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立模(1483年—?),字季弘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史立模
大明惠州府知府
籍貫浙江紹興府餘姚縣
字號字季弘
出生十月二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蘇氏
親屬(子)史自上(平陽府同知)
(孫)史元熙(江西按察司僉事)
出身
  • 正德二年丁卯科舉人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浙江鄉試第十四名舉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會試第一百三十八名,登第三甲第八名進士[1][2]。初授行人司行人,嘉靖六年(1527年)九月選授兵科給事中,七年八月以事貶通州判官[3],升袁州府同知。嘉靖十三年(1534年)擔任廣東惠州府知府。[4]考察罷職,卒於家。

遺存

餘姚市城南史家村有為史立模所建之諫議坊,現為餘姚僅存的兩座古代牌坊之一,已列入市文物保護單位。

家族

曾祖史必通;祖父史國用,曾任壽官;父史本端,母吳氏。重慶下。弟立相、立楨[5]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九十一》:嘉靖七年八月,謫兵科給事中史立模為通州判官。初聶能遷既抵罪,會歲當朝覲,立模因疏曰:臣聞剛正者特立而見忌,詭秘者雜出而難防,以見忌之君子而牽率於難防之小人,苟其術得試,其計得行,雖至於空人之國亦易易耳,本廉貞也,而謂貪污本慈祥也,而謂酷暴或指以閨門曖昧,或誣以暮夜苞苴,或追論其平生,或旁求其近似,非出鄉官之多口,則緣吏胥之銷骨;非昌言於廣坐,則揭帖於幽陰。而巡使監司之考核,任喜怒以為取捨者,不與焉,往往以小人一時之言,遂為君子終身之玷,修之歲年而不足,壞之頃刻而有餘,請一切禁治。 上是其言,詔部院持明秉公,毋得偏聽,先申禁約,懸榜曉示,仍令緝事衙門、巡城御史,但有投匿名文書者密訪擒治,罷閒官吏革役人等潛住京師,大索逐之,期盡一月,舍者與旁舍不舉者同坐,悉如立模疏行。至是復諭吏部:立模前有奏疏,朕已施行,今復思之,似為大臣拒絕人言,以箝天下之口,非人臣之道。且朝覲禁約事宜, 祖宗俱有明旨。立模所奏多致紛擾,難居言路,其調外用。前所行者一切報罷。
  4. ^ 《惠州府志》
  5.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郭敦
明朝袁州府同知
嘉靖年間
繼任:
章九思
前任:
蔣淦
明朝惠州府知府
嘉靖十三年(1534年)上任
繼任:
李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