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避免地域中心/存檔2

用語方面--海峽兩岸政治--「只有中華民國公民方可參與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這句話不符合政治現實 根據中華民國國籍法,蒙古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甚至部分緬甸公民都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這點至少是有爭議的。 因此,這句話應該改成」只有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設有戶籍的中華民國公民方可參與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Weijizhongguoren (留言) 2012年1月13日 (五) 13:59 (UTC)

有關中國和台灣的分類問題

維基百科上的不少分類(category)都是使用「中國XX」和「香港XX」、「台灣XX」進行並列,這是否違背了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方針中有關海峽兩岸政治的相關內容:

對於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上,如奧林匹克運動會,應該使用其大會正式名稱。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上,應該使用「中華台北隊」,用以代替「台灣隊」、「中華隊」或「中華民國隊」。當需要用以和台灣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時,應使用「中國大陸」一詞。此外,雖然香港及澳門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但通常不被視為中國大陸的一部份。

我的意見是:在分類中使用「中國」和「台灣」、「香港」分類,無形中製造出「中國」和「台灣」、「香港」為平行的立場,這是不符合維基百科一直以來在政治上中立的原則的。如果維基百科認為中國和台灣、香港都是平行的,那麼是否照顧到了中國大陸人民的觀點和立場呢?是否等於在實質上支持台灣和中國是分離的呢?希望大家討論。—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2:49 (UTC)

此外先對那些說「搞政治」的人解釋一下:我提出討論的目的在於化解政治上的不中立,而不是以此達到政治上的目的。維基百科應當是尊重現實、反映現實而不是干預現實、表達自我觀點。既然現實中兩岸問題上兩種觀點並存,那麼維基百科的分類也應該反映這個現實。—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2:56 (UTC)


另外一個問題: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方針中主要強調的是「中文百科並不應該以中國或中國大陸的觀點為中心」,論述詳細,規定明晰,而在是否該以台灣或香港的觀點為中心則幾乎沒有提到。考慮到現在的編輯者和瀏覽量都是以台灣為首,香港也占了客觀的一部分,是否也應該詳細地描述一下如何避免以台灣或香港的觀點為中心的錯誤呢?—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2:52 (UTC)

中文維基百科當然也不應該以台灣或香港的觀點為中心。-哆啦A夢17296184162012年10月24日 (三) 13:01 (UTC)
那麼請問你對上面的分類問題是作何看法呢?—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3:04 (UTC)
「維基百科把中華民國視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相同,意即雙方是對等而不互相隸屬的政治實體;但為保持中立,對於此二者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維基百科的立場是保持沉默,不對任何一方表示支持或反對。」這裡的「現實」不著眼於觀點,因為著眼於觀點就難以兼顧,而是以政治權力行使的實際狀況。--Reke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3:21 (UTC)
也就是說,維基百科默認「中華民國」等於「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等於「中國」?如果不是的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的關係並不能套到中國和台灣的關係上。—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3:31 (UTC)
在非政治的範疇維基可接受台灣當作中華民國治權所及範圍的代稱。--Reke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3:44 (UTC)
那麼台灣是否屬於中國?—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3:45 (UTC)
另外,「維基可接受」這種模糊的說法不適用於討論這種細微程度很高的議題。—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3:48 (UTC)
另:方針中的「 當需要用以和台灣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時,應使用「中國大陸」一詞 」,不知你如何看待這個說法?—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3:49 (UTC)
這算陷阱題嗎?維基的立場就是不在此表態,不說它屬於、也不說它不屬於。而以現實來論就是中國政府的統治權是未及於台灣。如果你很堅持,那你可以把與政治無關的範疇分類改成「中國大陸XX」取代「中國XX」,「中國大陸」與「台灣」在一國的觀點中同屬地區可以對等,在兩國的觀點中也可以屬於兩個國家的代稱而對等。--Reke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3:53 (UTC)
這不是陷阱題,算是蘇格拉底的「精神助產法」吧,現在我們的觀點一致了。—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3:57 (UTC)
不見得有Category:北京經濟Category:重慶教育之類分類的存在就「無形中製造出『中國 』和『北京』、『重慶』為平行的立場」。--Mewaqua 2012年10月24日 (三) 13:27 (UTC)
你誤解了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中國和台灣作為同級的分類。如果「北京經濟」和「中國經濟」成了同級的分類,我也會認為這造就了北京和中國平行的立場。—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3:31 (UTC)
那麼,討論焦點不在於分類名稱本身,而應該是地區XX分類納入母地區XX分類的準則,這也可避免要直接修改大量條目去改變分類的問題。--Mewaqua 2012年10月24日 (三) 13:39 (UTC)
我的討論焦點在分類名稱上,如果你要將它轉移到分類準則上也可以:台灣條目是否只能歸於台灣分類而不能歸於中國分類呢?最本質的,「台灣XX」這個分類頁面本身是否應該歸於「中國XX」分類? 這是否說明維基百科認為台灣相關的都不屬於中國?歸根結底問題還是用中國和台灣作為同級並列,造成割裂台灣和中國並列的立場。—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3:42 (UTC)
個人觀點認為應該是要一對一就分類內容來討論,而不是廣泛的直接說「台灣xx」歸屬於「中國xx」這觀點。而以個人認為台灣是獨立政權的觀點來看,「台灣xx」並不歸屬於「中國xx」或者「中國大陸xx」,但是「中華民國xx」在一部份可以歸屬「中國xx」。--KOKUYO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5:03 (UTC)
個人觀點並不能超越維基的方針。無論台灣屬於中國還是台灣不屬於中國,都是一種政治描述,這也是台灣不應該和中國並列的原因。—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5:07 (UTC)
個人觀點是就本人想法而論,而且以我的觀點來看並沒有違背避免地域中心的內容,同時還是要講真的要改請一個一個討論各分類定位。以絕大多數觀點來看中國主要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使用,但由於「中華民國」政府現在仍然是個政治實體、且在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將其也列入「中國」分類中。但另一個問題是地理區劃是很難完全與政治分割的,在分類「英國」其所統治的領土分類就是「英國地理」,同理分類「中華人民共國」其所實際統治的領土分類為「中國大陸」,或者說在地理意義上的「中國」分類;但是另一方面「中華民國」其所實際統治的領土分類為「台灣」,但是在說「中國大陸」地理這分類是否有包括「台灣」這分類我們抱持並列的態度,那們咱認為地理意義上的「中國」分類應該與「台灣」並列。--KOKUYO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5:41 (UTC)
也就是說你認為你的觀點代表了中文世界的大部分?那麼你怎麼看待中國大陸人大部分持有「台灣屬於中國」觀點和方針中「當需要用以和台灣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時,應使用「中國大陸」一詞」的這一句?—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5:46 (UTC)
現在方針中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並列,「中國大陸」和「台灣」並列,你認為方針是否應該改變?應該改為什麼?—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5:48 (UTC)
所以咱才說我講的是個人觀點,或者說這裡每個人討論時也不過是以個人觀點加以詮釋之,要完全中立並兼顧各方立場我是覺得不可能的。此外我覺得閣下的比較無法比擬,咱認為避免地域中心主要是用於條目內容之中,對於分類並無法完全套用之。畢竟分類是指一個名詞與一個名詞的歸屬關係,在各方都對於歸屬有自己解釋的話我想以任何想法判定誰規屬誰都是很難中立的。附註:我對於中國大陸人的觀點保持尊重態度,因為事實上中國大陸的確表示台灣是他們的,但是我也要說現在在台灣中國政府仍然管不著。--KOKUYO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6:14 (UTC)
我認為現在方針並沒有問題,問題在於分類使用時中國這個詞過於廣泛哪裡都能夠套用(中國可以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指中國大陸,中華民國過去也統治過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台灣屬於中國的等等),但套用哪裡都有反對聲音出現。但以我的觀點來看,中國仍然多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是其管理中國大陸,至於是否包括台灣只能說有各方說法而無法判定。--KOKUYO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6:14 (UTC)
所以說應該用中國大陸而不是中國來和台灣做對應。你可能混淆了維基人的觀點和實際上的「觀點」一詞。我們討論的是中文世界中觀點的分立,而不是要求維基人就自己在政治上的見解發表觀點。這裡討論的「觀點」是關於中文世界中各方觀點在維基如何體現的「觀點」,而不是維基人的個人政見如何在維基內體現的問題。正因為「台灣和中國的關係」很微妙,所以用大部分人(不是指維基人)認同的「台灣不屬於中國大陸」來進行替代。—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7:17 (UTC)
但是這不代表就必須將「台灣xx」列入「中國xx」內,至少這在做法在會演變成有爭議的操作;換句話講也有人會認為台灣是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問題並沒有因而解決。而如果是照Reke所說更改名稱的話,在將「中國xx」改名為「中國大陸xx」後,實際上剩下的「中國xx」應該也很難又包含「台灣xx」的內容。如果真的要改,就應該是一個個將「中國xx」和「台灣xx」提出並審視內容後進行更動。--KOKUYO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8:18 (UTC)
中國不是只中華人民共和國。烏拉跨氪 2012年10月24日 (三) 18:22 (UTC)
從 來看很多子分頁所指的「中國xx」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xx」,且正因為中國意思很多所以更要一個個討論比較,而不是說依照某中規則改名或者將某分類直接移到其他分類底下即可。--KOKUYO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8:29 (UTC)
那就討論移動吧。烏拉跨氪 2012年10月24日 (三) 18:38 (UTC)
我的觀點是將非政治的時候的中國XX的分類全部改為中國大陸XX的分類和台灣XX的分類並列,中國分類沒必要存在,因為中國這個概念比較適合模糊的表達,不適合精確的分類。—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8:30 (UTC)
但要注意,這些分類的上一級往往都是「各國XX」。烏拉跨氪 2012年10月24日 (三) 18:38 (UTC)
而且一來是「中國大陸xx」有時候會顯得過於攏長、二是非政治這個範圍很難界定。不慣以此想法來講,我認為如「中國大陸經濟」可以包含「中華民國經濟」,但是仍不該包含「台灣經濟」。--KOKUYO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8:43 (UTC)
既然「台灣XX」能夠放在「各國XX」下面,「中國大陸XX」也可以。如果沒有的話,也不用改動(沒有並列)。—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8:45 (UTC)
如果這樣的話,那上面在爭什麼呢。台灣和中國大陸可是地理概念。烏拉跨氪 2012年10月24日 (三) 18:52 (UTC)
如果要認真討論起「各國XX」恐怕又要開一個討論串了。我認為「各國XX」也不過是某個維基人的創造罷了,其實很多時候根本沒必要存在,如果不是「各國坦克」的話,難道還有「火星坦克」、「南極坦克」嗎?直接把每個國家的坦克分類放在「坦克」這個大類裡面就好了。—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8:57 (UTC)
  囧rz...,這個問題您最好再考慮一下。烏拉跨氪 2012年10月24日 (三) 19:06 (UTC)
但這裡不是討論「各國XX」分類的問題。—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9:10 (UTC)
中國是個模糊概念,既包含了國家的概念又包含了地域的概念。而其下台灣與中國大陸對應,是地理概念。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應,是國家概念。中國與後面這四個概念不是平行的。不可能說因為會有爭議就把這5個概念都混淆在一起:在以國家為概念的分類中出現中國大陸、台灣。烏拉跨氪 2012年10月24日 (三) 19:20 (UTC)
那麼就還是應該檢討一下包含「台灣XX」的那些「各國XX」分類,至少把它們改成「各地XX」或「各國家或地區XX」,否則台灣就不應該出現在這樣的分類中。如果某個「各國XX」包含的是「中華民國XX」而不是「台灣XX」,那麼也不在我們討論的範圍之內了。—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20:11 (UTC)
另外我堅持我的看法,很多時候強行分出一個「各國XX」是沒有意義的,直接將各個國家、地區的分類放在一起就行了。—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20:14 (UTC)
「各國xx」的存在是因為還有不用國家的分法。例如「運動員」有分國家(地區)不分運動種類的「各國運動員」,下分美國運動員、英國運動員;也有分種類而不分國家的「各項運動選手」,下分水上運動選手、田徑運動選手。如果你把「各國XX」取消,多如牛毛的國家分類會讓「運動隊」這個分類不夠清晰。
你上述舉例中的「各國坦克」也是,雖然不會有「火星坦克」,但可能有「各種戰術坦克」、「各年代坦克」等等分類法。「各國」是以此概念與其他分類並列。--Reke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20:47 (UTC)
那麼「各國」這個字就應該斟酌,改成「各國家或地區」。—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21:05 (UTC)
這樣現實中無「國」之權力的「地區」也可以爭取放在此一分類裡嗎?四川可不可以爭取不放在「中國大陸」下而直接與台灣並列,因為四川也可以是個「地區」。其實有句話我很想說:裝傻是好事,不然中文維基百科會變成最動輒得咎的百科。我們都承認台灣目前無論承認與否,本地最高等級的政府行的是一國中央政府之事,在無政治意涵的分類中就把這個「國」視為「實際可行使國家權力的地區」即可,如果怕誤會,就註記在中立方針裡做為宣告,這樣比起一口氣都所有分類容易多了。這裡既然非台灣維基百科,我們也不是很希望為了在世界上極少數特殊情況的一塊地方,攪得整個百科的用語都偏離日常生活,本來沒意識到政治問題的,反而都意識到了。--Reke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21:37 (UTC)
四川不可以,因為即便是地理上,四川也是中國大陸的一部分。維基百科用「中國大陸」和「台灣」對比本來就是要淡化政治,但既然這樣維基百科就不應該有一個這麼政治的「按國家分類」的方式。這個政治上的問題是要把與政治無關的事物「按國家分類」而造成的。要我來說,把「美國坦克」、「中國大陸坦克」、「台灣坦克」和「各年代坦克」放在一起也不會有什麼問題。—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21:45 (UTC)
我覺得問題有點大了……為了兩個地區中立性讓一大堆人查詢分類不便,這不算是好的辦法吧。--KOKUYO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21:53 (UTC)
我不覺得刪掉「各國XX」這一層會有什麼問題,少了一層反而更方便查詢。或者把各國改成各地。—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21:59 (UTC)
分類:各國運動員底下有153個子分類,移掉這一層之後其他非國籍分法的在分類:運動員下就難找了。改成「各地」也有問題,就是「地」並不明確,下一層未必要以國來分,也可以以城市來分,造成問題。--Reke留言2012年10月25日 (四) 03:30 (UTC)
@KOKUYO,「中國大陸XX」不用包含「台灣XX」,而是與之並列。另外,只要「委內瑞拉XX」、「羅馬尼亞XX」,「阿拉伯聯合酋長國XXX」存在,「中國大陸XX」就不會顯得太冗長。—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4日 (三) 18:49 (UTC)
我是來闡述觀點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應中華民國,中國大陸對應台灣。這兩個政治實體任意一個都不能代表中國。在分類中使用中國來代表中國大陸實際上是一種不中立的行為。雖然日常用語中經常如此表達,台灣實際上因該和台北,新北,台中,台南,高雄平級,也就是和北京,上海,廣東平級。詳見台灣省,中華民國的一個一級行政區劃。但又因為其已虛級化,所以類似基隆,新竹分類上歸中華民國的分類也不是不可以。在分類中使用台灣是非常不正式也具有爭議,應避免使用。--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0月24日 (三) 17:01 (UTC)
說白了就是大多數情況下取消中國xxx的分類,而改之以中國大陸xxx的分類(同時把台灣xxx的分類與中國大陸xxx並列),應該就可以了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5日 (四) 01:28 (UTC)
現在Snorri可能還要去動到「各國xxx」這一層級,也就是現有的「中國xxx」與「台灣xxx」的上一級,影響有點大。--Reke留言2012年10月25日 (四) 03:30 (UTC)
如果上一層級不是國,那當然可以。如果上一層級是國,這樣改就很奇怪了。烏拉跨氪 2012年10月25日 (四) 05:28 (UTC)
在這裡說一下。如果像是各國運動員,各國外交官,各國國家足球隊這樣的條目,就應該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如果是各國寺廟、各國旅遊景點的話,就應該改成各國家或地區寺廟、各國家或地區旅遊景點。現在的不涉及政治的區隔方式都是「國家或地區」,而且習慣上都是中國大陸、台灣、港澳,這是現實中的解決辦法。—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5日 (四) 05:38 (UTC)
你真的覺得「各國家或地區寺廟」可以讀得通順嗎?而且「地區」的曖昧不明性仍無法解決。我建議,直接在NPOV中加上一條「為了方便與精簡,分類中的『國』一概做為『實際能行使一國家中央政府之權力的政治實體』的簡化稱呼」然後做個聲明模板,內文是「本分類的國指『實際能行使一國家中央政府之權力的政治實體』,詳情請參閱NPOV方針」替大部分的「各國xx」分類掛上即可。如此可以簡化最多的問題,不需要去大量修改目前已掛上的分類。只要修改方針,以及「各國xx」這種大類別--Reke留言2012年10月25日 (四) 06:36 (UTC)
各國家或地區寺廟我覺得沒有什麼問題,如果自行對「國」來定義的話才是有原創研究的嫌疑。至於曖昧性則已經說了,現行的分劃「國家和地區」的方法已經很統一了,不會有什麼嚴重的曖昧不明處。如果實在要將「各國」明確為政治實體的話,烏拉兄可能又要說大陸和台灣是地域概念,不應放入了。—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5日 (四) 11:25 (UTC)
「地區」的曖昧性在於只有兩岸三地可能需要被視為與「國」同等級的「地區」,然而「地區」這個詞並不是只指涉這種「有國之實,而在觀點上未必有國之名」的地區,也可以指涉比國更大的範圍或更小的範圍,此時這些「地區」能否因此而列入這樣的分類下?不行,則名實不符;可以,則打亂原本分出此大項的用意。我想維基的編輯體例本身是不需受原創研究束縛的,以模板說明分類的體例毋需顧慮這件事。--Reke留言2012年10月25日 (四) 12:02 (UTC)
這樣可能需要一次投票來決定了。—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5日 (四) 12:37 (UTC)
沒有必要強調曖昧性帶來的問題吧,「國家和地區」應該算一個術語而非兩個詞並列了,事先約定好就OK。順帶一提,殖民地也應該按照地區處理的。 --達師218372 2012年10月25日 (四) 15:21 (UTC)
不要相信「默契」,因為永遠會有新人或沒來討論的人,而心中有所堅持者會打破規矩。而且不要以為這不太可能發生,想想如果有人以「西藏」本身也是一個地區為由,執意把「西藏xx」移到跟「中國大陸xx」平行的話,要怎麼處置。
很明顯,西藏與台灣或香港情況不同的地方是,他們的政府未具有台灣實質上具國家主權的現實,也沒有香港政府因「一國兩制」而具有不同於中國其他地方政府的權力,儘管維基百科應該也是對西藏獨立問題保持沉默的中立,但依據現實則不宜。這在使用「國家和地區」的分類中極易受到挑戰,所以還不如用簡單直覺且不拗口的「各國XX」,但是用模板說明維基百科體例上認定「各國」的依據。有了明文,處理這種爭議也才理直氣壯。--Reke留言2012年10月26日 (五) 04:04 (UTC)
如果是一定要用各國的話,就不應該用「台灣」,因為「台灣」不是國家,「中華民國」才是國家。「中國」指的是一個國家還是兩個國家也有爭議,所以要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在地域上面,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都依法宣稱其領土包括中國大陸和台灣,所以地處中國大陸和台灣的非政治項目都應該加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的標籤。但這又會造成問題,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不認為中華民國在1949年後繼續存在,而是認為其為1911至1949年的歷史時期,同時中華民國也不認為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係,這樣又會導致不中立的問題。我認為與其用模板說明維基百科上認定各國的依據,不如用模板說明「國家和地區」認定的依據,以各政權實際有效管轄範圍劃分(也是現在實際中通用的處理方式)。—Snorri留言2012年10月27日 (六) 13:53 (UTC)

我突然想到了,用「全球各地xx」或「世界各地XX」如何?因為「各國家和地區xx」真的太不符合平日話語習慣了。「全球各地xx」或「世界各地XX」底下很明顯只有兩種情況:一是加上一層「洲」例如「亞洲xx」,底下直接分「中國大陸XX」「台灣XX」及「oo國xx」;二是不加一層洲,直接「中國大陸XX」「台灣XX」及「oo國XX」。這樣子沒有國也沒有地區,而省縣市明顯在上有一級的情況下不可能直接放在「世界」底下,問題就解決了,也不必模板。而且平日我們看「全球新聞」什麼的,都是會理解為「各國或國際」的新聞,很符合一般用語習性。--Reke留言2012年10月27日 (六) 17:21 (UTC)

各大洲如何劃分有共識嗎?比如土耳其歸屬歐洲還是亞洲?加勒比海分在哪兒? --達師218372 2012年10月31日 (三) 09:48 (UTC)
可以都放,這比起兩岸來說是小問題了,再者上面也說了,洲這一層不是很必要出現。--Reke留言2012年11月2日 (五) 05:39 (UTC)
隔壁條目探討也在爭論這個的說.............ltdccba--Jason--Lin-> 2012年11月2日 (五) 06:11 (UTC)

就此將維基百科中有關兩岸名稱紛爭一次定位解決

目前談論中華民國或台灣之相關條目,都能自由編輯尚無封編情事,但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大陸相關條目即有爭議!甚而封編;因有各自支持者。中華民國或台灣編者論對岸多能以(國家)示之,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大陸編者論對方多有(貶視)之情,維基百科編輯本應跳脫意識形態才對,觀(中華民國)條目在維基可一貫敘之,在百度則民卅八年後即亡國,做為一世界性百科辭典,立判公平公正與合理性。故小弟建議秉除~政治干擾、意識形態,以【合理對等】狀況下明確規範兩岸名稱用語,從此不再你爭我辯,以和為貴!唯此規範為【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敘述時】適用,餘條目則參考,對照如下:【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屬國名,【中華民國(台灣)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屬國名含地名,【台灣對大陸】屬地名,【北京政權(府)對台灣(北)政權(府)】屬政權。旨在不要國名對地區等不對稱敘述,如【中華民國對大陸】或【台灣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爾等莫再以國際多數或少數承認對方為主權國家挑毛病,大家都心知肚明,若非中國阻擋,中華民國也是聯合國一員,或以因此產生相關組織變通名稱【中華台北】拿此論述,那是不倫不類!【中華民國(台灣)】一詞在中華民國相關政府組織網頁或證件有標示,乃因國際接軌有(中英對照)加速宣導用,等同中華民國公文書論對岸均以【中國(大陸)或大陸】般,唯我們現討論是【中文維基】,華人都知台灣即中華民國,大陸即中國,故也不必再此爭論。本項若無異議或得共識,請管理員移至消岐義遵循之。陳錦全留言2012年10月27日 (六) 10:24 (UTC)

(+)支持:秉除政治干擾、意識形態,以【合理對等】狀況下,明確規範【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敘述時】兩岸名稱用語,避免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大陸相關條目又有爭議,從此不再你爭我辯,以和為貴!甚而封編,名稱紛爭一次定位解決。陳錦全留言2012年10月27日 (六) 14:22 (UTC)
(!)意見從閣下使用繁體字來看,閣下應是台灣人吧。個人觀點如下:
  1. 「中華民國或台灣編者論對岸多能以(國家)示之,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大陸編者論對方多有(貶視)之情。」非也。君不聞前些日子一位「反共愛國人士」在維基百科上肆稱「中華民國大陸淪陷區」之情狀?
  2.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如歷史條目,若論「中國抗日戰爭」,此「中國」定指中華民國,當時尚無中華人民共和國!又因部分民國人不樂意「台灣」之稱,故而在涉及政治條目中,還是稱呼全稱較好。
  3. 再談歷史條目。考自日本以馬關條約割讓台灣以來,台灣主權便屬日本,民國成立後仍不變,直至二戰結束。因此,在二戰結束前,「台灣」一詞並不可指「中華民國」!
  4. 台灣本一島,目前之世界,無任何國家以「台灣」為國號。而民國現今之實際統治除台灣本島外,尚有金門、馬祖、澎湖、東沙等地,屬「台灣」否?
  5. 「中國(大陸)」?何不直接以「中國大陸」稱之?且此也非任一政權名號,代指共和國似不恰當,僅能用作非政治用途對比。
  6. 台灣對「大陸」?世界上有如此多的大陸,究竟對哪一個大陸?
  7. 北京對「台灣」?「台北」?
(~)補充我還沒見過有人自己給自己投支持票的……——L_TruthSon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固有領土|留言 | 貢獻2012年10月27日 (六) 14:31 (UTC)
(:)回應我是生長在台灣,論此,我以維基百科精神談論,以往(我受教育)也說大陸非國家,但我改了,格局太小,不夠客觀,反倒(你能不受你教育)觀念,改以客觀論否?
  1. 上說有人稱「中華民國大陸淪陷區」之情狀?就好像大陸說台灣是逃亡政權,都是(國共教育)不客觀,可改。
  2. 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已修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3. 你指(考自日本以馬關條約割讓台灣以來,台灣主權便屬日本,民國成立後仍不變,直至二戰結束。因此,在二戰結束前,「台灣」一詞並不可指「中華民國」)!回~此在(維基中華民國條目之消歧義)中已明述(中華民國本文講述1912年在中國大陸立國,目前實際管轄領土為臺澎金馬的民主共和國)情狀吻合,請注意最後指【民主共和國】是一國家。
  4. 上稱台灣本一島,目前之世界,無任何國家以「台灣」為國號。回~我對照非都國號,勿混淆!同理無任何國家以「大陸」為國號。:【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屬國名,【中華民國(台灣)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屬國名含地名,【台灣對大陸】屬地名,【北京政權(府)對台灣(北)政權(府)】屬政權。旨在不要國名對地區等不對稱敘述,如【中華民國對大陸】或【台灣對中華人民共和國】~
  5. 上指「中國(大陸)」?何不直接以「中國大陸」稱之?且此也非任一政權名號,代指共和國似不恰當,僅能用非政治用途對比,台灣對「大陸」?世界上有如此多的大陸,究竟對哪一個大陸?我回~此為屬(國名含地名稱謂),請注意這是(中文維基),華人不會不知大陸同指中國,()與否不實質影響。
  6. 另指釣魚台自古以來就是中國。實際上那時並無中國一詞,難道在這世代要細寫從那朝代,其實也可!這是一個氾稱常識。
  7. 我是維基生手,提問可否自投票不知?但我知自撰條目之編者,是有投票權。我是替兩岸編者對兩岸名稱對述找一可長可久方案,老是這吵不好,兩岸現不都在談和交流嗎?台灣對大陸都當國家無議,你們幹嘛鑽在死胡同裡,心胸放開點。陳錦全留言2012年10月27日 (六) 16:29 (UTC)
  1. 圍觀後我再行發表意見...........ltdccba--Jason--Lin-> 2012年10月28日 (日) 05:15 (UTC)
(:)回應:閣下可能誤會了。我想說的是,在1912~1949這段時間內的中華民國,更像是一個歷史時期。所以對於現在的中華民國,才需要以「(台灣)」別之。然而共和國自1949年成立以來,管轄範圍未有多大改變,故不需加「(大陸)」別之。——L_TruthSon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固有領土|留言 | 貢獻2012年10月28日 (日) 06:32 (UTC)

「一次性解決」未免天真了些吧....--Numenor留言2012年10月28日 (日) 06:39 (UTC)

個人感覺,必須取得社群共識才好下定論...........因此將無限期圍觀........ltdccba--Jason--Lin-> 2012年10月28日 (日) 09:01 (UTC)
(:)回應:這是誰的發言?????算了先回答好了:最好還是加註台灣會比較好,避免讀者被誤導至中國大陸歷史上的「中華民國」

至於中國大陸呢,那邊普遍稱呼中國大陸為「大陸」並區分「香港」、「澳門」、「台灣」(大陸官方的自嗨...不管),讀者普遍來自大中華地區,而維基用這類詞彙已經很久了(編輯戰常發地點除外),在政權+政治上就應該以【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地理上就應該用【台灣對中國大陸】,至於【台北當局對北京當局】有點雙方色彩,所以這個就不要用了,純屬本人見解...我很困了要去休息了.........ltdccba--Jason--Lin-> 2012年10月28日 (日) 18:58 (UTC)

(:)回應請注意此討論為規範為【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敘述時】名稱對照適用,避免有國名對地區等不對稱敘述。
  1. 屬國名【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屬政權改為【台北當局對北京當局】應較獲共識。
  2. 另常見如【台灣對中國大陸】,【中華民國對大陸】,及核武篇【中華民國(台灣)對中國】等爭議不斷~,此為中文維基,誰不知意指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國(地)之敘,但就為此常爭執不下,何必?大陸編者多持避免讀者誤導至中國大陸歷史上的「中華民國」,多以【中華民國(台灣)】標示,我倒認為爾等想太多,何謂?歷史~過去式也!維基寫的那個不是已發生的歷史。大陸在民卅八年前國號是中華民國,之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事實誰也無法改變,而維基撰述,都有民國或西元紀年,沒人會搞混!【中國】一詞是泛稱,從古至今朝代可以中國來泛稱,不必鑽在那(如中國抗戰~),他非正式國號,只是世界各國現大多以中國來簡稱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對世人言,台灣與大陸就是地區(名),難道大陸希望台灣是國名,不可能的?因此我認為維基讀者皆知維基中文所述【中華民國】就是【維基中華民國條目之消歧義】中已明述(中華民國本文講述1912年在中國大陸立國,目前實際管轄領土為臺澎金馬的民主共和國)情狀吻合,請注意最後指【民主共和國】是一國家,而實無必要以【中華民國(台灣)】來敘述,故建議爾後在【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敘述時】,下列【台灣對中國大陸】【中華民國對大陸】【中華民國(台灣)】禁止使用,請管理員將有【中華民國(台灣)】國旗去(台灣),在(消歧義)納【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敘述時】,名稱僅以屬國名【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屬政權【台北當局對北京當局】對等敘述,如在地理上就應該用【中華民國台灣對中國大陸】,避免類似爭議再生。陳錦全留言2012年10月29日 (一) 02:25 (UTC)
這麼說也對啦,樓下有路過的表決一下!ltdccba--Jason--Lin-> 2012年10月29日 (一) 03:31 (UTC)

反對【中華民國台灣對中國大陸】,這暗示「中華民國」與「中國」是互不包含的概念,不符合維基的「中國」條目所寫的「中國」。支持【台灣對中國大陸】,這是地理名稱。同意【中華民國(台灣)】國旗→【中華民國】國旗。 -CommInt'l留言2012年10月29日 (一) 04:15 (UTC)

(:)回應
  1. 目前討論獲共識有~國名【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改為【台北當局對北京當局】,國旗【中華民國(台灣)】→【中華民國】。
  2. 上提~像中華民國的護照、外交部的英語版網站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的英文版,正式譯名都有(Taiwan)的形式來把台灣當成現階段中華民國的簡代稱。回應~乃因【國際接軌】有(中英對照)加速宣導用,等同中華民國公文書論對岸均以【中國(大陸)或大陸】般,唯我們現討論是【中文維基】,華人都知台灣即中華民國,大陸即中國,故不必畫蛇添足()加註地名。
  3. 僅剩(地理上兩岸對照名稱)再討論,是應該用【中華民國台灣對中國大陸】或【台灣對中國大陸】?加油!陳錦全留言2012年10月29日 (一) 08:54 (UTC)

當用戶違反共識,並以「維基以意識形態壓制台灣(香港)」時怎麼辦?--我是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10月29日 (一) 08:57 (UTC)

只是幾個人講一下就叫做共識了,那咱就來講講幾個反話好了。一、台北當局、北京當局?我想條目內容本來就不該有這類字眼吧;二、國旗中中華民國(台灣)仍有其用法,不應該以用消歧義來強迫轉換。三、中文維基百科只能說我們華人比較多,不能說我們所有使用者都知道「台灣及中華民國、大陸及中國」這種地區話語。--KOKUYO留言2012年10月29日 (一) 09:14 (UTC)

(:)回應消歧義是有本有理討論出來的共識,如能藉此解決沉疴問題,你我功德無諒,撇開兩岸意識型態,就維基目前有關基點:
  1. 國名【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國家、國名。
  2. 政權【台北當局對北京當局】,狹義性政權表示,雖然不是很周全,卻是可接受最大公約數,但如以正式國名表示更好。
  3. 國旗標示為【中華民國】~維基中華民國條目之消歧義中已明述(中華民國本文講述1912年在中國大陸立國,目前實際管轄領土為臺澎金馬的民主共和國)情狀吻合,請注意最後指【民主共和國】是一國家,故國旗無必要以【中華民國(台灣)】來標示。
  4. 僅剩(地理上兩岸對照名稱)再討論,是應該用【中華民國台灣對中國大陸】或【台灣對中國大陸】?略查維基中地理上兩岸名稱多以【台灣對中國大陸】示之,應是可接受!【台灣】是地名,對外示主權別名;大陸是版塊名稱,加中國亦泛主權與地域性,可示對等稱謂。
  5. 如本人上節摘述為實,本討論僅在規範【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敘述時】名稱對照適用,避免有國名對地區等不對稱敘述,有何拒決成共識入消歧義之理。難道要一天到晚為條目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中華民國對大陸】,及核武篇【中華民國(台灣)對中國】等爭議不斷,不覺得很無聊嗎?如同家中兄弟爭吵,你不想解決問題,而要一直擱置嗎?討論最怕講氣話反話,無實助益。陳錦全留言2012年10月29日 (一) 11:57 (UTC)
不清楚你的用意..........ltdccba--Jason--Lin-> 2012年10月29日 (一) 14:39 (UTC)
(:)回應我假設個議題好了,某人寫了(台海兩岸戰力)條目,其中兩岸名稱原以【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敘述,但有人把他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有人不爽又改了【中華民國對大陸】,就你刪我貼打編輯戰,沒完沒了!是故我提【消歧義】明確規範在【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敘述時】,國名、政權、地理(區)、國旗之對等式標示用意。陳錦全留言2012年10月30日 (二) 01:32 (UTC)

編輯與塵戰一些條目後的心得與建議

 

1. 臺灣中華民國的關係可以很複雜,也可以很簡單:國號中華民國,簡稱/自稱臺灣,國際也通稱TAIWAN。考慮中華民國憲法、絕大多數臺灣人所代表的臺灣民意、外國政府與國際媒體和學術界慣用語,且政府或人民均已多年習於兩者混用,並稱只是更周全。即使總統馬英九或國民黨也經常在各種場合簡稱臺灣以代國名,如「臺灣加油讚」,這裡所指的當然是國家他們所競選的是「全國不分區的立法委員」與「全臺澎金馬東沙島/太平島的總統」,而不僅僅是臺灣島、或已虛級之臺灣省政府所轄的12縣3市(不含五都)的國會議員與總統。所以臺灣是國名代稱。

2. 臺灣有許多人只稱臺灣而不用或拒用中華民國,或者說更習慣與喜歡用臺灣一詞。2012年上半年的國立政治大學民調顯示臺灣民眾認為自己是臺灣人而不是中國人者有53.7%,是中國人而非臺灣人者只剩3.1%。比數更懸殊的民調還有更多。這種認同趨勢只會越來越明顯!

3. 1945年8月前,臺灣與中華民國基本上互不相干。涉及1949年12月後的內容,中華民國與臺灣並稱是較平衡的最大公約數。首次提及時與標題等較重要處併列較正式,其他內容視文脈擇一即可。故在多數維基條目或模板,臺灣與中華民國可互換單稱,或以「臺灣 / 中華民國」「中華民國 / 臺灣」方式排列,或互加括號:臺灣(中華民國)、中華民國(臺灣)。但多數情況稱臺灣就夠清楚明瞭了!

4. 維基上已有許許多多以臺灣為標題的條目,如臺灣選舉臺灣法律臺灣政府臺灣總統臺灣外交臺灣軍事臺灣經濟臺灣文學臺灣電影臺灣眷村,完全毋須改名自滋紛擾,許多內容也根本沒有「中華民國」四個字。出過國的人就知道Republic of China會被混淆,大家都避China/Chinese惟恐不及地說TAIWAN,以臺灣與身為臺灣人傲!英文維基的Republic of China(指1949後)更乾脆直接與TAIWAN合而為一(「中華民國」所對應的英文條目就是TAIWAN);中華民國外交(亦指1949後)的對應英文條目是Foreign relations of TaiwanGoogle上的臺灣也遠多於中華民國。

5. 美國國務院Visa Waiver Program (VWP) 免簽證計劃網頁即將 Taiwan 與日、韓、新、澳、紐、英、法、德、荷、西、葡、瑞士等其他36個友好國家併列。Currently, 37 countries participate in the Visa Waiver Program... Eligible Taiwan passport holders may begin traveling to the United States without visas under the Visa Waiver Program beginning on November 1, 2012. 臺灣也與美國並稱

6. 自由民主法治、沒有網路審查的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兩岸分立分治,各有國號、憲法、法律體系、中央與各級政府、與通稱。所以1949年後的臺灣(尤其是修憲民主化後)拒絕被歸類或簡稱中國,我們只接受中華民國一詞,也不想占他國的便宜。臺灣拒絕被以任何形式胡亂矮化早就是臺灣維友的共識! 所以我們的用詞(國家或其他)和美國、日本、荷蘭、新加坡、中華人民共和國等世界各國需一致。但臺灣通常避免單單和香港、澳門並/併列,我們可以民選總統與國會,有《公民投票法》,有國家化的軍隊、有邦交國與駐外使領館、有中央銀行與具終審權的最高法院,港澳沒有。

7. 但「中華民國 臺灣 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三詞並列是錯誤的,因為這五都是直轄市,與已虛級化的臺灣省政府平行或更高級。少數不懂臺灣政治制度的外國用戶堅持無知亂改,自當回退。

8. 務實正視現狀,兼顧臺灣的形式與實質,維基上就可相安無事。做為網路百科的維基是國際場合,臺灣民意、對外區隔與國際識別才是最重要的考量。如果要故意矮化臺灣或中華民國,我、絕大多數臺灣維基人和一些其他區域的中立編輯都會認為是明顯破壞。希望至少臺灣維基人能達成這樣的共識與作法,共同編輯與維護。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30日 (二) 02:47 (UTC)

(:)回應上提~維基上已有許許多多以臺灣為標題的條目,如臺灣選舉臺灣法律臺灣政府臺灣總統臺灣外交臺灣軍事臺灣經濟臺灣文學臺灣電影臺灣眷村,完全毋須改名自滋紛擾,回應~~沒人要改原有維基單一條目有台灣或相關字目,我一再強調是針對【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敘述時】,我已假設個議題,還不解嗎?如某人寫了(台海兩岸戰力)條目,其中兩岸名稱原以【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敘述,但有人把他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有人不爽又改了【中華民國對大陸】,就你刪我貼打編輯戰,沒完沒了!是故我提【消歧義】明確規範在【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敘述時】,國名、政權、地理(區)、國旗之對等式標示用意。陳錦全留言2012年10月30日 (二) 04:46 (UTC)
(:)回應:我笑了……模板又不是只用到兩岸場合,消歧義止不過是把自己想法強加在上而已。然後遇問題再討論就好,頂多討論出個大概應對作為參考,條目內容寫法百百種一個方法能解決一切才有鬼。--KOKUYO留言2012年10月30日 (二) 05:06 (UTC)
(:)回應:我猜KOKUYO不是在指我。陳錦全所稱的「臺灣vs.中華人民共和國」本身未必不妥(如前所述很多人把臺灣當成國號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是中國的全稱,但若又同時與港/澳並列就當然不妥),但就你設想的的條目而言,中華民國臺灣在條目中並用(或依行文混用)當然最好。譬如越戰千島湖事件台灣海峽飛彈危機SARS事件2010年海地地震法律體系各國首都列表法輪功在各地區的發展及影響等條目均屬與你設想範圍類似或更廣泛之內容,而中華民國臺灣都在同一條目中以不同方式出現。如同你先前編中國國民黨條目時老是想到中國共產黨的條目怎麼寫,這是沒必要的。我們是跟世界各國對等的,民主指數自由指數列表泛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等跨國或國際性議題條目怎麼寫,兩岸條目亦臺灣中華民國並陳即可。總之,不該因外國偏見之存在而抹去臺灣,凸顯國內民意與習慣和國際對等比focus在某黨某政權更重要。我不覺得消歧義能解決問題,也難以技術設定方式規範。 --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0月30日 (二) 10:30 (UTC)
(:)回應總說「矮化」台灣是刺激台灣人,那麼沒事總提什麼「自由民主法治、沒有網路審查」這種莫名的優越感難道不會刺激大陸人?不引發編輯戰就怪了。(雖然說的也是事實,笑)。我早已不參加政治編輯戰,但是一些編者的編輯方法和風格還是有改進的空間。還有就是總以自我的觀點為中心,總以為自己的想法代表全台灣人,這都是到處引發編輯戰的根源。說到底,個別用詞和用語不是編輯戰的原因,根源在於更深的層次,在於編者是否保持中立和是否有包容的心。而這個根源,在兩岸問題徹底解決之前,在兩地政府停止向當地公民灌輸政治思想之前(或多或少),很難解決,希望會逐漸的淡化。我只是呼籲一下成熟的編者不要參與任何此類編輯戰了,改幾個字解決不了任何問題,改字並改不掉腦中的思想。 薰衣草毒藥花瓣 2012年11月5日 (一) 14:26 (UTC)

根據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

海峽兩岸政治

在維基百科的每一個記錄,應該盡量避免於有關台灣西藏的現狀上有所偏向。縱然聯合國及世界上大部份獨立國家都已經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維基百科應該反映中立的現實,從而應認為「中國」一詞不應該與任何單一獨立政治實體或政府相同。尤其「中國」一詞不應被用作與現時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治下的地區,或與未包含香港澳門的「中國大陸」同義,可使用較中性的「北京政府」或「北京」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避免使用通常帶貶義的「中共政府」、「中共當局」、「大陸政府」、「大陸當局」,但用中性簡稱時請考慮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北京政府]]的格式進行內部鏈接。

同樣地,如果用「中華民國」一詞來描述欲撰寫的內容,較為準確的話,「台灣」一詞也不應使用,特別是在命名與中華民國政府、法律或政治有關的條目時。為了維護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對於現存於台灣的統獨之爭,我們僅以現實上存在的政府名稱來稱呼現實統治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的政府。遷往台灣至今的「中華民國政府」,簡稱為「台北政府」或「台北」,也比「台灣政府」、「台灣當局」較中性,但用中性簡稱時請考慮用[[中華民國政府,台北政府]]的格式進行內部鏈接。

另一個較為敏感的重點:維基百科把中華民國視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相同,意即雙方是對等而不互相隸屬的政治實體;但為保持中立,對於此二者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維基百科的立場是保持沉默,不對任何一方表示支持或反對,這一點也請各位在撰寫條目時能稍加留意。

當要敍述政府,或與國家有關項目,應以官方國家全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較為適合。例如,「胡錦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比「胡錦濤是中國國家主席」較為合適。同樣地,「只有中華民國公民方可參與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比「只有台灣公民方可參與台灣總統選舉」較為合適。

台灣不應被敍述為一個獨立國家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而較適合被視為中華民國一部份。當需要提及台灣政治實況時,理應加上註釋有關台灣的複雜情況。所以,「台灣」一詞較只用作提及本島或中華民國台灣省。進一步來說,由於「台灣省」一詞可能含侮辱性,所以應該只在特別地提及其省份本身時才被使用,例如「宋楚瑜是唯一民選的台灣省長」,但是我們可以在與政府、法律、政治等無關的條目內容中,以台灣作為中華民國的簡稱

按慣例,維基百科不會贊成或反對以下兩個議題: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稱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
  2. 中華民國憲法宣稱固有疆域包括中國大陸及外蒙古

就如同前面我們所說,維基對於海峽兩岸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所選擇的立場是保持沉默。

對於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上,如奧林匹克運動會應該使用其大會正式名稱。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上,應該使用「中華台北隊」,用以代替「台灣隊」、「中華隊」或「中華民國隊」。當需要用以和台灣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時,應使用「中國大陸」一詞。此外,雖然香港澳門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但通常不被視為中國大陸的一部份。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事項並不完全適用於歷史方面條目,尤其是當中華民國政府主權尚未包含台灣之前的歷史部分。

--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0月30日 (二) 10:45 (UTC)

  • 這不就是【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對中國大陸】、【台北當局對北京當局】嗎?陳錦全的提議跟原來有甚麼不同?另外,同樣根據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國旗屬國家有關項目,應以官方國家全名,我支持【中華民國(台灣)】國旗→【中華民國】國旗。 -CommInt'l留言2012年10月30日 (二) 11:26 (UTC)
    • 在涉及中華民國跨1949年歷史的條目時可能需要「中華民國」跟「中華民國(台灣)」對比,而且若有些國際組織中使用Republic of China (Taiwan)做為全銜時,在該組織會員列表就不應用「中華民國」,應用「中華民國(台灣)」。我可以同意在一些條目以「中華民國」換掉「中華民國(台灣)」,但不應做成重定向。--Reke留言2012年10月30日 (二) 13:38 (UTC)
    • 維基我還很生,感謝維基小霸王CommInt'l提供資料與意見,很高興我看法貼近前述,我會提規範【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敘述時】建議,就是(核武篇)中所有政權都用國名,偏只有台灣,國旗也硬灌上台灣,我改回中華民國,就有三人反覆改回,我是疑同一人所為,如維基編者大家都秉持【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對中國大陸】、【台北當局對北京當局】對等撰述,國旗→【中華民國】國旗,也不用討論一大圈。陳錦全留言2012年10月30日 (二) 15:29 (UTC)
給幾個選項讓路過人士來表決吧!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4:42 (UTC)
實際是編輯衝突……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4日 (日) 15:30 (UTC)

表決-1

《請填上》表決~《條文增訂草案》為避免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有不對等敘述,國名使用【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區使用【中國大陸對台灣】、政權使用【北京政府對台北政府】、中華民國國旗~去(臺灣),勿有如【中華民國對中國大陸】或【臺灣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類之不對等敘述。~此增訂條文列於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消歧義中遵循,以避免類似編輯戰之發生。此為原標題,太長影響編輯摘要,故挪下。--Jimmy Xu  ·  · 2012年11月6日 (二) 15:20 (UTC)
(+)支持:目前雖有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論點,但兩岸編者【各自解讀與運用】紛擾不斷,故應秉除政治干擾、意識形態,以【合理對等】狀況下,明確規範【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之敘述】。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5日 (一) 02:23 (UTC)
(+)支持理據: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只是我不知道跟原來的方針有甚麼不同) -CommInt'l留言2012年11月5日 (一) 02:41 (UTC)
(-)反對,和現在的方針完全就是一樣的,還表決什麼。烏拉跨氪 2012年11月5日 (一) 03:20 (UTC)
(:)回應烏拉跨氪所提和現在的方針完全就是一樣的,還表決什麼?應是<根據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論點;但即依論點為何還是會有論述爭議?就是兩岸編者對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各自解讀與運用】,既然上提和現在的方針完全,就是一樣,那將他明確規範並納消歧義適可避免爾後之爭議不是很好嗎?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5日 (一) 07:13 (UTC)
都一樣的東西還表決什麼啊。不存在與原法案一模一樣的修訂案吧?有爭議說明,其中一方並沒有遵守這一共識;或者,這個共識存在缺陷,但想要修改你就必須提出點新的東西來啊。完全一模一樣在來所謂的表決一次就沒有爭議了?那現在的爭議又是怎麼來的。還有,我不知道「將他明確規範並納消歧義」這是什麼意思。烏拉跨氪 2012年11月5日 (一) 07:19 (UTC)
(:)回應我舉(核武篇)之編輯戰好了!原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核武試爆成功與威脅,時總統蔣中正...後面出現五、六個(台灣),國旗掛(台灣),請問誰不知此時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分指台灣與大陸?將他去贅字恢復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去台灣字的中華民國國旗,就是反覆被貼回,全文均國家名,僅台灣非也,此前還為此將國家改為政權,這不是很無聊嗎?換個說法好了,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有兩岸各式稱法,但卻無【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敘述】之規範,故有人會取巧不對等矮化敘述,故有必要於【消歧義】或【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增訂此一規範。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5日 (一) 07:44 (UTC)
(+)支持還是照顧一下台灣人的情緒吧。--從不認為別人是受的A20120312 2012年11月5日 (一) 03:44 (UTC)
(-)反對,拒絕去掉「台灣」兩字的行為,這根本不叫照顧台灣人的情緒,而是在照顧台灣某一派的情緒。--Reke留言2012年11月5日 (一) 17:50 (UTC)
(:)回應Reke你是否應僅就國旗加註反對,餘同意嗎?贊成與否,可否提具體意見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00:48 (UTC)
我不知道你需要提什麼具體意見,但是其他的部分也無法同意。因為條目中的對應稱呼是可能隨行文的語氣而改變的,原本方針的寫法有彈性,你改過之後強制同一條目只准用一種對應方法,這叫多此一舉,越改越糟。--Reke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02:46 (UTC)
(:)回應樓上所言~對應稱呼是可能隨行文的語氣而改變的,原本方針的寫法有彈性,回應~那我等會把核武篇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改為中國大陸,台灣堅持用中華民國,這也在原本方針的彈性名稱用語,你有否意見,你看廣大編者會否意見,彈性不是這用與解釋,是要對等。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2:19 (UTC)
你這樣的改變並不是「隨行文語氣」而改變,是「為了改變而改變」。我舉一個例子,台灣問題條目裡能限制全部都用「台灣v.s中國大陸」,可行嗎?在章節裡你就可以看到,雖然以「中國大陸方面」對台灣的觀點因為跨越1949年,所以小節中不得不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這個分界點。如果被強制同一條目內只能用單一的對應方式,這個條目怎麼寫?要把1949前大陸的看法說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觀點?結果當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還不存在。還是要把1949年講成「中國大陸立國」?中國大陸是一個國家嗎?是不是就像我說的,即使在同一條目內,仍必須根據行文語氣而做出最適當的決定,不是很粗糙地強制條目內需完全統一,這樣可以理解了嗎?--Reke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12:24 (UTC)

(!)意見

1. 是否對等要看名稱以外的用字(地方/政權等)、語境(涉及主權與否)、前後文(其他被提及國家),如果在「美國簽證政策」條目中同時提及臺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其他36國同樣身為免簽證國的臺灣有什麼好被矮化的?

2. 同一條目中同時提及兩國的情況有很多(如我前文所舉現有條目之例),你不可能因為臺灣關係法美國在台協會中同時出現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把臺灣拿掉。

3. 我同意如果這類條目中有一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那文中原則上該出現中華民國。但如果是「只能」出現中華民國、或故意拿掉既已存在的臺灣,那我自然反對!

4. 1949年前的中華民國只有4年含括臺灣,1949年後的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就是在臺灣,兩者在國內、國際、媒體上基本融為一體。此中華民國已非彼中華民國,1949前後的實質大大不同。中華民國迄今101年,有67年與臺灣有關、有63年在臺灣,可比38年多,也持續增加,多數涉及1949年後的這類條目加註臺灣或用臺灣多於中華民國是非常合理的現狀

5. 希臘(Greece)的正式國號是海倫娜共和國(Hellenic Republic),美利堅合眾國簡稱美國,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通稱英國,1949年後的中華民國簡稱或通稱臺灣,還有臺灣人不瞭解嗎?

6. 重申:涉及1949年後之現狀的條目,中華民國與臺灣兩者並存並稱是最大公約數!

--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07:38 (UTC)


(+)支持:多數情況下使用此種說法,少數情況(如樓上所說)例外。--維基小霸王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0:10 (UTC)
(!)意見:現在看來這一段最多粗體了,雖然整體看起來還是比某段時期客棧經常花花綠綠的好一些。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6日 (二) 14:18 (UTC)
(:)回應WildCursive你想太多!如臺灣關係法美國在台協會美國既定官方名詞沒人有議論去改。我提的用意是兩岸維基編者對中文維基同一條目中兩岸名稱規範,發生多少次了!我再舉個例,有一條目叫(台海兩岸教育),台灣編者從頭到尾就都中華民國對大陸,那大陸編者就至頭徹尾改回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你刪我復沒完了,就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就了嗎?另中華民國在卅八年前大陸完全執政,中華民國在台灣卅四年後執政至今,管它中間重覆(當時應以台灣省稱之為實)幾年,在維基記述有紀年與地點,不會混淆,加註中華民國(台灣),那也要註記中華民國(大陸),不必想那複雜,沒標註也不會時空錯亂的。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6日 (二) 14:56 (UTC)
第一次看到海倫娜共和國這個譯名...-哆啦A夢220284 2012年11月9日 (五) 12:29 (UTC)
(:)回應有投票大多是資深維基人,投反對的可否具體說明原因,此投票很理性民主,不要隨變安插個民粹主義。現已有方針不是不能修,憲法與法律不周延都可修了,再說方針就是有未善處才會有人遊走邊緣,可由修規解決,幹嘛每次編輯戰再來妥協討論,遇問題要找徵結處,非駝鳥心態。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7日 (三) 00:22 (UTC)
那就煩請把修訂草案寫清楚寫明白。烏拉跨氪 2012年11月7日 (三) 14:41 (UTC)
《條文增訂草案》為避免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有不對等敘述,國名使用【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區使用【中國大陸對台灣】、政權使用【北京政府對台北政府】、中華民國國旗~去(臺灣),勿有如【中華民國對中國大陸】或【臺灣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類之不對等敘述。~此增訂條文列於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消歧義中遵循,以避免類似編輯戰之發生。本人很高興此項是在自由維基百科中方可中立客觀理性探討,要換到百度,門都沒有,政治力影響是無遠弗界,維基人當惜之!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02:19 (UTC)
這已經是老新聞了,兩方個執一詞,當然談不出什麼,即使增訂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若有人仍然不理會地孤行,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要是沒有強制力,恐怕後果是淪為一張紙稿空談罷了!--36.232.214.198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2:11 (UTC)
我意思是,規定是人定的,但人心卻是定不了,之所以有爭議,終究還得從人心治理,這不是維基百科能力所可及,若維基百科要玩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就自己玩吧,就算要封禁,能封得了多少人可以避免此爭議再發生?建議維基百科還是回到自己崗位做好才實際,百科是百科,別忘了自己的本。--36.232.214.198留言2012年11月8日 (四) 12:17 (UTC)
(:)回應我覺得IP36.232.214.198是來亂的!講些似是而非的話,我要修正你的話~不完善規定也是人定的,所以人心是定不了,會爭議不斷,要求從人心治理是緣木求魚,非維基百科能力所可及,若維基百科中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因應彈性名稱多為取巧者亂玩不對等運用,若干條目會爭議封禁不再修訂是無法避免爭議再發生?~今天你如是一個成功的企業ceo是不會有上述情形。應是完善的規定,可以定人心,少爭議,可有效要求人之身心配合,這點維基百科能力可及,維基百科中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末段再增列同一條目中兩岸名稱之規範,欲取巧者亂玩就不會有不對等敘述運用,爾後條目就少爭議封禁情事再發生?反對增列此規範者多認已有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但不願面對同一條目中兩岸名稱對等敘述重要及可少爭議之事實,那我就以核武篇來做個修正,裡面名稱均以中華民國對中國大陸,反對意見者你看如何,再看有無增定規範之必要?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01:32 (UTC)

(!)意見:我剛進核武篇看裡面兩岸名稱中華民國對中國大陸,已被Makecat修回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不就是我提修重點,名稱不對等嘛!那如我是個惡質編者,再以數個魁儡帳號或IP來重覆刪編,又有旁人加入,最後又來個禁封,不是很無聊嗎,只要對等稱謂不就結了。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03:57 (UTC)

我……--KOKUYO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07:12 (UTC)
(:)回應KOKUYO我不得不說我是在跟一個有學習障礙人講話,白話舉例你是裝傻聽不懂,我貼文實例,還耍嘴皮子說第一次看見有人為了證明案例竟然是自己來破壞,你如口中無物,不能針對我所提,乾脆不要回應,就堅持你的彈性名稱運用,有爭議,妥協溝通,大不了禁封之類言論,對你的意識形態輸誠吧!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07:42 (UTC)
(:)回應:我也是第一次和會改別人講的話的維基人對談,禮數不周還請見諒啊。--KOKUYO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10:44 (UTC)
(:)回應KOKUYO...有爭議...妥協討論...就算要封禁...我第一次看見有人為了證明案例竟然是自己來破壞~以上不是你貼文嗎?不要以為事後刪掉一些詞句,倒可反批我也是第一次和會改別人講的話的維基人對談,有格點好嗎?再說一次,要不能針對我所提具體回應,乾脆不要說,不要逕耍嘴皮子。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11:49 (UTC)
(:)回應:IP用戶不是我(不過說了你也不信),然後誰改誰的看清楚好嗎。--KOKUYO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12:13 (UTC)
(:)回應我已請人查詢中!另我進入看,KOKUYO你與我前述對話有兩IP用戶進入刪改,致生誤會,我原氣你敢寫不敢留!故我在那貼文後回應~我不得不說我是在跟一個有學習障礙人講話,白話舉例你是裝傻聽不懂,我貼文實例,還耍嘴皮子說第一次看見有人為了證明案例竟然是自己來破壞,你如口中無物~,我把你留話挑出,你應知我無意隱藏,甚而挑出,我做事光明正大不搞小動作。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12:24 (UTC)
(:)回應:所以到底是哪個IP用戶膽敢破壞我們之間的交流呢,歷史紀錄我怎麼也找不到呢。--KOKUYO留言2012年11月9日 (五) 14:11 (UTC)
記得之前也有一個歷史紀錄亂掉的案例。這個,當然不一定是一樣的情況。-哆啦A夢220284 2012年11月9日 (五) 14:36 (UTC)
木前暫時沒看見有挨批用戶竄改你們的對話,我細查一下......找到再跟你們說......順便提醒:竄改他人對話可以請吃7天封禁喔!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1:58 (UTC)
我追蹤至2012-10-26的紀錄,從現在到以前的紀錄都沒有顯示你們2位對話被他人刪改的成份,請查明.....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02:13 (UTC)
所以這個編輯到底事怎麼回事呢?--KOKUYO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5:02 (UTC)
怪事...-哆啦A夢220284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13 (UTC)
我只查挨批用戶既然你知道是誰了那就........不過這可以發內部連節阿......沒必要做成外部吧?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10日 (六) 16:57 (UTC)
我不會(掩面)--KOKUYO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8:40 (UTC)
初步判斷應該是編輯衝突,我有一次比存檔機器人快30秒保存,但那個機器人3秒來之後居然把我的留言給砍了.....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11日 (日) 03:27 (UTC)
也是。-哆啦A夢220284 2012年11月11日 (日) 04:54 (UTC)
不可能是編輯衝突,如果是編輯衝突的話他怎麼能引用得了?而且編輯衝突是會把之前的編輯抹掉的,怎麼可能留半句話?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11月11日 (日) 14:23 (UTC)
(-)反對沒必要,感覺和現在的差不多,方針太多了!--Qa003qa003留言2012年11月10日 (六) 10:56 (UTC)
(-)反對:跟原始方針幾乎無差,空耗社群精力;為佐證自己觀點對地域中心的解讀也很神奇,不想多說,該說的諸君已述.至於某zhwiki偉大政治家的發言我根本沒興趣看,翻來覆去都是老梗.另,篡改別人發言卻誣稱自食其言,好段時間沒看過這類鬧劇了,可以自重一點麼?還有我要提醒一句,根據之前的經驗,你的發言必然要被小王霸一眾打成不折不扣的人身攻擊,然後封禁掉,只是我不明白這些傢伙為什麼對他人一貫嚴打,在這裡卻選擇性無視,莫非是因為你借鑑了某位的手法麼?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11月11日 (日) 14:23 (UTC)
(:)回應:是編輯衝突嗎?我當初是認為KOKUYO敢寫不敢留耍嘴皮子說第一次看見有人為了證明案例竟然是自己來破壞這話,才進編輯歷史覆製這話,再回應貼文留兩次,到底怎?Qa003qa003Dr. Cravix 同前面反對者意思皆同跟原始方針幾乎無差,我都聽煩了!我就第二次再舉核武篇來做個修正,裡面名稱均以中華民國對中國大陸,敬告反對意見者你如認為跟跟原始方針幾乎無差,就不要改回,不要老是那迴避駝鳥心態,再看有無增定規範之必要?但切勿指我搞編輯破壞,因我講白話你聽不懂,只好用實例。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12日 (一) 01:28 (UTC)
既然你一定要選擇性無視,那我便來為你提供便利加粗重點.你會基本的對齊嗎?你的藉口也根本站不住腳,編輯衝突根本不可能出現半段話的!我也想笑了,反反覆覆說"狹隘","鴕鳥",那隨便把別人說成"狹隘"是不是狹隘的表現?反覆"重申""如果我是破壞者,則如何如何"是不是也是狹隘的表現?如果對你來說鏡子太值錢買不起的話,需要誰幫你買一面麼?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11月19日 (一) 12:47 (UTC)

(!)意見:我再進核武篇看裡面兩岸名稱中華民國對中國大陸,已被KOKUYO很快的修回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如中國大陸也是現有方針之名稱,那你幹麻改回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不就是我提修重點,名稱不對等嘛!再重申那如我是個惡質編者,再以數個魁儡帳號或IP來重覆刪編,又有旁人加陣,最後又來個禁封,不是很無聊嗎,只要對等稱謂不就結了。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12日 (一) 02:48 (UTC)

令人鬱悶的........ltdccba--Jason-Lin-->維基10年+60萬條達成!(祝賀留言) 2012年11月12日 (一) 12:48 (UTC)
你還在洋洋自得地重申那些笑話?想說"感謝我吧,如果我是個破壞者,我早把你們幹掉了,還不快快遵從我的指示,這樣就結了"嗎?還是你覺得有人哭喊着感謝你不去破壞?如果是的話,麻煩你趕緊離開維基,維基的確不需要如你般偉大的傢伙,更不需要妄想症患者.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11月19日 (一) 12:47 (UTC)
(:)回應:撤原表決條文 :

本人原提案~為避免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有不對等敘述,國名使用【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區使用【中國大陸對台灣】、政權使用【北京政府對台北政府】、中華民國國旗~去(臺灣),勿有如【中華民國對中國大陸】或【臺灣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類之不對等敘述。~此增訂條文列於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消歧義中遵循,以避免類似編輯戰之發生。

提案起因為核武篇有三IP用戶(疑同一人)重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之不對等名稱編輯,故爾後在同一條目有兩岸名稱之對等敘述規範是必需的,但本案反對者都以有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方針,不願再增新條文,再討論也無結果,建議採共識決但不增新條文方式解決,然本共識經討論通過,大家能應一體遵行。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13日 (二) 01:27 (UTC)

表決-2

共識:同一條目有兩岸名稱敘述時,應以對等名稱之敘述。

(+)支持:可避免編輯戰或封禁情事之再生。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13日 (二) 01:27 (UTC)

(!)意見:撤原表決條文 : 原提案起因為核武篇有三IP用戶(疑同一人)重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之不對等名稱編輯,故爾後在同一條目有兩岸名稱之對等敘述規範是必需的,但本案反對者都以有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海峽兩岸政治方針,不願再增新條文,再討論也無結果,建議改採共識決但不增新條文方式解決,然本共識經討論通過,大家能應一體遵行。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13日 (二) 02:04 (UTC)

(!)意見(+)支持: 各位好,Wetrace是2012年7月加入的台灣新手。看到大家的討論熱烈,很有趣。分享一下看法。其實這個表決案,講「對等名稱敘述」是OK,但是要「實質對等」,有時候真的 沒辦法 台灣/中華民國 一刀兩切---兩者適度並用 比較事宜。WildCursive的意見很中肯,呈現的確實是 台灣藍綠、朝野的公約數,也顧慮到 國際間的複雜效應,是最務實、也是中華民國政府目前的「創造性模糊」作法--藍綠皆然。Reke的意見也挺好。------對台灣人民感情來說,每個個案是要看「語境」等國際規範。個人贊成在一些情況下 採用「Taiwan,R.O.C」、「中華民國(台灣)」---中華民國/台灣並列。理由:(1)國際組織及相關場合,「台灣」最常被使用,尤其因為 中華民國 經常「被」不能用,因此 「台灣」的識別度相當重要,但在中文語境的主權意涵上「中華民國」有其必要性。因此 中華民國政府 ,無論藍綠誰執政,對外都是用「Taiwan,R.O.C」、「中華民國(台灣)」---這一點,要請 中國大陸編輯用戶 理解---全世界幾乎沒有哪個地方,面臨台灣的特殊處境。在台灣總統大選時,即便馬英九陣營,也是不斷強調「台灣」。(2)很多非正式場合、非政治語境,在現實上會產生「政治上效果」,其實是個「光譜」,而且也都有各自解讀空間;因此 中華民國/台灣 並列,對兩岸來說都比較好、減少爭議,也照顧到感情、國際法的可能效果。(3)對外國讀者來說:維基百科 是一個國際性場合,很多外國人 不一定了解「中華民國=台灣」(現階段現實、台灣朝野公約數),如果只寫其中一個,都可能導致片面理解,或以為這是兩者,也不利外國讀者對台灣的整理資訊掌握。因此 並列「中華民國/台灣」其實是最好的。(4)從台灣人民主權立場:「主權在民」...主權是「台灣2300萬人 對生活方式、價值觀的抉擇之體現」,很難一刀兩分「統獨」,而且現實是一個「光譜」概念,不同的問法、角度,每個人可能有不同的認同,但不變的核心概念、前提是「民主自由人權價值」,如果為了選一個「國名」導致民主核心價值被侵害--是絕對不會被接受的。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13日 (二) 03:32 (UTC)

(+)支持:國名使用【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區使用【中國大陸對台灣】、政權使用【北京政府對台北政府】。也支持【中華民國台灣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反對【中華民國台灣對中國大陸】,這暗示「中華民國」與「中國」是互不包含的概念,不符合維基的「中國」條目所寫的「中國」。 ——CommInt'l留言2012年11月13日 (二) 11:16 (UTC)

請注意一下,儘管維基百科不贊成,但也不反對「中華民國中國是互不包含的概念」這件事。維基百科需在這件事上保持沈默。--Reke留言2012年11月13日 (二) 16:43 (UTC)
另外請陳錦全先不要糾結在此一問題了,你這個共識根本無法解決問題,後面是給你的意見:
  1. 何謂「對等」本身就很複雜,比方說「中華民國」對「中國」在一些人眼中也是不對等的,因為消除了「台灣」。你若只敘述「同一條目有兩岸名稱敘述時,應以對等名稱之敘述。」仍可因為一方認為「中華民國」對「中國」為對等,另一方認為「中華民國(臺灣)」對「中國」才對等而繼續編輯戰。
  2. 另外任何方針、共識都不可能避免封禁的發生,除非有一條方針是「維基百科禁止封禁任何帳戶」,否則方針、共識都會製造封禁的理由,每多一條方針、共識都意味著,若有人要破壞時必須靠封禁來維護此一方針或共識確實被執行。
  3. 共識實際上是由妥協與討論而產生,不是由表決而產生,表決最多只量化地呈現是否真有共識。請多虛心求教,不要發起表決被反對之後換個名目重新表決,這不叫「產生共識」,這叫「負隅頑抗」。
基於以上,我仍是要給第二次的表決(-)反對。希望你不要只抱著自己心中的對等來定義對等,並且必須考慮更多條目編寫時可能發生的狀況,而不要提出一個只適用於此次爭議的方案。如果你想提的方案只適用於此次爭議,那就縮小其效力,不要試圖讓它一體適用。--Reke留言2012年11月13日 (二) 17:02 (UTC)
(:)回應顯然Reke的理解是有問題,本人遵重但不認同你的第二次的「負隅頑抗」反對論述。第一、你一直提「中華民國」對「中國」是何意?我從無此論述,請去除。第二、這不是提出一個只適用於此次核武篇爭議的方案,是爾後通案性適用,你莫眼光短淺只視跟前。第三、方針與共識即是大眾論決而出,當秉良知遵行,你稱#另外任何方針、共識都不可能避免封禁的發生,除非有一條方針是「維基百科禁止封禁任何帳戶」,否則方針、共識都會製造封禁的理由...但至少他會減少此爭端之數,與做為處裡依據,憲法法律也定了很多不可為非做歹之事,難道會因還是有人去違法,就不訂法律嗎?第四、另你~不要發起表決被反對之後換個名目重新表決~之述更令人無法苟同,原提案正反意見均有,提案有被反對否決嗎?反對意見者多原方針已有,但有同一條目有名稱對等之述嗎?我不想僵在那,甚改核武篇為例,反對者真都不懂嗎?懂得,就是鴕鳥心態罷了!我改提案是見~令人鬱悶的........ltdccba感言,你倒以我改表決反酸,要說你幼嗎?第五、在同一條目中將兩岸名稱對等敘述,何有涉維基百科對兩岸政(治)權是保持中立之舉。如企業主或主政者都同你閃躲心態則危矣!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02:26 (UTC)
第一部分改一下文辭就好:

比方說「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些人眼中也是不對等的,因為消除了「台灣」。你若只敘述「同一條目有兩岸名稱敘述時,應以對等名稱之敘述。」仍可因為一方認為「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對等,另一方認為「中華民國(臺灣)」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才對等而繼續編輯戰。

我想表達的意思是,你的新訂的方針不會解決爭議,因為大家討論的不在於要不要用對等辭,而是「什麼辭可以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對等」這件事情本身就有爭議,你堅持「中華民國 (臺灣)」不可用,只能用「中華民國」這一點才是爭議的核心。
在我看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等的是「中華民國 (臺灣)」或「中華民國」,本身是必須看每一個條目、甚至是條目中那一個段落前後文的脈絡才能決定的。碰觸到臺海問題現狀的條目極有可能三者並立,而你卻只用核武篇的情況,試圖做出影響所有案例的不當決定,是你的目光短淺,我才提醒你想周全一點再提案,不然就先處理眼前的問題再說。--Reke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1:26 (UTC)
(!)意見:這次談的是精神,就彈性多了。陳錦全的出發點是好的,應該也是我在「核武國家列表」中所爭的。但陳錦全可以思考一下:為什麼除了你自己,沒有一位臺灣維基人支持你的前項提案?我支持:在一個條目中同時指涉了「中華民國(臺灣)」/「臺灣(中華民國)」/「1949年後的臺灣」/「1949年後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應以對等方式敘述。--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08:13 (UTC)
(:)回應:原提案投票有四支持五反對,那些是台灣或大陸的我不知,也不重要!結果是要看反對原因解析,原因多原方針已有,這就是問題,因其中無(同一條目有名稱對等之述)之規範,但反對者視而不見很可惜,如反對者認不需要增規範,在我以核武篇兩次用中華民國對中國大陸修改後,為何又急著改回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這是大大的矛盾?可能我年過半百看法與反對者有代溝。我從公職廿餘年,書過計畫不下千篇,支持我的觀點是遇問題不閃躲,就維基兩岸名稱方針很中立客觀,疏在使用者取巧不對等敘述,如核武篇WildCursive你也碰了,可以對等敘述搞到變(核武政權列表),這叫無聊,沒效率也沒根本解決問題。把原提案條文去除改以(共識:同一條目有兩岸名稱敘述時,應以對等名稱之敘述)共識做表決,避免爾後爭端封禁情事再生,就算發生也有依據處理。提醒WildCursive你票還未投。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0:32 (UTC)
在第一次開表決時我已經回應過一段意見表達出你加入「同一條目」後的不可行性,而你沒有任何回應,我猜可能是因為我回得較晚,又來在中間,所以你沒看到。那麼,我再貼一次讓你明白,你的提案只顧了眼前,卻沒顧到後面:

台灣問題條目裡能限制全部都用「台灣v.s中國大陸」,可行嗎?在章節裡你就可以看到,雖然以「中國大陸方面」對「台灣」,但因為其觀點的變化跨越1949年,所以小節中不得不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這個分界點。如果被強制同一條目內只能用單一的對應方式,這個條目怎麼寫?要把1949前大陸的看法說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觀點?結果當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還不存在。還是要把1949年講成「中國大陸立國」?中國大陸是一個國家嗎?是不是就像我說的,即使在同一條目內,仍必須根據行文語氣而做出最適當的決定,不是很粗糙地強制條目內需完全統一,這樣可以理解了嗎?

所以,到底何者才是對等的敘述,必須保留空間來個案討論,並不能強制規定。--Reke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1:36 (UTC)
(:)回應Reke是你理解力有問題?還是我表達不清!我原提案為~避免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有不對等敘述,國名使用【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區使用【中國大陸對台灣】、政權使用【北京政府對台北政府】~,請問我有強制同一條目中都只能用國名或地區或政權單一使用?我清楚指如述國名用...如指地區用....你如仍不清,我假設一條目~中華民國迄今建國一O一年,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有六十二年歷史,在中國大陸現仍一黨專政,而臺灣已有過政黨輪替,雙方現就於九二共識基礎上先經後政交流,唯北京政府與台北政府對此共識各有表述...這就是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之對等敘述。~現改成不對等表述( 台灣迄今建國一O一年,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有六十二年歷史,在中國大陸現仍一黨專政,而中華民國已有過政黨輪替,雙方現就於九二共識基礎上先經後政交流,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北政府對此共識各有表述...)你看我這不對等敘述像樣嗎?但就有些人喜歡搞些小動作對黨國輸誠。~我先前單以核武篇舉例是提案起因,裡面都國名,就偏就有人弄個台灣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接二連三,為將就還弄個四不像政權片語,我說我可能與汝等有年齡代溝,但你們要說中華民國國名等同「中華民國/台灣」我尊重多數。另你提~跨越1949年之對應方式,這個條目怎麼寫~我真不知有何難寫?1949前大陸當然是「中華民國」,之後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中華民國是兩邊都有主政過,撰維基都有西元或民國紀元不會亂,真需在國名後加註台灣或大陸嗎?我不懂?可否點一現有條目讓我參考,我再摩擬修改國名後不加註台灣或大陸,論證你我看法。我上述並請CHEM看清再論述。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14日 (三) 15:50 (UTC)
(:)回應:除了清晰,也少有爭議,利大於弊,除非有人以現有條目說明同我上面舉例而無法編撰之情事,我看是很難,因對等敘述本是對之事!另我剛進釣魚台條目又是封禁半保護條目,見討論有人不爽把中華民國列島屬權爭議國家,把中華民國論述為中國台北,而文中島屬權爭議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將台灣納其省份,當然我已將其台省別去除,看到沒,不對等述,無聊透頂,又搞封禁。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00:25 (UTC)
(!)意見:我真的不爽了!KOKUYO你已兩岸名稱對等討論多次,你及反對者多以有方針規範意大家自會遵循,講一套做一套,另人汗顏,我已在你對釣魚台~篇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及國旗下署納(台灣省) 留言:(KOKUYO你已詳參兩岸稱對等討論 ,我將爭議屬國淨以國名論述,你竟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及國旗下署納(台灣省),違反兩岸為互不干涉政治實體方針破壞編輯原則與和諧),我鄭重請諸位反對提案者對KOKUYO此編輯行徑討論,維基都要搞此小動作嗎?對等論述如此難嗎?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5:25 (UTC)
其實陳錦全,你的話我真的十句有八句看不懂,能否使用正確的標點,以及適當的引號分隔別人的話與自己的話?你若沒有要求同一條目只能用單一種用語,那跟原本的規定完全沒有不一樣,我回頭又看了所有的討論還是看不懂那你強調的「同一條目」四個字的作用是什麼。
至於「中華民國(台灣)」當然有其必要,例如我們的駐外使館都是使用「Republic of China (Taiwan)」為名[1],所以在描述這些國家的外交時,就會出現「xx國是中華民國的邦交國,但在某年官方接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官員,中華民國(臺灣)駐xx國大使館對此發表聲明表示…」這樣的句子。--Reke留言2012年11月15日 (四) 16:11 (UTC)
(:)回應:1.我已說過要說中華民國國名等同「中華民國/台灣」我尊重多數,所以不要在此名詞打轉。2.同一條目對等敘述摘舉前例,再看不懂,我也沒輒假~中華民國迄今建國一O一年,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有六十二年歷史,在中國大陸現仍一黨專政,而臺灣已有過政黨輪替,雙方現就於九二共識基礎上先經後政交流,唯北京政府與台北政府對此共識各有表述...這就是同一條目中同時有兩岸名稱之對等敘述。~現改成不對等表述( 台灣迄今建國一O一年,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有六十二年歷史,在中國大陸現仍一黨專政,而中華民國已有過政黨輪替,雙方現就於九二共識基礎上先經後政交流,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北政府對此共識各有表述...)你看我這不對等敘述像樣嗎?3.反對者都說原有的方針已有,那核武篇裡皆國名,以前老搞台灣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現釣魚台條目上取巧引(北京釣島白皮書)突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國旗下附屬台灣省宜蘭頭城)怎說?汝等可視而不見?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01:08 (UTC)
(:)回應:Lvhis不要讓人厭煩搞編輯技巧來突顯文上你所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國旗下附屬台灣省宜蘭頭城),再以此為地理環境說。台灣省宜蘭頭城為中華民國,要標應列此已足適,不必取巧引(國台辦釣島白皮書)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國旗下附屬, 此行為可示為破壞兩岸為互不隸屬政治實體方針。如要引證(國台辦釣島白皮書)應移至(釣魚台主權爭議篇),而非此(釣魚台地理環境篇),再搞小動作突顯文上所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國旗下附屬台灣省宜蘭頭城),真夠無聊。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02:06 (UTC)
(:)回應:當某人正在把自己想法當作正確、不斷回退其他人的編輯時,我是應該要要提報當前的破壞還是請求保護頁面好呢……維基待太久,都把自己性格磨圓了ˊ_>ˋ--KOKUYO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04:14 (UTC)
(:)回應KOKUYO說話光明正大不需拐彎,我來幫你說:KOKUYOLvhis反覆在釣魚台篇以引述來源之名行矮化之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國旗下附屬台灣省宜蘭頭城),我依維基兩岸為互不隸屬政治體方針修回(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國旗),我不知是誰搞編輯破壞!同理,有人也來引述以前一條中華民國官方來源說大陸屬其領土的可靠來源,在「中華民國與國旗」的標題下附記大陸,你看大家會接受嗎?取巧逕搞小動作,怎這喜歡搞這些矮化,真的感覺較優嗎?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04:31 (UTC)
(:)回應:我想咱的奇怪大腦至少不會讓我想自己改方針內容,然後盡說別人只會搞小動作或想法真無聊這些話吧,反正先說咱耐心用完了。還有這樣刪的人更像是說一套做一套的吧……--KOKUYO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05:08 (UTC)
(!)意見議案停止討論了,正反意見各半。我要再強調,人無高矮國無大小,對等是普世價值,我始終是認同中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兩詞,我有些修編動作,也是回復對等,KOKUYO你不必緊張,但你如再搞矮化,我還是會修回,自重而後人重。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05:36 (UTC)
(!)意見:正反意見一樣就代表討論通過,這年頭原來方真有這麼好過啊ˊ_>ˋ--KOKUYO留言2012年11月16日 (五) 15:57 (UTC)
(:)回應:議案已停止討論了。陳錦全留言2012年11月18日 (日) 04:04 (UTC)

台灣是否應該被視為一個國家?

本來不應該在方針版提出如此「顯然」的問題。但介於我不久前的遭遇,我決定就此作一些討論。

首先恭錄中文維基百科正式方針避免地域中心的有關內容:

在維基百科的每一個記錄,應該盡量避免於有關台灣及西藏的現狀上有所偏向。
同樣地,如果用「中華民國」一詞來描述欲撰寫的內容,較為準確的話,「台灣」一詞也不應使用,特別是在命名與中華民國政府、法律或政治有關的條目時。為了維護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對於現存於台灣的統獨之爭,我們僅以現實上存在的政府名稱來稱呼現實統治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的政府。遷往台灣至今的「中華民國政府」,簡稱為「台北政府」或「台北」,也比「台灣政府」、「台灣當局」較中性,但用中性簡稱時請考慮用台北政府的格式進行內部鏈接。 另一個較為敏感的重點:維基百科把中華民國視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相同,意即雙方是對等而不互相隸屬的政治實體;但為保持中立,對於此二者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維基百科的立場是保持沉默,不對任何一方表示支持或反對,這一點也請各位在撰寫條目時能稍加留意。
當要敍述政府,或與國家有關項目,應以官方國家全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較為適合。
台灣不應被敍述為一個獨立國家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而較適合被視為中華民國一部份。當需要提及台灣政治實況時,理應加上註釋有關台灣的複雜情況。所以,「台灣」一詞較只用作提及本島或中華民國台灣省。進一步來說,由於「台灣省」一詞在部分泛綠人士看來可能含侮辱性,所以應該只在特別地提及其省份本身時才被使用,例如「宋楚瑜是唯一民選的台灣省長」,但是我們可以在與政府、法律、政治等無關的條目內容中,以台灣作為中華民國的簡稱

我對此方針的解讀是:維基百科將「中華民國視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相同,意即雙方是對等而不互相隸屬的政治實體」,但「台灣不應被敍述為一個獨立國家」,而應該「在與政府、法律、政治等無關的條目內容中,以台灣作為中華民國的簡稱」。

我在前一天發現許多分類中將台灣分類置於各國分類之下,公然違反了維基百科正式方針中的:避免地域中心:「在維基百科的每一個記錄,應該盡量避免於有關台灣及西藏的現狀上有所偏向。」「台灣不應被敍述為一個獨立國家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而較適合被視為中華民國一部份。」遂對主要涉及的台灣分類進行清理。這項清理與我之前參與的討論毫無關聯,與正在進行的其他討論也沒有關聯,僅是依照中文維基方針對分類進行清理。不久之後,有用戶毫無理由地對我的清理作出回退。接下來,又有台灣管理員在沒有任何溝通和警告的情況下,以編輯戰和違反3RR、在未有共識的情況下擅自作出更改進行修改等理由直接對我進行封禁。其後,有用戶再次不加理由地回退了我所有的分類編輯,「涉及大量條目」,此舉動也是「在未有共識之前就擅自進行修改」,但管理員對此視而不見,當作默認。

有鑑於此,我認為有必要就「維基百科是否應該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和「維基百科是否應該在兩岸問題上保持中立,中立性原則是否應該讓位於台灣的情況」進行意見收集。希望各位維基人進行討論。—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09:09 (UTC)

看起來您的議題似乎是:與政府、法律、政治等無關的分類,是否該將「台灣XX」直接分類到「各國XX」之下,還是先置於「中華民國XX」之下,再置於「各國XX」之下。您底下的方案無法讓人弄清楚用意何在,建議予以闗閉。--Kolyma留言) 2012年11月21日 (三) 12:15 (UTC)--Kolyma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3:05 (UTC)
另外,您的標題令台灣人看了很不舒服。建議可以用「與政府、法律、政治等無關的台灣相關分類歸屬問題」或其他類似字眼,也許有助於大家和平理性的討論。還有,建議您看看這篇報導:《馬英九: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通稱》--Kolyma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3:16 (UTC)
維基百科應帶如何看待台灣問題是我描述問題的根源。我覺得理清了這個問題之後,可為之後別的類似議題的參考。如有令你覺得不舒服之處,在此對你致歉。如果你的意思是指維基百科應當視台灣為國家,可以在下面表明你的意見。—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3:20 (UTC)
《馬英九: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通稱》如是說:「這是通稱,正式國名當然還是『中華民國』」。烏拉跨氪 2012年11月21日 (三) 13:22 (UTC)
正確。完整的說法是:「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通稱,正式國名是中華民國。」所以與政府、法律、政治等無關的「台灣XX」分類,適合直接置於「各國XX」分類之下;而與政府、法律、政治等有關的分類,適合先置於「中華民國XX」之下,再置於「各國XX」之下。-Kolyma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3:37 (UTC)
也就是說,不涉及政治、政府、法律的時候,台灣應當被視為一個國家,是嗎?—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4:00 (UTC)
我覺得應該是說不涉及政治、政府、法律這種需要嚴格明確使用正式名稱的場合時,可以用「臺灣」來代替「中華民國」,有點像用「不列顛」或「英國」來代替「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的情況。在這裡臺灣只是一個稱呼,用以代替中華民國這個正式國號,而非臺灣島是一個國家,就好像你用「不列顛(Britain)」或「英國(England)」去代替「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時你並不是指不列顛島英格蘭是一個獨立國家。--祥龍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4:10 (UTC)
請問你認為應當如何修改下面的敘述呢?「台灣不應被敍述為一個獨立國家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而較適合被視為中華民國一部份。」—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4:02 (UTC)
我建議:「台灣不應被敍述為一個獨立國家的正式名稱更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而較適合被視為中華民國的通稱。」-Kolyma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4:16 (UTC)
反對。維基百科無權決定台灣是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閣下修改的部分則有所暗示。原來的「台灣不應被敍述為一個獨立國家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份,而較適合被視為中華民國一部份」就比較妥當。——三獵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4:56 (UTC)
(:)回應:不用反對啦!這裡只是回答這位老兄的問題而已,我才不想浪費時間去修改這種政治敏感條文。-Kolyma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5:29 (UTC)
那麼請問你如何看待大陸方面認為不應該將台灣稱為國家的觀點?—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4:22 (UTC)
那沒什麼!台灣在威權時代也有相對應的觀點。未來大陸若有機會走向自由民主,一切都會改變的。-Kolyma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4:44 (UTC)
也就是說,應該忽視這種觀點,只採用你的觀點嗎?—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4:49 (UTC)
這是您說的。--Kolyma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5:20 (UTC)
那麼你認為應該如何調和這兩種觀點呢?—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5:23 (UTC)
尊重原有的分類方式。累了,今天到此為止。--Kolyma留言) 2012年11月21日 (三) 15:31 (UTC)--Kolyma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5:33 (UTC)

┌──────────────────────────────────────────────┘
我們討論的是更廣泛的話題,如果你認為尊重原有的分類方式是調和的話,那麼怎樣看待台灣被歸在「依國家分類」之下的同時中國也在同一分類之下並列,而很多人的觀點認為這樣是不中立的呢?—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5:34 (UTC)

這種討論根本是百年話題,講不出什麼結果的,直到兩岸解決,至於怎樣是解決,這答案可以請各位自己去收看新聞,只不過是時間的問題。--36.232.213.93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4:04 (UTC)

那麼,在兩岸沒有解決之前,維基百科應當如何記錄相關的內容呢?—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4:07 (UTC)
  • 兩岸根本沒有問題需要解決,維基有責任達成中立而符合實況的描述。 ——CommInt'l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4:49 (UTC)
    • (:)回應,我想你誤會了吧,我並沒說「問題」,所以談不上你說「兩岸根本沒有問題需要解決」這句話。另外我請問,你說「維基有責任達成中立而符合實況的描述」,這句話與你上一句說「兩岸根本沒有問題需要解決」,這當中我看不懂彼此有何關連?維基就寫維基,別人發生什麼事,也沒人要求你怎麼寫,有責任達成中立?符合實況?難道你認為誰干預你要為這事負起責任達成中立來符合實況?若沒有,這倒是質疑你是不是有啥想法上問題,不太能理解你的反應。--36.232.213.193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7:06 (UTC)
      • 我也不清楚「直到兩岸解決」與「講不出什麼結果的」有何關係?「兩岸不解決」就「不可能有結果」? ——CommInt'l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14:19 (UTC)
        • (:)回應,你既然不清楚,那你何必自己跑過來接別人的話來做出回應,這不是顯得更奇怪嗎? ——36.232.215.217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16:10 (UTC)
        • (:)回應,我想你提出那些問題,其實是你自己的問題,因為你想法有問題,我也沒說不解決就不可能有結果,這些話都是你自己猜忌別人的話造成的,所以請不要自己胡亂瞎猜,只因為你自己不清楚別人的話,還是建議你不要鑽牛角尖才好,你不清楚就不要亂講話。--36.232.215.217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16:16 (UTC)
        • (*)提醒CommInt'l跑來這,難道你只是就我的話來回應?還是你選擇要對這個議題討論?倒提醒你,格局放大些,太在意某人或者某事如此地鑽牛角尖,對正事或對維基百科以及對你自己都沒有幫助,若選擇在這議題上討論,那麼照理言,方向及焦點就理當在這議題上,而非鑽牛角尖地去在意非關這議題的小事上,我想只要有人擁有自己明辨的智慧,其實都知道自己該怎麼做。--36.232.215.217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16:23 (UTC)

另外提出,「與政府、法律、政治等無關」不應用得太泛。像粽子,是文化類的,可以按文化、地域民俗劃分,按政治分成大陸台灣香港我覺得不太妥當。——三獵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4:56 (UTC)

提議討論修改維基百科對兩岸政治的立場

既然以上討論無人回應,我開始提出具體建議:

9:09 開板時,寫道:「……進行意見收集。希望各位維基人進行討論。」10:48 就來個「既然以上討論無人回應,我開始提出具體建議」,然後自己就率先投票。如此急切,不合常理。--Kolyma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1:56 (UTC)
如果你覺得時間太短的話,我向你致歉,同時歡迎你參與討論。—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2:00 (UTC)
  • (&)建議:更改標題為「「臺灣」一詞應否作國名使用?」原標題「台灣是否應該被視為一個國家?」實有開罪台灣朋友之嫌。 ——CommInt'l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5:18 (UTC)
    • 但這就是問題的實質啊。—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5:37 (UTC)
      • 我很想開罵,不論你一開始的原意是否良善,這在台灣是個很敏感很敏感的政治問題,基本上平常沒事不會去招惹這個麻煩。你還把它貼在公佈欄!!選項還非常直接!!,我怕此舉引來一堆外面(兩岸)的政治狂熱份子把維基搞的烏煙瘴氣。沒有共識也一種共識,快封了這個潘朵拉的盒子吧。--Djhuty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6:37 (UTC)
        • 我不討論,被封了。討論吧,又被人罵。唉……—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6:51 (UTC)
          • (&)建議:把這個討論串的標題改掉吧,「台灣是否應該被視為一個國家」這個標題有兩個問題--
  1. 上下文脈絡不夠清楚,沒有受詞沒有時間或地點,應該被誰(維基人?維基百科讀者?兩岸政治人物?兩岸人民?)在哪裡(維基百科的中華民國相關條目?任何條目?)視為一個怎樣的(主權獨立?特殊國與國關係?)國家,你寫這樣的句子會很容易被讀者各自想像、做出有利於自己的解讀,這反而會造成討論不斷被扯遠。台灣對媒體有個常見批判是「標題殺人」,也就是聳動的標題造成事件重點反而被模糊的狀況,你這樣天女散花的標題十分容易導致維基百科落入被各方政治狂熱人士圍勦的狀態。
  2. 中文維基百科的特色就不在於提出唯一的價值觀,而在並列多重的價值觀。你這樣的行為讓我想到台灣前幾個月的一篇系列報導,提出學校考試題目裡最莫名其妙的考題。像是其中一題是「【小一國語】喜歡 ( ) 愛(意思相同打○、不同打X,正確答案是○)」,可是在現實生活的答案真的就是喜歡跟愛完全相同嗎?我想大家都會有不同的想像。用一道是非題來陳述一個具有眾多切入點的概念,是十分愚蠢的一件事。
上官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01:53 (UTC)


尊重多元觀點,勿隨意引起爭端

內容:維基百科的運作順暢,有賴於用戶間的文明互動與禮儀。希望用戶皆能學習尊重多元觀點,保持中立,勿隨意挑起爭端,並學習以討論及交流,避免對立爭論。

請問何為尊重多元觀點呢?與這個議題沒有任何聯繫吧。我會將你的議題移出做單獨討論,同時請就我提出的議題作出討論,謝謝。—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1:52 (UTC)
(※)注意,這個方案3不是方案。烏拉跨氪 2012年11月21日 (三) 12:13 (UTC)
(&)建議:雖然不像是方案,但很有道理,值得吾等深省。建議不要整個刪除,頂多刪除「方案3:」即可。--Kolyma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3:48 (UTC)


已刪除。另外十分同意尊重多元觀點的提法。維基百科的方針中體現的是對各種觀點加以平衡,而不是讓一方的觀點凌駕於其他的觀點之上。—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1日 (三) 13:59 (UTC)

(*)提醒:不要漏掉他的後半部:「希望用戶皆能學習尊重多元觀點,保持中立,勿隨意挑起爭端,並學習以討論及交流,避免對立爭論。」--Kolyma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3:59 (UTC)
維基百科沒說過不讓一方的觀點凌駕於其他的觀點之上,而是要根據觀點的廣泛性,多數的觀點應該比少數的觀點占更多的篇幅--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22日 (四) 01:43 (UTC)
的確,但我也想說,在無法以篇幅來衡量的情形中,如模板用詞、分類用詞,應該使用儘量能夠體現多方觀點的方法,而不是讓一種觀點凌駕於其他觀點之上。—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07:37 (UTC)
(!)意見:台灣作為現今中華民國的俗稱並無不可,實質上中華民國已退守台灣多年,雖然沒有宣佈戰敗或獨立,但已經沒有反攻的能力。--Liberté ou La Mort 2012年11月22日 (四) 09:11 (UTC)

(!)警告:「維基百科社群不是民主試驗場,也不是無政府狀態,更不是戰場」。
維基百科任何決議都不應該以政治傾向來作裁定,共識是維基百科編者作出決議的第一途徑。至於投票則是非常手段,不應濫用投票。
投票不能代替討論有說明:

投票的潛在問題包括:
  1. 可能會因此錯過最佳解決方案(或最佳折衷辦法),因為這些方案不在投票的選項裡。
  2. 由於討論意見的兩極化和引發相關的利害關係,投票可能使應有的文明蕩然無存,參與投票的人難以假定善意。就一個具爭議性的議題投票,經常會引致上述極其激烈的情況發生。
  3. 投票的人往往預期他們所支持的立場能以多數甚至極大多數自動獲勝,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4. 非正式投票即使已聲明沒有約束力,有時人們會因此決定在之後追隨多數人的意向,也就讓之前非正式投票結果變成有約束力。雖然在辯論過程中,請求其他維基人考慮主流意向是合理的,但不應以非正式投票為手段,強迫少數持不同意見的維基人接納多數人的意見。

上方的投票具有明顯設計過的誘導性提問,涉及既定觀點問題。再加上投票並未清楚說明具體影響的實際案例,會產生混淆作用,投票選項會與實際心中所設想的情境不一致。涉及「政治觀點的宣傳」,以及政治傾向的民調投票都不應該出現,因為維基百科不是民意調查中心,我們不可在維基百科設立政治民調詢問「你希望台灣未來政治地位是?(一)獨立(二)維持現狀(三)統一」,像這一類的政治民調都不可出現在維基百科。--章安德魯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09:37 (UTC)

在現實沒做任何變動之前,承認與不承認都同樣違背中立性,讓它先在各國分類待着,至少它只是一個有名無實的「政權」政府(自認而且已不被世界普遍認可),別扯過去,過去只是角色反了,等什麼時候台灣問題搞定了,什麼都不是問題。PS.老人們挖了一個核彈坑,坑得咱們一面屁。——Sakamotosan今天, 08:50 AM (UTC+8)2012年11月22日 (四) 10:06 (UTC)
這裡是百度嗎?-Kolyma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10:34 (UTC)

我覺得這種毫無意義的討論應該結束,這種討論只會像現在條目探討版那邊的「一次性解決兩岸名稱分歧」討論一樣,在消耗大量維基人的編輯時間後無疾而終。--追求節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12:26 (UTC)

同意以上,今天吵完了,明天有新的人加入,又會重新吵一次。如果真的很有興趣吵,建議可以在自己國家內發起公投,一次性解決這個問題。在沒得到正式政治解決方案之前,先不要處理這個議題。只要保證所有意見都能呈現就可以,台灣在多數場合等於是中華民國的同義詞,不過在某些場合是中國的一部份,所以只要同時列出兩種,讓使用者根據自己的需要去自行查詢即可,不要由編輯預設某種立場,讓人想查但是查不到。--112.104.175.200留言2012年11月27日 (二) 18:30 (UTC)

維持既有分類方式並註明臺灣是1949年後中華民國之簡稱/代稱/通稱

 

「臺灣並非任何現存主權獨立國家之正式國號,也從來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而較適合被視為1945年後中華民國的一部份、或1949年後中華民國的簡稱/代稱/通稱。除非是專有名詞等情況,維基百科的相關敘述應依循此方針或描述現實狀況。」

1. 「Category:台灣人‎‎」的各主要語言版本均依慣例加上各國或nationality等字樣,顯然這些維基社群並不認為有何不妥。移除行之已久的臺灣與臺灣人相關分類頁面內容,等於是將臺灣相關人事物從許多分類中抹去,嚴重影響分類的完整性,妨害原先所具有的查找功能

2. 1949年後的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就在臺灣,臺灣是1949年後國號中華民國的國家之簡稱/代稱, TAIWAN也是國際通稱,絕大多數臺灣人更習慣自稱與喜歡用臺灣一詞,且政府與人民均已多年習於兩者混用,外國政府與國際媒體和學術界慣用語稱臺灣,Google上的臺灣/Taiwan也遠多於中華民國/R.O.C. 即使總統馬英九或國民黨也經常在各種場合簡稱臺灣以代國名,如「臺灣加油讚」,這裡所指的當然是國家!他們所競選的是「全國不分區的立法委員」與「全臺澎金馬東沙島/太平島的總統」,而不僅僅是臺灣島、或已虛級之臺灣省政府所轄的12縣3市(不含五都)的國會議員與總統。所以臺灣是大家所接受的代稱。

3. 美國國務院Visa Waiver Program (VWP) 免簽證計劃網頁即將 Taiwan 與日、韓、新、澳、紐、英、法、德、荷、西、葡、瑞士等其他36個友好國家併列。Currently, 37 countries participate in the Visa Waiver Program... Eligible Taiwan passport holders may begin traveling to the United States...臺灣也與美國並稱

4. 希臘(Greece)的正式國號是海倫娜共和國(Hellenic Republic),美利堅合眾國簡稱美國,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通稱英國,1949年後的中華民國簡稱或通稱臺灣沒什麼大不了的。兩者在國內、國際、媒體上基本融為一體,可互換或並稱,但多數情況稱臺灣更清楚明瞭。有時,硬要冠稱中華民國反而易與1949前混淆。

5. 維基上已有許許多多以臺灣為標題的條目,如臺灣選舉臺灣法律臺灣政府臺灣總統臺灣外交臺灣軍事臺灣經濟,這些都與政府、政治、或法律有關。同樣的,要區分什麼與政府、法律、政治有關或無關只會徒留紛擾。英文維基的Republic of China(指1949後)直接與TAIWAN合而為一(「中華民國」所對應的英文條目就是TAIWAN);中華民國外交(亦指1949後)的對應英文條目是Foreign relations of Taiwan

6. 最後,現存的臺灣人相關分類含括了1945年前(屬日本), 1945-1949(屬中華民國), 1949後(幾乎等於中華民國)。有些人物從來就不屬於中華民國,逝世於1931年的蔣渭水現劃屬台灣醫生台灣社會運動參與者,若劃為中華民國則顯然與事實不符,他當醫生從事社會運動時是日本籍,那是否該劃歸日本醫生日本社會運動參與者鄧雨賢(1906-1944)現劃屬台灣作曲家台灣教師。同樣的,台灣日日新報與中華民國無關,古倫美亞唱片不是中華民國唱片公司,1935年新竹台中地震並無中華民國的救援,還有許多類似的狀況。同樣一個臺灣分類的內容是無法將其中一部份歸日本、一部分歸中華民國的。所以考慮臺灣歷史的複雜性,維持既有分類可保持依地理決定的完整性,而毋須將同一塊土地上的人事物分割成好幾個國家的人事物(技術上似乎也辦不到)。

--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1月22日 (四) 12:40 (UTC)

且不談NPOV,BIAS一類的方針,基本都是COPYPASTA.翻炒自己種的老梗的維基政治家再見. - Dr. Cravix ♬La Pluie 2012年11月22日 (四) 13:36 (UTC)
我在讀這個章節的時候,居然只看了前2條就猜到是誰寫了  囧rz...,類似的寫作方法在閣下的條目中出現太多。我的立場是,維基現有「避免地域中心」里的說明很明確且正確,台灣不是國家,台灣的使用也不可與中華民國等價。
  1. 台灣比中華民國小,「台澎金馬」才是中華民國現有統治地區,要是中華民國的選舉被命名為「台灣選舉」,難道金門人沒資格投票了?如果「台灣XX」直接被放入最高的國家一級,那麼「澎金馬XX」豈不是無着落?以上說明了,使用台灣作為國家級分類等用法的不合理性,而應當使用中華民國。那麼可能有的人說,台灣並不是指台灣本身,而是作為中華民國的通稱啊,那事實是不是如此呢?
  2. TAIWAN一詞在官方使用中,確實可以用作指代中華民國ROC的,但是在中文領域,台灣的使用就和中華民國有差別,「ROC」的使用與「中華民國」等同,而「TAIWAN」的使用則不等同於「台灣」,這種用法在總統府[2]和護照的標記明確表示了這一點。TAIWAN一詞只是給傻傻分不清的洋人看(一見China就誤以為大陸),老外搞混用,並不能用來論證中文混用的合理性。
  3. 關於所謂不列顛也可以表示英國的說法,難道維基百科中會用不列顛這個分類放入國家嗎?
  4. 綜上,從分類來說,台灣XX的分類不可直接放在國家下,也不可作為中華民國的代替,而要先放在中華民國下。至於條目,台灣XX應論述的台灣事務而非中華民國統治區的事務。--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1月22日 (四) 23:20 (UTC)

以下逐條反駁WildCursive的說法:

  1. 老外對ROC和Taiwan的混用並不表示中文領域中華民國和台灣的混用。
  2. 你搬出政府來說明使用台灣一詞指代中華民國的合理性就更加可笑了,政府官方使用中華民國一詞無疑占有絕對優勢,你憑什麼捨棄多用而使用少用的那個?另外也提醒你不要使用「台灣人」就把非台灣島的「澎金馬」人給代表了。
  3. 同第一項。
  4. 你只是在證明大不列顛和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在中文裡用英國替代的合理性,並無法證明中華民國用台灣一詞替代的合理性。
  5. 這些條目也無法證明中華民國用台灣替換的合理性,相反,大量台灣總統中華民國總統這樣的條目更加明確了中文裡台灣一詞和中華民國一詞的不可混淆性。
  6. 按照你的邏輯,幸好華盛頓活過了美國獨立戰爭,否則他連美國人都不是了,同理可知莫扎特也不是奧地利人啦,他至死也不知道有奧地利這個國家。--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1月23日 (五) 01:41 (UTC)

(:)回應
1.予不得已也。說明是被動回應爭端、誤解、不瞭解、或惡意編輯,就討論議題說清楚、講明白、接受公眾檢視沒什麼不好的。您和我從「初識」時的針鋒相對到後來的相敬如賓/冰、無可奈何(無論是理解或放棄  囧rz...),或現在的就實質問題質疑表述,都算是種進步。如果多數臺灣維基人不接受的處理一再發生,那這樣的情節只會有增無減,因為臺灣的民意與權利意識都是持續朝與過去相反的方向移動的

2. 清末早就有「金門不/毋認同安,臺灣不/毋認唐山」的俗諺了。金門曾為臺南鄭氏王朝的領土,1949年後數度血戰而與臺灣休戚與共,金門人赴臺灣本島就學工作(如: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福建省政府主席薛承泰教授),臺灣人赴金門服兵役(如:施明德吳念真戴立忍)。金門縣政府的網址是www.kinmen.gov.tw, 其網頁所掛的民間好玩臺灣票選活動,也與臺灣各地一同競爭。金門、馬祖民眾所拿的是加註Taiwan的護照,他們出國也會說是from Taiwan, 是Taiwanese. 幾年前有些地圖錯標讓他們覺得被誤會, 現在都更正為「金門縣,台灣」或「Kinmen,Taiwan」了。制度認同使金門主觀客觀都與臺灣沒太大分別。

3. 臺灣的選舉自1935年的日治時期開始,與中華民國無關,但其條目所述1949年後之內容自然包括金門與馬祖(澎湖迄今仍與已虛級化的臺灣省政府有行政上的關係)。民主化後這二十年來的選舉,金門與馬祖從鄉鎮長、縣議員(現在也有泛綠的)、縣長、國會議員、總統等,全都與臺灣本島同步同資格舉行。

4. 你說「政府官方使用中華民國一詞無疑佔有絕對優勢」,如果是指官方網站名稱或公文標題,那各國通常都會用自己的正式國號,其內文則未必。總統府與外交部等許多政府網站標題都是臺灣與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並稱。我們駐梵蒂岡的大使館門牌是中華民國(台灣)駐教廷大使館/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to the Holy See,而其網站也一樣。臺灣的中央或地方各級政府官員與民代平常稱臺灣的應該是絕大多數。

5. 國家分類項下顯然有cat:希臘人cat:美國人等非正式國號用詞。「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是國號,但與政府政治法律有關的維基分類是cat:馬其頓共和國政治家。還有「玻利維亞多民族國」的cat:玻利維亞政治人物‎與「委內瑞拉玻利瓦共和國」的cat:委內瑞拉政治人物‎等。我猜德國公僕也不會言必稱「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梅克爾也只列入「cat:德國總理」。

6. 正因為臺灣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些不同意涵,所以最能含括所有這些相關的人事物。還是我們也該依國籍把國民黨的林洋港蕭萬長吳伯雄江丙坤都加上日本人的分類?
--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02:34 (UTC)::

(:)回應,因為你的論點過於分散,且沒有針對我每一點作單獨回應,因此討論難以繼續,我另外弄根據爭論點分幾條陳述,請回應時也根據此順序。
  1. 澎金馬是否是「台灣」的一部分(假設這裡的「台灣」一詞並不能指代「中華民國」的情況下?)
  2. 其他國家的政府和媒體用Taiwan來指代ROC,是否可以作為中文維基百科可以使用「台灣」來指代「中華民國」的依據?
  3. 中華民國政府自身對於Taiwan、台灣、ROC、中華民國四個詞的使用是等價的,還是有所區別?
  4.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是否可以用「德國」一詞來代替,與我們討論「中華民國」是否可以使用「台灣」代替有關聯嗎?
  5. 維基百科上台灣總統中華民國總統這樣的條目是否應該合併?你既然承認「臺灣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些不同意涵」,又為何要堅持使用這個模糊的詞造成各種混淆而不願作更加仔細的區分?--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1月23日 (五) 04:10 (UTC)

(:)回應

1. 澎湖與已虛級化的臺灣省政府仍有行政關係, 無論行政或地理, 臺灣都可包括澎湖。金門馬祖福建省政府管轄,但這個福建省政府從1956至1996均在臺灣辦公,除軍人出身者外,均由在臺灣之金門籍立法委員行政院閣員兼任省主席。無論是名義上的福建省政府、或實際上的行政院,金馬都歸在臺灣的上級政府節制,金馬與臺灣也互有離島與本島之稱。與大陸地區相對的臺灣地區一詞所指就是臺澎金馬;相似地,臺北一詞可專指首都臺北市、或臺北新北直轄市、也可以指含括南方桃園縣的大臺北(如同各國際航線說飛到臺北,其實是到桃園)。相較於大家不熟的福建、性質不妥的中國、很少用的中華民國,金馬與臺灣連稱並不稀奇,這也是臺灣或外國使用前述「金門縣, 台灣」「Kinmen, Taiwan」等稱呼的基礎。

P.S.馬祖的正式名稱是連江縣,但不分公私國內外,大家都稱馬祖,沒人care為什麼不稱連江。

2. 維基的用詞常規建議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而臺灣確為1949年後中華民國之通稱(早期亦有外國政府或媒體使用「福爾摩沙」,但至少從1979年《台灣關係法》以來應該都是用臺灣),大部分人也都知道如同前述希臘和數國之條目標題與分類用詞,維基既已有先例,本案援引,有何不可?

3. 法律或公文標題等會較精確而有些區別,但在絕大多數的內文、網站或政治人物語彙是混用的(等於=/≒幾乎等於),而且台灣多於中華民國、Taiwan遠多於ROC(有China字樣的最少)。(參見1)

4. 這就是中文維基百科的實踐啊!表示用簡稱/代稱是合理且已被接受的。以臺灣通稱代指中華民國,誰曰不宜?(參見2)

5.

  • 中華民國總統:1948-1949, 1949-50, 1950- 法定用語,具憲法意涵(亦包括行憲前類似稱謂職務)
  • 台灣總統:1950- 國際政/媒/學界通稱,臺灣內部亦常以此稱李登輝與陳水扁兩位前總統(亦包括台灣民主國之類似稱謂職務)
  • 內容既有時間與範圍之區隔,自然可分為兩條,更何況這是兩個重疊但不同的專有名詞。

一個詞彙做何解釋要看語境(如所涉時間或發言者是誰),所以其實不致於誤解(也加註本大段第一句話了)。與其說模糊,不如說是包容,所以可保持臺灣(地理)相關人事物之完整性,不因歷史上的政權歸屬不同而割裂。會收錄在這個分類的都是我國現有領域國民較熟悉的。如果有外國讀者對和這些領土相連繫的人事物有興趣,也不致於可能要分別去葡萄牙、西班牙、荷蘭、清朝、日本、中華民國等項下查找。在缺乏完美無瑕分類的情況下,這種最符合分類所應有的簡明查找功能需求

6. 臺灣現在的國號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現在的簡稱/代稱/通稱是臺灣。絕大多數的我們只接受兩種身分:「臺灣人」與「中華民國國民」,其他的(如「中國人」)都沒什麼市場或吸引力。以上這兩句陳述矛盾嗎?這在臺灣再正常自然不過了!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1月24日 (六) 12:09 (UTC)

各位好,Wetrace分享一下看法。兩岸還是應該「對等名稱敘述」,但是要「實質對等」,有時候真的 沒辦法 台灣/中華民國 一刀兩切---兩者適度並用 比較適宜。這項方案,呈現的確實是 台灣藍綠、朝野的公約數,也顧慮到 國際間的複雜效應,是最務實、也是中華民國政府目前的「創造性模糊」作法--藍綠皆然。對台灣人民/政府來說,每個個案是要看「語境」等國際規範。「台灣」確實是很普遍被國際接受的代稱,個人也贊成在一些情況下 採用「Taiwan,R.O.C」、「中華民國(台灣)」---中華民國/台灣並列。理由:

  1. 國際組織及相關場合,「台灣」最常被使用,尤其因為 中華民國 經常「被」不能用,因此 「台灣」的識別度相當重要,但在中文語境的主權意涵上「中華民國」有其必要性。因此 中華民國政府 ,無論藍綠誰執政,對外都是用「Taiwan,R.O.C」、「中華民國(台灣)」---這一點,要請 中國大陸編輯用戶 理解---全世界幾乎沒有哪個地方,面臨台灣的特殊處境。在台灣總統大選時,即便馬英九陣營,也是不斷強調「台灣」。
  1. 很多非正式場合、非政治語境,在現實上會產生「政治上效果」,其實是個「光譜」,而且也都有各自解讀空間;因此 中華民國/台灣 並列,對兩岸來說都比較好、減少爭議,也照顧到感情、國際法的可能效果。
  1. 對外國讀者來說:維基百科 是一個國際性場合,很多外國人 不一定了解「中華民國=台灣」(現階段現實、台灣朝野公約數),如果只寫其中一個,都可能導致片面理解,或以為這是兩者,也不利外國讀者對台灣的整理資訊掌握。因此 並列「中華民國/台灣」其實是最好的。
  1. 從台灣人民主權立場:「主權在民」...主權是「台灣2300萬人 對生活方式、價值觀的抉擇之體現」,很難一刀兩分「統獨」,而且現實是一個「光譜」概念,不同的問法、角度,每個人可能有不同的認同,但不變的核心概念、前提是「民主自由人權價值」。
  1. 台灣的國際處境,在國際社會中、歷史上都是相當罕見的特殊,希望大陸編輯能多體諒 台灣讀者及用戶。

Wetrace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02:19 (UTC)

既然自己藍綠都要整天吵「中華民國是台灣」還是「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問題,何必在這裡硬要堅持「中華民國=台灣」?--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1月23日 (五) 04:34 (UTC)

第一、中華民國是「自由民主」的國家,政黨間有不同的主張是很正常的,請不要用「一言堂」的角度來思考。況且,要不是海峽對岸有這麼一個霸道國家,中華民國想改什麼國名,想叫什麼簡稱,關誰的事?第二、台灣維基人現在談的主軸是「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通稱或簡稱」,而不是「中華民國=台灣」,請不要弄錯。--Kolyma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4:15 (UTC)

看完上述內容我只想說,瞎雞巴蛋疼啊!如某些人說的潘多拉的盒子不要去動,就兩岸問題現有的方針已經夠了,上述一些投票就如果台灣想入聯,而大陸的反應是大家都知道了。這個投票也會破壞維基百科的團結,沒意思!--Qa003qa003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07:58 (UTC)

出生於大不列顛聯合王國的叫「大不列顛聯合王國人」還是叫「英國人」?一個分類叫「台灣人」並不代表這是「台灣國」,而只是因為中文使用者根本沒有人慣用「中華民國人」這種東西。同樣地,若有「台灣國民」這種分類當然不可,習慣上叫「中華民國國民」。維基原本的方針的確是說台灣不能跟中華民國等價,但這不代表「台灣xx」不可以被歸在「各國xx」之間,那只是一個慣稱而已。

而且,不是早就說過把「各國xx」改成「世界各地xx」比較不會引起兩岸敏感問題嗎?--Reke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08:21 (UTC)

(※)注意這裡本可以客觀探討中華民國等同台灣稱呼的合理性(媒體是否無差別使用,條目中的使用是否有可能有歧義等等)但是明顯有維基人的立場受到政治意識左右,這裡的爭論已經複製了藍綠的爭論,所以我個人認為已經沒有繼續討論的必要,不過也同時提醒各位,究竟以後是台灣省還是台灣國並不能靠筆戰就能達成,如果在現實中自己的政治觀點難以實現因此靠維基百科來表達的做法完全是徒勞的,時局一變,今日費盡口舌爭取的一點點東西就會被全盤推翻。(如果有人要探討在中文環境下「中華民國」(尤其是1949年後的)用「台灣」一詞代替的合理性,則可以繼續奉陪,但請「專注於討論詞語本身」不要扯遠,更不要夾帶政治私貨,那些自知自己被政治傾向干擾了判斷力的人就不要來跟我談了免得浪費大家精力)--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1月23日 (五) 15:07 (UTC)

關於政治無關的台灣分類和中國分類:一個建議

本來不想再說什麼的。見到還是有有理性的人在,就提出我一直想的一個方案。某管理員如果要繼續封殺的話就算了,想看的人可以看歷史版本。

我認為,中文的「國家」和歐美諸語言中的「country」或「pays」或「Staat」可能有所不同。鑑於中華文化中長期存在的「天下」思想,中文中的「國家」比較少作為地域的概念,而比較偏向於政權或政治的概念。因而在與政治、法律、政權無關的領域,較為適合以地域作為劃分的分類,不應該用政治性較強的「國家」來作出「依國家的分類」以對應「category by countries」。我建議,在與政治、政權、法律無關聯的分類中,使用「以大洲的分類」,廢除「依國家的分類」。一來,歐亞非美等大洲比較是地域上的概念,將各地分類置於其下不會有難以歸類的問題;二來,先以大洲進行分類,再放各地分類,不會有「各地」是「國家級地域」還是「次國家級地域」的問題。比如說廣東分類可以放在中國大陸分類裡面,台北分類放在台灣分類裡面,中國大陸、香港、台灣、菲律賓都放在亞洲分類裡面,十分合理,也不會有政治上歸屬關係的牽扯。最後亞洲分類、歐洲分類放在「以各大洲的分類」之中,不會與「依別類標準的分類」並列。

依各大洲的分類(或稱為依地域劃分的分類)-> 亞洲XX分類 -> 中國大陸XX分類 -> 廣東XX分類/湖北XX分類...
依各大洲的分類(或稱為依地域劃分的分類)-> 亞洲XX分類 -> 台灣XX分類 -> 台北XX分類/台中XX分類...
依各大洲的分類(或稱為依地域劃分的分類)-> 亞洲XX分類 -> 香港XX分類 -> ...

涉及政治、法律、政權的分類,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類和中華民國分類。1895年至1945年之間的台灣內容歸於日本,之後歸於中華民國。中國大陸1949年以前的內容歸中華民國,以後的歸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類。1997年以前的香港歸於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97之後的香港歸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使用對等正式稱呼,不會有矮化的問題。

依國家的分類(或稱為依地域劃分的分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XX分類 -> ...
依國家的分類(或稱為依地域劃分的分類)-> 中華民國XX分類 -> ...
依國家的分類(或稱為依地域劃分的分類)-> 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XX分類 -> 英屬香港XX分類...

我認為這樣的方案已經照顧到了兩岸三地的立場,是比較持平比較模糊的處理方式。當然如果說維基百科就是不能考慮大陸方面的立場的話,我也無可奈何。只希望理性的人可以繼續討論之,被政治立場操控的人就不必來了。—Snorri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6:46 (UTC)

原則(+)同意,但若早先這樣溝通在做大規模的移動豈不更好?
然後我建議直接省去「依各大洲分類XX」,在洲不多的情況下,直接以「歐、亞、非、北美、南美、大洋、南極」七大洲並立即可。有爭議的地區,就直接掛在兩個洲下。不建議用「地域」一詞,聽起來跟行政疆界無關。--Reke留言2012年11月23日 (五) 17:27 (UTC)
(+)同意:拋開政治傾向,做到名實相符,確實很重要。好的方案並不是讓某個人、某些人感到遂了自己的願,而是讓每一個人(尤其是新手和不參與編輯的用戶)都能覺得這種表述沒錯、基本沒問題或者可以接受。
同時也希望有一部分與政治、政權、法律無關的分類,不一定要區分三地,而是能統一在中華文化中。——三獵留言2012年11月27日 (二) 01:23 (UTC)
(-)反對:看到中國和XX在一起的已經淡定了,這個討論沒有意思,只會坑死維基社群。--Qa003qa003留言2012年11月28日 (三) 13: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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