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其光
生平
夏其光在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中舉人[2],二十九年(1601年)成進士,獲授壽昌知縣,以才幹調任常山。常山土地貧瘠,流民居無定所,他為政簡要,令人民稱便,亦將規章呈上臺使成為定式;處理案件不以三言兩語定調,具備證據才判決。陞任禮部主事,他的船行走幾天後突然被人包圍拜謝,拜謝的人們說:「我們曾經是盜賊,蒙閣下開恩恕罪和開諭,今天才能為良民,以後歲月都閣下所創造的。」於是一起送別他,傍晚才離去;再擢官禮科給事中,死後在鄉賢祠祭祀[1]。
引用
參考文獻
- 同治《新建縣志》·卷三十二·科第
- 同治《新建縣志》·卷四十·賢良上
官銜 | ||
---|---|---|
前任: 雷敬臣 |
明朝壽昌縣知縣 1602年-1605年 |
繼任: 朱舜岳 |
前任: 沈儀範 |
明朝常山縣知縣 1607年-1609年 |
繼任: 陳啟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