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書

中国古代官职

刑部尚書中國古代官職,主要負責司法牢獄,雅稱為大司寇秋官卿

沿革

中國古代官署刑部的主官。刑部尚書的官職最早出現於五省六曹制,後來的兩代沿襲此制。

唐高宗龍朔二年(662年),改為司刑太常伯。咸亨元年(670年),復為刑部尚書。光宅元年(684年),改為秋官尚書。神龍元年(705年),復為刑部尚書。天寶十一載(752年),改為憲部尚書。至德二載(757年),復為刑部尚書。[1]

在清時,由於統治者是來自山海關外的滿族人,所以為了維護滿族的統治地位,清初各部主官均為滿人順治五年(1648年),清世祖六部改設兩位主官,滿各一。刑部也由此首次迎來兩位尚書,稱「刑部滿尚書」和「刑部漢尚書」。名義上,二者在行使職權時不分級別高低,完全平等,皆為從一品高官。然而由於滿人在整個社會處於統治地位,所以部內權力基本上掌握在滿尚書手中。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宣佈「仿行憲政」,改刑部為「法部」,「刑部尚書」之職正式從中國歷史上消失。

刑部尚書名人

唐朝

高祖

蕭造 皇甫無逸 竇誕 劉政會 沈叔安 屈突通 鄭善果

太宗

鄭善果 李靖 韓仲良 李道宗 劉德威 韋挺 張亮

高宗

張行成 唐臨 長孫祥 劉祥道 源直心 李乾祐 盧承慶

武后

裴居道 李崇晦 張楚金 袁智弘 婁師德 豆盧欽望 杜景儉 鄧惲 李懷遠 韋安石

中宗

韋安石 祝欽明 韋巨源 裴談

睿宗

岑羲 楊元琰 蕭至忠 郭元振

玄宗

郭元振 李日知 趙彥昭 薛謙光 李乂 宋璟 王志愔 陸象先 韋抗 盧從願 崔隱甫 崔琳 李适之 裴敦復 韋堅 蕭炅 張均 苗晉卿

肅宗

李巨 李麟 顏真卿 李齊物 王璵

代宗

房琯 顏真卿 路嗣恭 蔣渙 王昂 崔挹 徐堅

德宗

關播 李勉 劉滋 王鍔

順宗

高郢

憲宗

鄭元 李鄘 趙宗儒 張弘靖 權德輿 王播 李願

穆宗

郭釗 王播 李遜 崔植 段文昌

敬宗

段文昌

文宗

柳公綽 崔弘禮 韋弘景 殷侑 高瑀 鄭覃 王源中 鄭澣 崔珙

武宗

崔珙 楊汝士 崔元式

宣宗

崔元式 白敏中 周墀 李玭 韋損 崔璪 蔣系 柳仲郢

懿宗

夏侯孜 蔣伸 徐商 李福 楊收 路岩 劉瞻 王鐸

僖宗

劉瞻 鄭從讜 崔彥昭 盧攜 牛蔚 李當 孔緯 裴瓚

昭宗

鄭延昌 崔凝 張禕 楊授 裴贄 長孫凝 鄭元規

昭宣帝

張禕 裴迪[2]

明朝

清朝

註釋

  1. ^ 後周、北宋王溥,《唐會要卷第59·尚書省諸司下
  2. ^ 嚴耕望《唐仆尚丞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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