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發展基金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二零零八年四月[1]設立三億元的兒童發展基金。基金旨在透過家庭、私人機構、社區及政府的合作,促進弱勢社羣兒童的較長遠發展,從而減少跨代貧窮。

目標

鼓勵參加兒童規劃未來、養成建立資產的習慣,並同時累積儲蓄和無形資產(例如正面態度、個人抗逆能力和才能,以及社交網絡等)。這些特質都有助他們未來的發展。

基金的推行

基金撥款予營辦機構,於全港各區推出計劃。每個計劃為期三年。

目標參加者

基金的目標參加者是10歲至16歲的兒童,而

策略夥伴

  • 國際獅子總會中國港澳303區

基金的主要元素

有助提升兒童管理資源和規劃未來的能力:

  • 個人發展規劃
  • 師友配對
  • 目標儲蓄

連結

兒童發展基金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兒童發展配對基金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參考

  1. ^ 2013年7月10日立法會十八題:兒童發展基金. [2013年11月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