並沒有錯,可是還是有問題,是虞海的問題!-- 小虎 Tiger 2011年1月27日 (四) 13:55 (UTC)[回覆]

Mosesofmason的行為是否違反WP:WHEEL

--UAL55 (留言) 2011年1月29日 (六) 04:17 (UTC)[回覆]

似乎不。--達師198336 2011年1月29日 (六) 07:54 (UTC)[回覆]

次方

近來我發現維基百科上有這個條目,卻沒有次方Pelt of Rock. (留言) 2011年1月29日 (六) 00:18 (UTC)[回覆]

(:)回應感謝,已把上方留言劃掉。Pelt of Rock. (留言) 2011年1月29日 (六) 14:34 (UTC)[回覆]

對於百度百科之侵權

近期Rivalry (留言) 反映:

在百度看到這個羅傑·費德勒簡介 ,看來該條目登上優良之後,又被直接貼過去,變成他們的文庫了... 所以除了到這裡維基百科:百度百科對維基百科的侵權,更新被抄襲的列表外,就沒有其他辦法了嗎?

敝人屬於行動派,面對同為百科性質的「友站」,應當去研究而不是排斥,因此敝人有去百度註冊,後來發現百度有貫徹條目分級制度,級數高的條目需要有一定級數的註冊戶才能編輯,所以若有空閒會去試著去提升級數,希望讓這些侵犯維基百科的條目能夠「回退」或者「改善」,畢竟百度在中國大陸擁有極高的佔有率,與其當成是知識的傳播放任不管或者見簿公堂,倒不如有些其他積極的反製作為,希望除了混入「狼群」中,也希望大家能研議出別的作法出來。--吟遊詩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29日 (六) 18:08 (UTC)[回覆]

到百度百科的投訴點投訴侵權必然不會被通過;同樣刪除Copy內容亦會以「編輯前後詞條質量無變化或降低」拒絕通過。但在其他地方修改一下,同補充參考連接可以通過的。(不知如此可否?)
羅傑·費德勒簡介是文庫,即使發布者也無法撤回,這個估計只能「嚴正抗議」了。--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留言) 2011年1月29日 (六) 18:46 (UTC)[回覆]
對於百度百科,請先認識一下自由版權,可以從自由軟體開始認識,再看一下條目百度百科#存在問題,如果這些你早已知悉,我應會明白我跟著所說。我並不認為中國大陸會是一個永遠沒有法度或不守法的世界,對照 VeryCD ,百度百科的未來可以預見,不是自然死亡,就是「轉型」,只要它的內容是真正的自由,多一個自由的百科全書只是自由社群的壯大。而現在的百度百科,最少我不會認為它是維基百科的「友站」。
反制方法不是沒有,不過比較邪惡,我不打算在這裡公開。而且反制了它會怎樣?百度百科中都應該也有真的為知識出付出過心血的人,如果反製成功的話,對他們未必是好事。
--LungZeno(talk) 2011年1月29日 (六) 23:22 (UTC)[回覆]

該模板顯示不正常,請求修復並同時補正模板說明。

如說明文檔給出:

officerTitle= 官衔(默认为“区长”) | officer = 首长/区长名字 | officerTitle= 官衔2 | officer = 首长名字2

但實際上只能顯示「官銜2」

--鐵鐵的火大了(20.00000000000 words) (留言) 2011年1月29日 (六) 18:29 (UTC)[回覆]

說明文檔有問題。已解決。--達師198336 2011年1月30日 (日) 08:03 (UTC)[回覆]

徵求巡查員

Special:Newpages/hidepatrolled嚴重積壓,在此徵求巡查員協助,平常「日日清」(日日把未巡查頁面清至0)的我現因十周年之事務暫時離開巡查隊列,在此希望各位幫忙,以便使質數不良的條目刪除、修改或掛維護模板。-HW (留言 - 貢獻) 香港維基侵權案 2011年1月11日 (二) 14:22 (UTC)[回覆]

徵求友善對待新手、照顧新條目的巡查員。--Jasonzhuocn (留言) 2011年1月13日 (四) 10:00 (UTC)[回覆]

與其狂點[標記此頁面為已巡查],還不如審慎巡察。--吟遊詩人~安可 留言請按此  2011年1月18日 (二) 11:05 (UTC)[回覆]

台中聚會

台灣維基人冬季聚會暨維基百科十周年活動在嘉義舉辦,圓滿結束(我拍了一些照片,而眼鏡虎則在嘉義公園和勞工育樂中心各拍了一次大合照,等他上傳)。這次聚會,陳力、魔設、Jason、眼鏡虎、KJ都出席了,對我來說真是像很久沒開的同學會一樣。既然這次在嘉義非常成功非常愉快,接下來應該來個遍地開花,安可已經開了一個台中聚會的頁面,請大家一起討論吧!--mingwangx (talk) 2011年1月30日 (日) 17:4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