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是指計劃在離婚後維持實質上的配偶關係的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政府或相關機構制定的公共政策[1]造成單身人士比已婚者獲得更多權益,是造成假離婚在中國大陸高發的因素。中國大陸常見的假離婚與假結婚類似,發生於房屋徵收、購置房產等過程中。

在房屋交易過程中,獲得購房資格[2]、降低房屋貸款首付款比例和節稅是個人選擇假離婚的重要原因。2016年2月22日,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後,針對已婚人士的房產稅下調,假離婚不再起節稅作用,但仍能降低首付款比例[3]。2017年來自北京的假離婚實例中,一對夫妻通過假離婚,取得購房資格,由此得到了超過一百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收益,獲得近十年的個人收入[2]。與之相比,2016年北京市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5.2萬元[4]

註釋

  1. ^ 假离婚现象高发,该反思的是政策. 鳳凰網. 2017-06-20 [2017-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3) (簡體中文). 
  2. ^ 2.0 2.1 中国式假离婚:“一次就挣一百万,后悔没再离一次”. 鳳凰網,來源:Vista看天下. 2017-06-22 [2018-05-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2) (簡體中文). 
  3. ^ 为买房逃税假离婚 小心人房两空. 網易,來源:大江網-江南都市報(南昌). 2016-05-06 [2018-05-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09) (簡體中文). 
  4. ^ 2016年我市居民收支特点. 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網站. 2017-01-22 [2017-09-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09)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