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魯(?—?),岱東中國清朝官員,河南陽武人(一說祥符人),監生出身。

曾署台灣府海防捕盜同知,兼攝台灣縣知縣事。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改任諸羅縣知縣。雍正四年(1726年)升台灣府知府,同年兼署彰化縣事。翌年,閩浙總督高其倬參奏,指陳孫魯「雖廉謹有餘,而才具似覺不足,於海外之郡不甚相宜」,之後,奉旨調離台灣[1],並於雍正九年(1731年),再任泉州府知府[2]

參考文獻

  1.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2.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學曾等纂,《道光晉江縣誌·卷之三十四·政績志》:孫魯,號岱東,河南陽武人。由監生雍正九年知泉州府。初下車,值科考。閔泉士貧寒,下令童子就試者,自備試卷填名繳府蓋印,一切卷票錢悉免之。泉人為勒碑於府照牆之東,曰「士沐新膏」。

外部連結

官銜
前任:
王禮
臺灣府海防捕盜同知
康熙六十年(1721年)署
繼任:
楊毓健
前任:
吳觀域
臺灣府臺灣縣知縣
康熙六十年(1721年)兼攝
繼任:
周鍾瑄
前任:
汪紳文
臺灣府諸羅縣知縣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上任
繼任:
劉良璧
前任:
范廷謀
臺灣府知府
雍正四年(1726年)上任
繼任:
俞存仁
前任:
談經正
臺灣府彰化縣知縣
雍正四年(1726年)署
繼任:
張縞
前任:
王士任
汀州府知府
雍正八年-九年
(1730-1731年)
繼任:
張良弼
前任:
郭朝鼎
泉州府知府
雍正九年-十年
(1731-1732年)
繼任:
葉祖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