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領地地方政府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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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領地至2008年7月1日已劃定了17個地方政府區域,即是有17個地方政府直接負責地方政務。北領地對於地方政府的設置最早可追溯至20世紀初期[1]。
北領地於2008年7月1日以前的地方行政區域原本有61個地方政府,曾分為4種:
- 6個自治市
- 51個社區政府
- 3個組織協會(聯邦)
- 1個特殊用途城鎮
根據2008年7月的地方行政改革,地方政府共有2種分類:
- 自治市:原屬達爾文等城市的郊區和其他小型的農村型城鎮
- 郡:原為郊外或偏遠地帶
自治市
郡
非建制地區
- Nhulunbuy(7.12 km²)
- Alyangula(2.10 km²)
- Unincorporated Top End Region(Finnis-Mary;19263.22 km²)
- Darwin Rates Act Area(East Arm;52.15 km²)
- 尤拉拉Yulara(103.3 km²,人口986)
地方政府分類
北領地曾經是個多數人口聚居於非建制地區的地方。2006年,於地方行政改革推動以前,領地內92%的土地上(1,349,130 km²之1,237,999)住着領地內16%的人口(192,898之30,523)居於非建制地區。
多數的非建制地區於2008年後已歷經整併,目前僅有19,428 km²(佔領地內1.45%的土地)的土地屬於非建制地區[2],人口佔領地內的比例為4.0%[3]。
相對之餘,居於新南威爾斯州非建制地區的人口僅佔0.02%,維多利亞州佔0.002%,南澳佔0.6%。其餘州份未有非建制地區。
參考文獻
- ^ Northern Territory LGA History. [2009-10-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4-10-26).
- ^ 存档副本. [2009-07-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7-11). and 存档副本. [2009-07-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07-11)., http://www.censusdata.abs.gov.au/ABSNavigation/prenav/ProductSelect?newproducttype=Community+Profiles&collection=Census&period=2006&areacode=UCL708200&breadcrumb=LP¤taction=201&action=401
- ^ 存档副本. [2009-10-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