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 (中華民國)

南京市政府,是中華民國南京市的最高行政機關,辦公地址為江南貢院明遠樓[2]1949年4月23日後,因國軍失守南京而潰散。

南京市政府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資料
所屬部門 中華民國行政院
授權法源《特別市組織法》(1928年)、《市組織法》(1930年)、《南京市政府組織規程》(1947年)
主要官員
市長劉紀文 何民魂 → 劉紀文 魏道明 谷正倫 石瑛 馬超俊 蕭山令 → 馬超俊 沈怡 滕傑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財政、教育、社會、地政、衛生、工務、民政7局,秘書、會計、人事、統計、新聞5處和參事室(1947年)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27年4月24日 (1927-04-24)
解散日期1949年4月23日 (1949-04-23)
(因軍事失利自然瓦解)
後繼機關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
聯絡資料

江南貢院明遠樓,樓上懸掛「南京市政府」牌匾
地址江南貢院[1]

歷史

1927年4月24日,南京市政廳成立。6月1日,改為南京特別市政府。1929年4月16日,改為首都特別市政府。1930年,改為南京市政府,直隸行政院。1937年,日軍佔領南京前,南京市政府撤退到中國西南地區,設南京市政府臨時辦事處,先後遷於長沙桂林貴陽重慶等地,始終未解散,也未進行市長的變更。1945年9月,返回南京[3]。市政府設置夫子廟江南貢院[1]

1949年4月21日,解放軍發起渡江戰役。中華民國政府高層官員,均已逃離南京。南京市市長滕傑在22日仍在辦公、簽發指令[a],後亦逃離南京[1],南京市政府自然潰散。23日,解放軍第三十五軍進入南京。28日,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進行各系統的接管[2]

機構

成立時設教育局、財政局、衛生局、工務局、公安局、土地局、社會局。1932年4月,為縮減開支,僅保留社會局、財政局、工務局和秘書處。此外,還有都市計劃委員會、文化建設委員會、文獻委員會、經濟建設委員會、公用事業委員會等直屬機構。抗日戰爭勝利後,先後成立了抗戰損失調查委員會和房屋租賃管理委員會,並重新恢復教育局[2]

註釋

  1. ^ 滕傑在1949年4月22日簽發(三十八)府民字第2143號指令,是要求第一區區長許啟桂嘉獎第一區保長李人欽等的工作嘉獎令[1]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1.3 南京解放前后鲜为人知的往事. 濟南日報網站,摘自《南京晨報》. 2019-05-15 [2019-09-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24) (簡體中文). 
  2. ^ 2.0 2.1 2.2 南京通史: 民国卷. 南京出版社. 2009 [2017-08-29]. ISBN 978780718716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8-13) (中文). 
  3. ^ 南京市志: 第8册. 党政群团-政法-军事. 方志出版社. 2009. ISBN 9787514408126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