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顯(1768年—1841年3月17日),清朝官員,富察氏,鑲黃旗滿洲人。

惠顯是生員出身。道光元年七月十九日(1821年8月16日)以安徽廬鳳道惠顯為安徽按察使。次年,道光帝命他查辦白蓮教陳悅、楊奉等人[1]十一月初五,以殲捕河南竄匪出力,朝廷賞安徽按察使惠顯花翎[2]。道光三年十一月二日(1823年12月3日)調任福建布政使。道光六年八月七日(1826年9月8日)奉命到京。九月二日(10月2日),出任太僕寺卿。道光七年三月廿七日(1827年4月22日)調任左副都御史。次日改任駐藏辦事大臣。道光八年正月二十六日奉命頒賞第十世達賴喇嘛第七世班禪額爾德尼黃哈達[3]。在任三年,負責捉拿竄入藏區張格爾黨羽[4],主持協調哲孟雄拉達克等屬部的關係[5][6]。道光九年八月十日(1829年9月7日),改任理藩院左侍郎,仍留駐藏大臣任。道光十年七月廿二日(1830年9月8日)調盛京刑部侍郎,十月十九日(12月3日)離駐藏大臣任奉命到京。未到任前,由凱音布兼署盛京刑部侍郎。道光十一年二月十日(1831年3月23日)改任為理藩院右侍郎。三月十五日(4月26日)改任為工部左侍郎。道光十二年正月廿五日(1832年2月26日)改任歸化城副都統。在任五年,道光十七年十月八日(1837年11月5日)回京。道光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1841年3月17日),去世。

家庭

註釋及參考文獻

  1. ^ 《清宣宗實錄·卷四十一》
  2. ^ 《清宣宗實錄·卷四十四》
  3. ^ 《清宣宗實錄·卷一百三十二》
  4. ^ 《清宣宗實錄·卷一百四十八》
  5. ^ 《清宣宗實錄·卷一百五十》
  6. ^ 《清宣宗實錄·卷一百五十四》
  7. ^ 王冕森《清代后妃雜識》

參考資料