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物保護單位

安徽省文物保護單位,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文物局提出,經安徽省政府批准,上報國務院備案,正式對外公佈並豎立標誌的安徽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老第一批:1956年11月22日,共72處[1]
  • 老:1960年3月31日,涇縣新四軍革命遺蹟共1處7點[2]
  • 老第二批:1961年7月3日,共31處[3]
  • 老:1976年8月2日,鳳陽明皇陵共1處[4]
  • 老:1980年5月19日,淮海戰役總前委舊址共1處
  • 調整後第一批:1981年9月8日,共102處,將原有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加以調整,保留60處,撤銷46處,新增42處並重新公佈[5]。包括:
    • 革命舊址、革命紀念建築物:23處
    • 石刻、石窟及塑像:8處
    • 古建築、歷史紀念建築及其它:41處
    • 古遺址:20處
    • 古墓葬:10處
  • 第二批:1986年7月3日公佈,共52處,包括:[6]
    • 革命舊址、革命紀念建築物:6處
    • 石刻、石窟及塑像:3處
    • 古建築、歷史紀念建築及其它:27處
    • 古遺址:7處
    • 古墓葬:9處
  • 第三批:1989年5月27日公佈,共46處,包括:[7]
    • 革命舊址、革命紀念建築物:3處
    • 石刻、石窟及塑像:4處
    • 古建築、歷史紀念建築及其它:23處
    • 古遺址:9處
    • 古墓葬:7處
  • 第四批:1998年5月4日公佈,共131處,包括:[8]
    • 古遺址:26處
    • 古墓葬:8處
    • 古建築:72處
    • 石刻及造像:9處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16處
  • 第五批:2004年10月28日公佈,共120處,包括:[9]
    • 古遺址:15處
    • 古墓葬:10處
    • 古建築:71處
    • 石窟寺及石刻:6處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18處
    • 另有與已有文物保護單位合併的項目10處
  • 第五批增補:2007年8月9日公佈,共3處,包括古墓葬1處(六安漢代王陵墓地),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2處(安徽省博物館陳列展覽大樓和江淮大戲院主體建築)[10]
  • 第六批:2012年6月21日公佈,共173處,另有9處與現有安徽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合併,包括:[11]
    • 古遺址:26處
    • 古墓葬:12處
    • 古建築:80處
    • 石窟寺及石刻:5處
    • 近現代:42處
    • 其他:8處
    • 現有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合併項目:9處。
  • 第七批:2012年12月26日公佈,共80處,另有1處與現有安徽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合併,包括:[12]
    • 古遺址:19處
    • 古墓葬:6處
    • 古建築:39處
    • 石窟寺及石刻:1處
    • 近現代:15處
    • 現有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合併項目:1處,蕪湖市繁昌縣五代、宋代駱沖窯址合併入第一批省保柯家村遺址。
  • 第八批:2019年3月28日公佈,共207處,另有17處與現有安徽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合併,包括:[13]
    • 古遺址:46處
    • 古墓葬:12處
    • 古建築:107處
    • 石窟寺及石刻:1處
    • 近現代:41處
    • 現有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合併項目:17處

列表

此表列舉了各市、區、縣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分佈情況,後來成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未包括在內。

索引:合肥市蕪湖市蚌埠市淮南市馬鞍山市淮北市銅陵市安慶市黃山市滁州市阜陽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宣城市跨市區縣


















跨市區縣


註釋

  1. ^ 2004年第五批公佈廬州府城隍廟戲樓,2012年第六批併入廬州府城隍廟。
  2. ^ 1998年公佈李鴻章家族住宅,2004年李鴻章享堂歸入並改名李鴻章故居及享堂,2013年李鴻章故居升級為國保李氏家族舊宅。

參考文獻

  1. ^ 「安徽省人民委員會關於轉發文化局所提出的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56)皖文潘字第01379號
  2. ^ 「安徽省人民委員會關於公佈涇縣新四軍革命遺蹟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文字第0091號,《安徽政報》,1960,第3期,57-58
  3. ^ 「安徽省人民委員會關於公佈第二批全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文字第00129號,《安徽政報》,1961,第4期,98-100
  4. ^ 「安徽省革命委員會會關於公佈鳳陽明皇陵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5. ^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各行署,各市,縣人民政府(革委會),省直有關委、辦、廳、局,各大學:.自一九五六年以來,經省批准公佈的文物保護單位共一百零六處。「文化大革命。中,文物遭到嚴重破壞,有些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巳不存在或面目全非,有的不宜繼續列為省級單位,同時,又發現了一批較為重要的文物單位。根據國務院(1981)9號文件《國務院批轉國家文物事業管理局關於加強文物工作的請示報告》精神,省政府決定將原有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加以調整i保留六十處,撤銷四十六處,另新增加四十二處,共一百零二處;現予公佈。對撤銷的單位,由各址,市,縣加以調整,確定保護方案,各地要加強對文物工作的領導,防止失傳,有的可與旅遊點的建設結合起來,進行整修。要切實落實保護,管理,維修的責任,規定保護範圍,作出標誌說明,建立科學記錄檔案,採取有效措施,把文物保護好,以適應文物事業發展的需野更好地為四化建設服務。安徽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一年九月八日
  6. ^ 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皖政〔1986〕51号. 依法治市綜合網. 1986-07-03 [2009-10-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5-03-26). 
  7. ^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皖政〔1989〕34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準則庫. 1989-05-27 [2009-10-26]. [永久失效連結]
  8. ^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皖政〔1998〕16号. 中國安徽(安徽省人民政府網站). 1998年5月4日 [2009-10-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年3月3日). 
  9. ^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皖政〔2004〕82号. 中國安徽(安徽省人民政府網站). 2004年10月28日 [2009-10-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年5月17日). 
  10. ^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汉代王陵墓地等三处文物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皖政〔2007〕79号. 中國安徽(安徽省人民政府網站). 2007年8月23日 [2012-06-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11.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皖政秘〔2012〕300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2-06-21 [2013-05-19] (簡體中文). [永久失效連結]
  12.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皖政秘〔2012〕580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2-12-26 [2013-05-19] (簡體中文). [永久失效連結]
  13.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03-28 [2019-04-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18). 
  14. ^ 2012年第六批蕪湖文廟大成殿歸入
  15. ^ 2012年第七批五代、宋代駱沖窯址歸入
  16. ^ 2019年第八批九龍崗鐵路俱樂部建築群歸入
  17. ^ 2019年第八批大士閣歸入
  18. ^ 2012年第六批姚瑩故居歸入
  19. ^ 2012年第六批楊家老屋歸入
  20. ^ 2012年第六批紅二十八軍舊址群歸入;2019年第八批岳西縣紅二十八軍店前河會議活動地舊址,紅二十八軍駐紮地舊址,紅二十八軍妙道山阻擊戰駐紮地舊址,金寨縣紅二十八軍重建舊址歸入
  21. ^ 2012年第六批王步文烈士墓歸入
  22. ^ 2019年第八批程恩普舊居歸入
  23. ^ 1998年,公佈太和清真北寺為文物保護單位;2004年,太和清真南寺和太和清真北寺合併,並改現名
  24. ^ 2019年第八批歐盤窯址歸入
  25. ^ 1981年公佈獨山暴動指揮部舊址,2004年獨山革命舊址群歸入並改現名
  26. ^ 2019年第八批裕安區中共六安中心縣委舊址歸入
  27. ^ 2019年第八批岳西縣劉鄧大軍皖西區委、軍區舊址歸入
  28. ^ 2019年第八批商城縣農民協會、紅軍醫院舊址,豫東南道革命根據地金寨革命舊址群歸入豫東南道委、道區蘇維埃政府機關舊址,更為現名
  29. ^ 2004年第五批東嶽廟歸入
  30. ^ 2012年第六批明倫堂歸入
  31. ^ 31.0 31.1 31.2 31.3 31.4 在九華山風景區
  32. ^ 2019年第八批義門歸入
  33. ^ 2019年第八批翟氏前份、中份祠堂歸入
  34. ^ 2019年第八批鳧山書院、呂氏祖屋、五子登科樓歸入
  35. ^ 2012年第六批章氏宗祠歸入,2019年第八批湖村木子堂歸入
  36. ^ 2012年第六批明倫堂考棚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