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歷山大·莊臣

亞歷山大·莊臣(英語:Alexander Johnson,1983年2月8日),生於美國佐治亞州奧爾巴尼美國職業籃球運動員

亞歷山大·莊臣
Alexander Johnson
個人資料
出生 (1983-02-08) 1983年2月8日41歲)
 美國佐治亞州奧爾巴尼
國籍 美國
登錄身高6英尺9英寸(2.06米)
登錄體重240英磅(109公斤)
職業資料
高中Dougherty高中
大學佛羅里達州立大學
NBA選秀2006年 / 輪次:2 / 總順位:15
印第安那溜馬選中
職業生涯2006–至今
位置大前鋒
號碼30
NBA.com上的資料 編輯維基數據鏈接
Basketball-Reference.com上的資料 編輯維基數據鏈接

大學籃球生涯

亞歷山大·莊臣所就讀的大學是佛羅里達州立大學,他為學校籃球隊效力過三個賽季。[1]在這三個賽季中,莊臣每場平均可以拿到13.2分、7.4個籃板球和1.0個封蓋。[2]其大學籃球生涯封蓋數量達到66次,位列佛羅里達州立大學校歷史排行榜第14位。[3]

職業籃球生涯

NBA選秀

2006年,莊臣參加了當年的NBA選秀,選秀前,球探對他的評價是:臂展長,爆發力和彈跳力都很出眾,在內線有極強的控制力,善於爭搶籃板。但弱點是手不大,傳球技術需要提高,還應該減少失誤,開闊在場上的視野。年齡相對於同年級人來說偏大。[3]最終,莊臣在第二輪第十五順位被印第安那溜馬選中。選秀結束後,莊臣的簽約權被交易到波特蘭拓荒者,隨後,交易權又被拓荒者交易到孟菲斯灰熊[4]

孟菲斯灰熊

2006-2007NBA賽季中,莊臣在孟菲斯灰熊獲得了59場出場機會,其中有19場是作為正選球員出場。在這個賽季,莊臣每場平均獲得12.8分鐘出場時間,可以拿到4.4分和3.1個籃板,投籃命中率達到53.8%。[5]

邁亞密熱火

2007年8月24日,在莊臣與孟菲斯灰熊的合約到期後,他與邁亞密熱火簽約。在2007-2008NBA賽季中,莊臣共出場43次,其中6次正選出場,每場平均可以獲得4.2分和2.2個籃板,投籃命中率達到48.8%。[5]2008年6月23日,邁亞密熱火宣佈放棄莊臣,兩個月後,莊臣與德國布羅斯俱樂部簽約。[6][7]

東莞烈豹

2009年11月15日,東莞烈豹籃球俱樂部中國籃球協會提交了決定簽約莊臣的申請。2009年12月21日,在莊臣的CBA的首秀中,他僅打了13分10秒,由於在比賽的第三節的一次快攻中用力過猛,莊臣右側大腿老傷復發,隨即便痛苦地倒地不起,之後就離開了CBA。在CBA的13分鐘內,莊臣2分球7投3中,得到7分和4個籃板。[8]

蘇福爾斯天空力量

在結束CBA賽季後,莊臣被下放到美國國家籃球發展聯盟中的蘇福爾斯天空力量。在為蘇福爾斯天空力量效力的一個賽季中,莊臣每場平均能獲得24.5分10.9籃板,命中率高達60%,還曾被評為NBDL的月度最佳球員。[8]

NBA生涯數據統計

賽季 球隊 GP GS MPG FG% 3P% FT% RPG APG SPG BPG PPG
2006–07 灰熊隊 59 19 12.8 .538 .000 .661 3.1 .3 .4 .6 4.4
2007–08 熱火隊 43 6 12.8 .488 .000 .687 2.2 .3 .3 .2 4.2
生涯 102 25 12.8 .517 .000 .672 2.7 .3 .4 .4 4.3

參考資料

  1. ^ Heat sign ex-Grizzlie Johnson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007年8月24日,ESPN
  2. ^ 2006年NBA选秀资料. [2010-09-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1-04). 
  3. ^ 3.0 3.1 亚历山大·约翰逊加盟东莞新世纪. 東莞科普網. [2010-09-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4. ^ 网易约翰逊资料库. 網易. [2010-09-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1-01). 
  5. ^ 5.0 5.1 虎扑约翰逊资料库. 虎撲. [2010-09-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9-30). 
  6. ^ Alexander Johnson to Brose Basket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008年9月14日,The Hoop
  7. ^ Bamberg completes roster with Alexander Johnson Archive.is存檔,存檔日期2012-07-29;2008年9月15日,EuroCup Basketball
  8. ^ 8.0 8.1 火箭将签下NBDL24+10内线. 網易. [2010-09-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