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昌祚
生平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三甲第十名進士。授興化府推官,天啟元年(1621年)任福建鄉試同考官[1],崇禎元年(1628年)三月考選刑科給事中[2],升刑科都給事中,以忤吏部尚書王永光,出為順德府知府[3]。
家族
高祖佘韜;曾祖佘騰漢;祖父佘藻;父佘自強。
參考
- ^ 《清史稿》·李世熊傳:年十六,補弟子員,旋中天啟元年副榜,以興化司李佘昌祚得其文,爭元於主司弗得,袖其捲去,曰:"須後作元也。"典閩試者,爭欲物色之為重。
- ^ 《崇禎長編卷之八》;崇禎元年三月,考選科道官,給事中二十六員:孔聞禮吏科、陳獻策戶科、瞿式耜王猷兵科、張國維佘昌祚劉斯琜刑科、王都工科、萬鵬南戶科;劉安行陳贊化裴君錫許藎臣馮傑盧兆龍祝世羙顧國寶葛應斗張鏡心孟國祚李春旺王家彥張第元鄧英趙京仕許國宗俱候補御史四十員:王道直浙江道郁成治汪應元李完江西道、史𡎊馬如蛟福建道、吳玉鄒毓祚倪元珙廣西道、馮明玠周維新廣東道、陳廷謨曹暹河南道、戴相鄧起龍山東道、趙洪範陝西道、黃宗昌徐尚勛山西道、高欽舜龔一程梁子璠四川道、任贊化貴州道、沈希韶南浙江道、馮來聘南江西道、韓相南福建道、倪成章南湖廣道、劉養粹南廣東道、王之朝南山西道、任僎南貴州道、姜兆張王相說李嵩張茂梧王應斗劉調羹田時震顧其國高賚明饒京牛沖元俱候補。
- ^ 《道光重慶府志》:余自強,字健吾,萬曆壬辰進士,累官巡撫右副都御史,政聲翕然,著有《治譜》一書,仕者奉為律令。子昌祚中己未進士,官都給事,以忤冢宰王永光,外轉順德知府。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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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晏日啓 |
明朝興化府推官 1619年-1623年 |
繼任: 祁彪佳 |
前任: 金之俊 |
明朝順德府知府 崇禎年間 |
繼任: 徐胤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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