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暹 (順治進士)

吳暹(1630年—?),字鸞田四川保寧守禦千戶所籍,湖廣德安府孝感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吳暹
大清嘉祥縣知縣
籍貫湖廣德安府孝感縣
四川保寧守禦千戶所籍
字號字鸞田
出生崇禎三年(1630年)七月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順治九年壬辰補行辛卯科舉人
  • 順治十二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順治九年(1652年)壬辰補行辛卯科四川鄉試第六名舉人,十二年(165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三百六十五名,三甲第一百二十一名進士。工部觀政,十三年(1656年)授山東嘉祥縣知縣[1],十四年(1657年)任丁酉科山東鄉試同考官,十五年(1658年)以丁酉科鄉試用藍筆改竄字句革職逮問,降三級調用[2][3]

家族

曾祖吳祿;祖父吳敦周;嗣父吳三才(指揮使);生父吳三壽。

註釋

  1. ^ 《順治十二年乙未科進士履歷便覽》
  2. ^ 「庚午。禮部磨勘丁酉科鄉試硃卷,劾奏違式各官。河南省考試官黃鈊、丁澎,用墨筆添改字句。山東省同考官同知袁英知州張錫懌、知縣唐瑾、吳暹、何鏗、章貞,用藍筆改竄字句。山西省考試官匡蘭馨、唐賡堯,批語不列銜名。俱屬疏忽。得旨,俱著革職逮問」。《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十五順治十五年二月三日
  3. ^ 「丙寅。降山西考試官匡蘭馨、唐賡堯,山東同考試官唐瑾、何鏗、吳暹、章貞各三級調用,以其於中式舉人卷面不列官銜又添改卷內字樣也」。《世祖章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二順治十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