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約性 (科學哲學)

可通約性或者不可通約性科學哲學的概念。對若干科學理論而言,如果它們可以被同一套術語所描述,使得人們可以通過比較的方式確定哪種理論更加有效或有用,那麼便稱這幾種科學理論是可以通約的。反之,如果這些科學理論建立在完全不同的概念框架上,而且這些框架的語言表述沒有太多的重疊,使得科學家無法比較這些理論或利用證據來支持其中的一方,則稱這幾種科學理論不可以通約。可通約性的概念由路德維克·弗萊克在20世紀30年代引入[1],並由托馬斯·庫恩在20世紀60年代推廣。

參考文獻

  1. ^ Ludwik Fleck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