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皇主權說
天皇主權說(日語:天皇主権説/てんのうしゅけんせつ Tennō Shukensetsu */?),是指在《大日本帝國憲法》中,天皇擁有主權的學說。 這是將西方君主主權適用於日本的內容。 以天皇主權為中心構成的憲法學說被稱為天皇主體說(日語:天皇主体説)。[1]
歷史
1889年(明治22年)公佈、於次年(1890年)生效的《大日本帝國憲法》第4條規定:「天皇,爲國之元首,總攬統治權,依本憲法條規行之。」(日語:天皇ハ國ノ元首ニシテ統治権ヲ総攬シ此ノ憲法ノ條規ニ依リテ之ヲ行フ)針對該條文的解釋或憲法的解釋運用上,分為兩大學派,一是重視天皇主權的穂積八束和上杉慎吉等君權神授學派;二是重視以議會制為中心的憲政、主張天皇機關說的美濃部達吉,及佐佐木惣一等憲政主義學派。
在明治憲法生效之初,主張超然主義的藩閥政治家和官僚採用了以天皇主權為中心的君權學派解釋,即天皇主體說。此後,上杉和美濃部就天皇機關說展開了爭論。1913年,機關說獲得了勝利,被運用到憲法解釋之中。
不過,1935年發生的天皇機關說事件中,美濃部等憲政主義學者遭到排斥。同年,政府發表國體明徴聲明,採用天皇主權說。政府的官方見解排除了天皇機關說,而主導此事的右翼勢力和軍人的力量也隨之擴大。
然而,在憲法學的世界裏,天皇機關說依然被認為是理論上正確見解。[2]
1947年大日本帝國憲法修訂、而日本國憲法實施之際,以前文及日本國憲法第1條為基礎,出現了「主權從天皇移至國民的國民主權說」的八月革命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