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泊水電站

烏拉泊水電站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天山區,地處烏魯木齊河上游,是新疆最早建成的現代化水力發電站[1]。水電站於1955年投入使用,裝機三組800千瓦機組。烏拉泊水電站最初被稱為迪化水電廠,也使用過烏拉泊發電廠等名。先後隸屬於新疆軍區電業局、新疆電力(業)管理局、新疆水利廳等。1970年起隸屬新疆重工業局,由紅雁池發電廠管理[2]。水電站1982年停止發電,設備封存。2007年成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

烏拉泊水電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
座標43°41′43.3″N 87°35′00″E / 43.695361°N 87.58333°E / 43.695361; 87.58333
分類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時代1954年
編號6-118
認定時間2007年6月4日

歷史

195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燃料工業部新疆省水利局新疆省境內的水力發電資源進行勘查後,擬訂了開發烏拉泊水電站的計劃。10月,新疆軍區與燃料工業部水力發電工程局簽訂規劃設計合同,新疆省水利局承擔水電站的勘查工作,水力發電工程局設計處負責水電站建築的設計,並負責渠道選線的工作。水電專家蔡定一參加並主持烏拉泊水電站的設計工作。新疆省水利局負責渠線的施工以及木質渡槽的設計。燃料工業部水力發電建設總局建造司負責電機裝備的設計。水木工程由新疆軍區軍工部和工程處負責,新疆軍區曾派超200人赴天津市牡丹江市等地學習火電、水電技術。省水利局負責技術管理及施工現場指導[3][1]

1951年10月,烏拉泊水電站建設工程正式開工,次年10月,烏拉泊水電站水土工程已完成九成,大部分機電設備也運抵現場。然而此時,水電站建設工程由軍區移交地方,而地方上因為沒有制定相關基建計劃而停工。1953年7月,燃料工業部投資67億元舊人民幣後,烏拉泊水電站建設工程得以繼續。然而在同年的8月3日,烏魯木齊河突發洪水,洪水衝垮了烏拉泊水電站的防洪堤,大量洪水湧入廠房,廠房內未安裝的設備被洪水浸泡,導致其無法被安裝,這次洪水導致烏拉泊水電站建設工程損失45億元。洪水過後燃料工業部追加投資129億元,烏拉泊水電站建設工程得以復工。烏拉泊水電站原定1954年10月竣工,然而因為發電機定子鐵損不合格,定子的更換延誤了工程進度。直到1955年9月23日,水電站具備部分試運行條件,並開始試電[4],同年10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時,烏拉泊水電站正式併網,向烏魯木齊開始輸電[5]。烏拉泊水電站投產後,與同時期修建的葦湖梁發電廠組建成了烏魯木齊電網,這也是新疆首個現代化電網。其發電量占當時全新疆電力三分之一[6]。1981年烏拉泊水電站全年發電量達到了464萬千瓦小時。1982年因渠道滲漏、設備質量、發電成本高等原因水電站停止運行,設備封存[7]

2007年,烏拉泊水電站被列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保護單位。但並未得到良好的保護,2010年,廠房的門窗都被磚頭或者鐵絲網堵住。但因是水電站設備封存不是拆除,不只是體積偏大的設備沒拆,甚至變壓器樁頭上的銅電線都沒取下來。當時,變壓站圍護欄已被撕開長1米,寬80厘米的洞。變壓器樁頭上的銅線僅剩幾根,廠房的一個窗戶被開了一個洞,偌大的發電機靜靜地端坐在廠房中間,靠牆的配電箱只剩一個外殼。水輪機淹沒在積水中,半山腰的閘室內空無一物,外面變成了露天廁所[8]。201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對各自治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劃定了保護建設控制地帶,烏拉泊水電站的保護範圍以水電站建築外牆、柵欄以及水電站管道為基準向外擴展10米。建設控制地帶為,東側、北側和西側以保護範圍為準向外擴展50米,南側以鐵路線向北30米和土坎為準[9]

水電站

烏拉泊水電站位於烏拉泊水庫北側的採石場石墩子山腳下。進水口、閘室、壓力鋼管、廠房、開關站等設施組成了烏拉泊水電站。站內主要設備是變電器以及哈爾濱電機廠製造的第一批水輪發電組。烏拉泊水電站渠首有一座長72米,高2.5米的混凝土滾水壩,在水電站還在運營的時候,滾水壩滾水量300立方米每秒。左側為170米土壩,右側為排沙閘以及6.6公里的引水渠。在水電站還在運營的時候,引水渠為配合紅雁池水庫引水,斷面過水能力約15立方米每秒。壩西有閘室、壓力鋼管、廠房及開關站。山上水渠到水電站有35米落差,最初山坡上用來從引水渠往電站注水的三根直徑超過1.3米的壓力輸水管,以及引水渠與蘭新公路相交處的渡槽均為松木所制,其原因為當時新疆鋼鐵水泥極為缺乏[10]。直到1965年,才將木質壓力輸水管與渡槽改為鋼筋混泥土結構[2][1]

相關連結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新疆通志·電力工業志》編纂委員會. 新疆通志(第三十八卷)·电力工业志. 新疆人民出版社. 1999: 76–77, 130. ISBN 7-228-04921-7. 
  2. ^ 2.0 2.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物局 (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集:乌鲁木齐市卷克拉玛依市卷. 科學出版社. 2011: 108. ISBN 978-7-03-032493-1. 
  3.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新疆通志·生產建設兵團志》編纂委員會 , 編. 新疆通志(第三十七卷)·生产建设兵团志. 1998: 311. ISBN 7-228-04676-5. 
  4. ^ 張偉兵. 水·新生历史上的今天(9-10月)工程建设篇. 江河. 2017年10月. 
  5. ^ 用生产成绩迎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成立 乌鲁木齐各族人民开展劳动竞赛. 人民日報 (9月19日). 1955年 [2019-04-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26). 
  6. ^ 《新疆新貌》 編寫組. 新疆新貌. 新疆人民出版社. 1986: 229. 
  7. ^ 蒲開夫; 朱一凡; 李行力. 《新疆百科知识辞典》. 陝西人民出版社. 
  8. ^ 姚丹; 朱翊. 乌鲁木齐乌拉泊“文物水电站”破败不堪. 亞心網. 2010-05-13 [2019-04-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12). 
  9.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批)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報告): 新政辦發〔2012〕39號. 2012-03-22. 
  10. ^ 王素芬. 乌拉泊水电厂军人激情铸造成(组图). 搜狐. 烏魯木齊晚報. [2019-04-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