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序數時,後繼函數 S {\displaystyle S} 是取得下一個序數的數學工具。如果使用馮·諾伊曼序數(用於集合論的標準序數)表示,對於任何一個序數我們可以得到:
因為在序數上的排序 α > β {\displaystyle \alpha >\beta } 若且唯若 α ∈ β {\displaystyle \alpha \in \beta } ,立即得出沒有序數在 α {\displaystyle \alpha } 和 S ( α ) {\displaystyle S(\alpha )} 之間,而 α < S ( α ) {\displaystyle \alpha <S(\alpha )} 也是明顯的。是某個序數 β {\displaystyle \beta } 的 S ( β ) {\displaystyle S(\beta )} 的序數叫做後繼序數。不是其它哪個序數的後繼的序數,我們把它們叫做極限序數。嚴格地按照超限歸納法,我們可以用這樣的運算定義序數如下:
對於極限序數 λ {\displaystyle \lambda } :
在特殊情況下, S ( α ) = α + 1 {\displaystyle S(\alpha )=\alpha +1} ,乘和冪的定義也是一樣的,請參見極限序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