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調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7年4月21日) |
各國情況
此條目論述以海峽兩岸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
中華民國
在中華民國政府中,借調是常見的政務官出任方式,尤其在行政機關方面,通常皆由大學教授借調至各個部會出任首長,期滿後再回原職。一般的常任文官或司法官也常有借調至上級機關的情形,例如原任職於各級法院或檢察署的法官、檢察官,如被借調至司法院、法務部擔任廳長或司長等行政職,則稱作「調辦事法官」或「調辦事檢察官」。
近期的案例有蔡英文政府的末任行政院院長陳建仁即是由中央研究院借調,其原職為基因體研究中心之特聘研究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當中,借調作為一種幹部使用方式,並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幹部使用範圍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公務員交流方式只有三種:調任、轉任和掛職鍛煉。
借調幹部相對隨意、不確定,少數人成功將借調變成了向上的捷徑,大部分在借調之後又不得不回到原單位。[1]
參考文獻
- ^ 1.0 1.1 "漂在机关"的借调群体:干部管理体制中的"怪胎". 人民網. 2009年11月12日 [2012年12月3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3月4日)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