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寡頭壟斷指市場上同時出現賣方寡頭壟斷和買方寡頭壟斷的情況。和單方壟斷不同,市場價格不會由一方決定,而是由買賣雙方的議價能力決定,常規定價機制失效,競價問題轉變為博弈問題。該種情況可用納什均衡來分析。[1]雙邊寡頭壟斷往往伴隨着漫長的談判議價。
雙邊寡頭壟斷的情況例子包括:
- 基於製造業的城市中的壟斷工會工會和一個巨大的單一僱主,如NBA和球員工會,地區教育局與教師工會,市政府和消防員工會,美國汽車工人工會和美國三大汽車廠。
- 從1981年起建立的鐵礦石談判機制。但2008年之後,鋼鐵市場的買方壟斷逐漸被打破,雙寡頭壟斷和鐵礦石談判機制也隨之瓦解[1]
參考條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