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造(737年—787年10月25日),字玄宰,博陵郡安平(今屬河北)人。出自博陵崔氏安平房。

韓會盧東美張正則為友,好談經營濟世之略,常以王佐自許。[1]初為浙西判官,與劉晏相善。晏被誅,坐貶信州長使。遷建州刺史。建中四年(783年),朱泚為亂,他以所部二千兵待命,德宗嘉之,擢給事中貞元二年(786年),以本官同平章事,建議天下兩稅皆由本道觀察使、刺史選送京師,諸道及江淮轉運使悉停,度支鹽鐵務還尚書省,六部由宰相分領。行之不久即廢。罷相,以憂愧卒,年51。

註釋

  1. ^ 《舊唐書·崔造傳》:「永泰中,(崔造)與韓會、盧東美、張正則為友,皆僑居上元,好談經濟之略,嘗以王佐自許,時人號為'四夔'。」

延伸閱讀

[]

 維基文庫閱讀此作者作品
 舊唐書·卷130》,出自劉昫舊唐書
 新唐書·卷150》,出自《新唐書

參考書目

  • 《中國歷史大辭典·隋唐五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