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偶
修辞手法
對偶,是中文文學(包括文言文、漢詩、現代漢語文學)及越南喃字詩的術語,也是漢詩及喃字詩的創作手法與修辭規則,前後兩句(即出句和對句)語法結構相同[1]。在對偶的創作範圍當中,對仗是其中之一。「對」字在此做動詞,意謂著將兩兩一對的東西放在一起。「仗」字則來自古代儀式往往由兩人一組來舉行,有「儀仗」的「仗」意。對偶是指文句中兩兩相對、字數相等、句法相似、意義相關的兩個詞組或句子所構成的修辭。對偶從意義上講前後兩部分密切關聯,凝練集中,有很強的概括力;從形式上看,前後兩部分整齊均勻、音節和諧、具有戒律感。嚴格的對偶還講究平仄相對,充分利用聲調。[2]
句型分類
內容分類
- 正對:由意義相同或相近的前後兩個部分構成的對偶。
- 反對:由意義相反或相對的前後兩部分構成的對偶。
- 串對:由意義上有連貫、遞進、因果、條件等關係的前後兩部分形成的對偶。
對聯
複雜的對仗則牽涉到音節,也就是平仄聲調,還有用字內容和排列順序等。因此在漢文文學對聯當中,就以此來做難易之分。由某人出好上句,再徵求對的最工整的下句。
又如王之渙的《登鸛雀樓》全詩就是由兩組對句所構成:「白日依山盡」對「黃河入海流」,「欲窮千里目」對「更上一層樓」。律詩則規定第三四句、第五六句必須相對,如杜甫的《春望》: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烽火連三月,家書抵萬金。白頭搔更短,渾欲不勝簪。
參見
參考資料
- 陳萬成:〈對偶新探──以永嘉四靈詩為例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延伸閱讀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